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 星期二

爭取結婚 變性人終極勝訴 W:終於可以抬起頭做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4/1825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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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終極勝訴的W因為緊張,只願透過電話接受傳媒訪問。易仰民攝

【本 報訊】終審法院昨裁定《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違憲,裁定條例中拒絕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法》保障的結婚權利,條例中指的女性,是包括已進行變性 手術的女性,裁定由男變女的W小姐勝訴,判變性人有權結婚。經歷四年漫長官司,已完成變性手術的W小姐,將可獲婚姻登記官確認她以女性身份與男友結婚。W 笑謂:「終於可以抬起頭做人。」
記者:黃幗慧 楊家樂 戴國輝 陸羽平

終院昨日以4比1裁定W勝訴,但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讓有關部門考慮立法事宜。現年30多歲的W在09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經歷兩度敗訴,昨終於獲勝。聲線有如一般女性的W,在律師安排下接受傳媒電話訪問:「非常高興,終於可以喺香港同我深愛嘅男朋友結婚嘞。」

促政府立法保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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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韋智達昨拿着鮮花,表示打算送給W。

她說將會籌備結婚,形容自己是活生生的例子,不放棄終取得成功。她鼓勵其他變性人或有性別認同障礙的人不要放棄,要勇敢面對自己。她敦促政府立法保障變性人的權利,例如在求職時免受歧視。

W於08年在港完成變性手術,獲醫管局發信確定她的新性別,同年8月獲發新身份證,惟3個月後向婚姻登記官致函要求與男友結婚時卻被拒,理由是因為W並非兩條條例中所指的「女人」。

本 港制訂條例時,認定繁殖性交是婚姻的主要成份,必須以生理因素來評定其性別。但首席法官馬道立不認同,指香港這個多元文化社會,男女結婚的最大目的是希望 共同生活,認為法例沒有規定結婚一定要生兒育女,就算過了生育年齡、絕育或不想生育的人都可以結婚。他指或者社會上仍有許多人以生育為結婚的最大原因,但 同時也有很多人不認同,有人結婚但不生育,也有人生育後卻不結婚,這類人都不會受到社會嚴重批評。

包致金:結婚是人權

此 外,要評定變性人的性別,亦要考慮他生理、心理及社會等情況。從心理而言,變性人經歷長期折磨,戰勝自己的觀念、爭取社會的認同,都足以證明他們的新性 別。過去數十年,社會對變性人的態度亦有改變。W的性器官已作出不能逆轉的改變,但若因為他們與生俱來、不能改變的變色體,認為W是一個「假女人」而不准 她結婚,對她並不公平。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則認為結婚是人權,憲法下的人權是要保護小眾,尤其是被誤解的小眾,他們的私人生活應獲得尊重。常任法官陳兆愷是 唯一持相反立場的法官,他認為若指結婚與生育全無關係這說法,是不切實制。接受變性人結婚牽涉法例上的重大改變,陳官認為需要廣泛諮詢才能立法。

終 院以4比1裁定兩條條例違憲,條例中所指的女人包括變性女人。暫緩執行的12個月限期過後,無論到時是否有新法例,W都有權與男人結婚。至於未完成全部變 性手術的人士,則未有下定案。終院亦訂明,裁決不等於容許同性婚姻。政府回應表示尊重裁決,而平機會亦歡迎裁決,呼籲政府盡快修例,社會應停止對變性人士 的歧視和偏見。

案件編號:FACV4/12

終院與上訴庭裁決分別

【終審法院】

法例無規定結婚一定要生兒育女

是否女性,應從生理、心理及有否接受變性手術作決定

因為大眾不認同而不准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權利

【上訴庭】
婚姻只容兩性結合,傳宗接代是目的之一

變性手術不能逆轉與生俱來的性別

社會未有共識,對變性人仍有歧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4/18259594

變性人婚姻權 港落後內地

【本報訊】香港在爭取變性人婚姻權利的發展,其實遠遠落後於世界多個地區,甚至更遠遜於專政的中國內地及專權的新加坡。

歐洲多國准許

根據終審法院昨日的判詞指出,現時准許變性人結婚的國家,包括中國、印度、新加坡、日本、南韓、印尼、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及部份歐洲國家。根據資料顯示,西歐及北歐多國,如法國、德國、西班牙、丹麥、瑞典等,亦准許變性人結婚。

