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籲少女飲少杯免被姦 黎棟國失言捱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6/1826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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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前日回應強姦案數字急升時,呼籲少女「飲少杯」,被指本末倒置。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前日公佈今年首季罪案數字,回應強姦案急升六成時,指部份案件受害人事前曾大量飲酒,因此呼籲少女「飲少杯」,惹來大批網民炮轟黎本末倒置。婦女團體指摘黎的言論是退步,促黎棟國收回言論。

本 港今年首季強姦案達35宗,較去年同期急升六成。黎評論案件增加時指出,所有強姦案的受害人也與疑犯相識,「佢哋可能係朋友、係好親密嘅朋友,或者只係識 咗幾個鐘頭」。他續稱,部份個案的受害人,在事發前曾經飲用大量酒精,「因此我呼籲年輕女士唔好飲咁多」,說罷還露出笑容。

婦團促收回言論及道歉

局長的言論,引起大批網民連珠發炮。有本港twitter用戶批評,保安局局長寧願建議年輕女士少喝為妙,「何不告訴男人不要強姦?」

婦 女權益團體促請黎收回言論,並專注防範性罪行,將不法之徒緝捕歸案。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表示,本港未被舉報的強姦案甚多,一直以來婦團也鼓勵 受害女性挺身而出指證犯人,但黎棟國的言論正是一種倒退。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總幹事廖珮珊就指,有關言論「不是政府應該發放的信息」。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 人廖銀鳳斥責:「黎棟國咁講係鼓勵強姦犯乘人之危,好得意,男士酒後犯罪就係求情理由,相反女士飲酒被侵犯就係咎由自取。」她指局長言論「踐踏女性,我要 求佢收回言論,並且道歉」。

保安局昨日為黎棟國「飲少杯」言論解畫。發言人表示,黎的言論是為了突出相關個案的作案手法,疑人大多看準飲用過量酒精的女性,自我保護能力驟降而犯案,故呼籲女士盡量少喝,保持清醒以防止有人乘機施毒手。發言人強調,黎棟國無意將罪名怪到受害人頭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7/18262840

籲少女飲少杯免被姦 
國際傳媒 圍攻黎棟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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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

【本 報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一句呼籲「年輕女性別喝太多」,將女性遭強姦與過量飲酒扯上關係,引起軒然大波。本港婦女團體群起炮轟侮辱女性,對女受害人造成二 次傷害,事件更引起國際媒體廣泛報道。面對內外的嚴厲批評,黎棟國昨稱「好唔安樂」,但拒為失言道歉及收回言論,不肯認錯。
記者:王家文 韓耀庭 馬志剛

黎棟國日前回應本港強姦案上升原因時表示,部份女受害人在案發前喝酒過量,並以英語說:「我呼籲年輕女性別喝太多。」本港婦女團體群起指摘,更引起國際關注。

《法新社》前日報道標明:「Hong Kong official under fire for rape remarks(港當局強姦案言論被轟)」,內文引述本港多個婦團向黎開火炮轟,斥他侮辱女性,要求收回言論及道歉。

恐向公眾傳錯誤訊息

報 道被多個西方媒體轉載及跟進,包括美國新聞網站《The Huffington Post》、新加坡《海峽時報》、英國《每日電訊報》和《國際財經時報》等。美國《華爾街日報》以「Official's Rape Comment Draws Ire(當局的強姦案言論惹火)」為題報道事件。

本港多個政黨也開腔譴責。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收到市民投訴, 指黎的言論涉歧視女性,將向局方轉達。她說外國也有類似投訴,不滿在強姦案中,警方和男性歸咎女性穿着性感、喝醉酒。她認為黎旨在提醒市民別置身險境,並 非卸責給女性,「但佢忽略女性方面嘅敏感」,言論「要顧及不同人士感受」。至於黎需否道歉及收回言論,葉太認為「由佢自己決定」。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黎棟國傳遞錯誤訊息給公眾,「令強姦受害人唔敢報警」,憂慮前線執法人員可能將強姦案成因,歸咎女性受害人而非犯案者,促收回言論及向強姦受害人致歉。

前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黎誤導公眾,「將因果倒轉嚟講」,對受害人不公平,「你唔可能話海難死者,唔上船就冇事啦,冇可能係咁樣,咁你不如叫人唔好出街,咁 就冇罪案」。不過,中環蘭桂坊一家酒吧的酒保陳小姐認同黎的說法,「女仔真係要Behave(檢點),見過好多飲大兩杯真係冇晒意識」。

