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涉濫收五毫車費 的士司機獲撤控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7/1826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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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譚開志獲撤銷濫收車費控罪。李家皓攝

【本 報訊】的士司機因多收女廉署職員五毫車資,遭對方向交諮會投訴他濫收車資,最後鬧至警方接手,並提出檢控。案件原定昨天開審,律政司甫開庭即決定撤銷起 訴,之後更發聲明跟警方劃清界線,指警方於檢控前,並無諮詢其意見,本案性質瑣碎,不宜繼續檢控。涉案司機指案件擾攘大半年,自己才是受害人。有業內人士 認為即使是五毫,司機都不應「奉旨」多收車費。

律政司指警方無諮詢

57 歲的士司機被告譚開志駕的士逾30年,去年10月26日凌晨,他在北角渣華道廉署總部外接載任職廉署職員的女乘客,前往鑽石山蒲崗村道,咪錶顯示車費 136.5元,他收取200元並找回63元。當時乘客沒有要求取回多收的五毫,但事件最後交由警方接手處理,警方向譚票控一項的士濫收車費罪。

控方昨天在庭上說經慎重考慮案件背景與及證人口供後,認為不適合起訴。律政司於聲明稱,考慮案情及當時情況,以及有關罪行性質瑣碎後撤控。對於律政司指警方檢控前沒有諮詢其意見,警方只回覆稱「根據律政司意見,決定撤銷有關檢控」,沒有明確回應事前有否諮詢律政司意見。

業界籲司機找足車費

譚獲撤控後稱受本案困擾,身心俱疲,今次遭起訴絕不公平,公道自在人心。他更謂:「為咗咁嘅銀碼,點解要告我?」自稱曾任職英軍物料供應主任的他更說:「英國殖民地搞成咁,香港完蛋㗎喇。」

譚稱將會退休,香港需要和諧及互相包容,現今社會心態及政府部門運作有很大問題,「希望呢件事畀社會一個警惕,唔好應咗魯平先生嗰句『香港完蛋』」。

的 士前線司機總會主席藍貴強受訪時強調,司機應從乘客角度着想,「如果每日收多5毫,人哋一個月可以搭多次車」。他一直勸籲司機找足車費,並有責任預備足夠 零錢找續,不應「奉旨」多收車費。案中司機不應以為自己是受害者,因若進行起訴,「人哋真係告得你入」,他說很多年前的士1元起錶時,有人因多收1毫子被 成功檢控。的士司機李先生則指今次檢控「多餘」,「有陣時佢哋(乘客)畀少咁我哋點計呢?」
案件編號:KCS5173/13

市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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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姐
「如果唔係差兩蚊三蚊,五毫都冇乜所謂。警方起訴有少少吹毛求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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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女士
「其實(檢控)都合理㗎,因為欺騙吖嘛。揸正嚟做,一定要告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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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認定存心濫收費

【法律意見】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純粹從法律角度,多收一毫都算犯法,但以現實情況而言,處事不應太僵化。今次控方決定撤控,是正確及果斷做法,若繼續檢控會勞民傷財。

根 據法例,濫收車費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的士司機存心欺騙遊客,「明明廿蚊收你二百蚊」,是明顯濫收車費。案中司 機若真的有意圖濫收車資,理應不會只多收5毫子,更何況他有很多可能情況而多收車資,可能他看錯咪錶或以為是貼士等,法官很難認定司機存心濫收車資。另 外,司機若少收車費,亦可被起訴無按錶收費。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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