然 而,變性人的婚姻權利亦需要透過抗爭才能獲得,例如澳洲早年亦曾經歧視變性人婚姻,及至1987年法庭裁定,變性人有權更改出世紙上的性別,至2001 年,澳洲進一步裁定變性人婚姻合法化。另外,由男性變為女性的英國變性人,於2002年入稟歐洲人權法庭後獲判勝訴,英國政府因而被迫修例。

而以男權主義見稱的南韓及專權的新加坡,於90年代已承認變性人婚姻合法化,中國內地則於2004年承認變性人婚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4/18259595

Lennie被拒出席家人紅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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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變性人的辛酸,不足為外人道。另一位已完成變性手術、正式成為女人的Lennie訴說,胞妹結婚,沒有請這位「哥哥」出席婚禮飲宴;一手湊大她的外 祖母過身,家人堅拒她現身喪禮。對於有團體揚言本港社會難容變性人結婚,她淡淡然說:「我唔認為佢哋代表社會意見。」

Lennie已決定待當局正式批准變性人結婚後,立即與男友註冊成婚。她與家人關係疏離,一直不敢見外祖母,怕她接受不了。到外祖母去世,幸得一位好心親戚待眾人離開喪禮後開門,她才可見婆婆最後一面。

現 時在男友幫助下經營時裝設計生意的Lennie,憶述與男友相識經過。記得大約10年前,她仍是男兒身,準備進行變性手術,並接受報章訪問。報道刊登後, 男友找到負責採訪的記者,表示想結識Lennie。透過記者轉介,兩人開始書信往來,大半年後正式拍拖。但男友同樣受盡白眼,升遷亦多少受影響。

Lennie 深知不少女子對她的男友有興趣,她亦不想成為男友負累,曾建議男友「可以揀其他女仔」。惟男友仍不離不棄,令她感動。她希望判決可令大眾明白他們只求法律 上的保障,變性人不等於同性戀者。由女變男的阿Joe(化名)知道判決後亦感開心,但認為判決意義並不重大,因為結婚只須用身份證,不用出示出世紙。據 Joe了解,很多變性人在判決前都能成功結婚。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示,判決影響深遠,社會需要公開討論是否完全接受一個新的性別身份,以及如何看待變性人。他又謂不應着眼於爭取權利,而是法律的一致性,例如是否容許變性人進入公共更衣室、以新的性別身份參與體育賽事,甚至新界原居民變性會否影響丁權等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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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將退休 手術恐無人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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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醫生袁維昌

【本報訊】有性別認同障礙的人需要接受精神及心理評估,符合條件才會進行變性手術,改變性器官。現是主要提供變性手術服務的只有律敦治醫院,但負責操刀的外科醫生袁維昌將近退休,至今仍未安排其他醫生接手主管變性手術,有關服務或隨時叫停。

據 醫管局數字,由2008年至去年底為止,本港共有16人接受變性手術。本身有為性別認同障礙人士進行精神評估的精神科專科醫生麥棨諾指,由接受評估到完成 變性手術,須幾年時間,手術後又要有改良及跟進服務,故用於跨性別人士的資源較多,但相對其他病人,變性手術的需求卻不多,故針對變性手術的資源較少。

麥 說,袁醫生退休後欠缺接班人,或會令本港的變性手術暫停。麥認為需接受變性手術的病人不應被忽略,暫停服務對他們不公平。他們雖然可到外國接受手術,但麥 表示涉巨額手術費,加上外國提供的精神及心理評估不夠全面,風險較高。另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Joanne表示從未聽過有同性戀者為了結婚而特地去變性,認 為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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