黎拒收回言論及道歉

黎棟國昨兩度被問到會否收回有關言論及致歉,他沒有回應,僅稱前日收到電郵對其言論有意見,「覺得好唔安樂」,又指言論「並無任何意思,將任何責任加諸在受害人身上」。

外國時有高官政客失言成箭靶。最近日本大阪市長發表「慰安婦有存在必要」狂言,引起中國強烈不滿;去年底,印度一名23歲女大學生被六名男子輪姦及毆打,擲出巴士重傷死亡,有執政國大黨的政客竟聲言,大部份強姦指控屬你情我願的性行為,惹來狂轟。

女士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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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姐:
「唔可能將責任推晒女仔身上,就算係飲醉咗、朋友落手,男方一樣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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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只同熟人出去,行開再返嚟唔會再飲同一杯,保護措施好夠,飲少杯唔代表冇危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7/18262845

強暴迷思造成二次傷害
【特稿】
穿 短裙、去夜街、蒲吧飲酒,就是強姦案女受害人咎由自取?這種錯誤迷思,將性侵犯責任強加於受害人身上,且對施暴者合理化,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新婦女協 進會主席、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批評,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言論是強化社會上對性侵犯的迷思,直斥無知及令人失望。

令受害人遭歧視

一 直倡議女性平等的陳效能指出,外國和本港均有研究指出,在強姦案件中,男性施暴者往往被假設成不能控制自己性慾,而女受害人則被塑造成不檢點、衣着暴露、 性觀念開放等,惟研究發現這是錯誤的強暴迷思(rape myth),施虐者多是受害人身邊相熟的人,藥物和飲酒非導致強姦的主要要因。

陳效能批評,黎棟國的「飲少杯」論,強化社會上對性侵犯的迷思,扭曲強姦案上升的成因,是無知及令人失望。關注家庭暴力受害人法權會司庫吳惠貞也直言,強暴迷思令受害人受歧視,得不到公平對待,造成二次傷害。
《蘋果》記者


 http://tw.myblog.yahoo.com/jw!Mx8U5k6eFRIC1HCe4RKpPfsGIg--/article?mid=5024&prev=-1&next=5024

強姦犯的自白...(女孩子必看 )

許多強暴犯認為,具有「被害者」的第一個特質,是她們的髮型。
他們最喜歡跟在「綁馬尾」,有髮髻或綁辮子的女性身後,或是其他可以輕易抓住的髮型。他們也喜歡跟住長髮女性,髮的女性不常會是目標。

強暴犯考慮的第二件事是「衣著」,他們會找尋穿著「可迅速脫去」的女性。他們認為,最好的穿著是一件式的罩衫(例如:洋裝、連身裙)。因為許多強暴犯會隨身攜帶剪刀,來剪開衣服。

他們亦會跟上正在說大哥大,正在找錢包;或在走路時,作其他事的女性。因為她們會毫無防備,而且可以輕易的被控制住。

在 一天的時間中,他們喜歡在一大早攻擊和強暴女性(她們此時清爽、乾淨)。容易發生攻擊的地點是商站前的停車場,第二名是公司的停車場或車庫,第三名是公共 廁所,這些強暴犯所想的,就是抓住女性後,他們可以迅速移往第二個地點,使他們不必擔 心被抓到。只有 2%的人,會帶武器(因為被抓到判刑的 話、罪較輕)。

如果,妳在當下有激烈反抗,他們通常會退縮。因為,只要花了一兩分鐘,他們就會知道,上妳是不值得的,也會浪費過多的時間。強暴犯說,他們不會選上帶著「雨傘或其他類似物品的女性,因為這可以用來造成防禦的距離 !

所以,要使強暴犯產生「妳並不是適合被攻擊的對象」的念頭,妳們學習下列幾種防衛的方式:

如果有人在街上或停車場中跟著妳,或是在電梯或手扶梯上,直視他們的臉,而且問他們問題:

例如:現在幾點了?或是進行禮貌性的交談。

例如:我簡直不敢相信,這裡會這麼冷?今天天氣真差!

因為,現在妳已經看到他們的臉,而且可以在鏡子後面指認他們,妳也因此失去成為他們目標的機會。

如果有人正靠近妳,將妳的手伸至胸前,並大喊站住或退後。如果女性大喊或表現不怕反擊回去的態度,他們就會離開。再次提醒,他們尋找的是「容易」的目標,他們要的是

一個不會惹麻煩的女人。如果開始惹了麻煩,那麼他將會逃離現場。

如果妳的好朋友,沒看過這篇文章,請妳幫幫忙!把這篇分享給她們,這可能是拯救她生命的簡單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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