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公開資料當私隱 警玩市民阻查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09/18254112

【本 報訊】一名市民認為司機胡亂響號情況日趨嚴重,向警方索取相關的檢控和投訴數字時,遭警方以資料屬私隱為由拒絕。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質詢運房局,政府即公 開有關數字,指運輸署過去5年,共檢控191宗胡亂響號個案,又指胡亂響號的檢控及投訴數字並非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的資料,意味警方刻意隱瞞 資料,愚弄市民。

葉劉淑儀稱接獲市民投訴指,曾向警方查詢有關胡亂響號的檢控和投訴數字,遭警方以資料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章)指出,索取資料需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的批核程序。葉劉淑儀昨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有關問題,並要求警方交代把胡亂響號的檢控和投訴數字列為《個 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原因。

剝削知情權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書面答覆時表示,胡亂響號的檢控和投訴數字並非受私隱條例保障的資料,公眾可按《公開資料守則》向警方索取資料,一般需時10天。警方交通總部過去五年並沒有接獲相關的申請。

張炳良又稱,運輸署過去五年共檢控191宗胡亂響號個案,違例者罰款320元,又指現時全港有14個禁止車輛響號限制區,主要在鄰近對噪音敏感的建築物,如醫院等。他稱當局暫無計劃提高罰則,但會研究加強宣傳及教育,提醒駕駛者正確使用發聲警報設備。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對事件感到憤怒,認為這反映警方刻意隱瞞資料,剝削市民知情權,「點解攞一啲資料都要搞到咁,加上近年警方嘅行事作風已經令到好多市民不滿,感覺不被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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