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16/18197219
袁彌明說希望周鍾揚的精神病得到醫治。
【本
報訊】代表人民力量參選本屆立法會的前港姐袁彌明,去年10月遭迷戀她的「癡漢」人力義工周鍾揚恐嚇「要強姦你,殺咗你」,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裁判官昨
根據兩份精神報告建議,判周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三個月。袁彌明說希望周的精神病得到醫治,出院後「唔好愛我亦都唔好恨我」。
袁擬申請禁制令
周鍾揚
袁彌明昨接受電話訪問時坦言仍擔心再被騷擾,打算向人力執委會申請將周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並考慮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限制周接近她。
57歲工程師被告周鍾揚早於80年代已有精神病紀錄,曾被確診有被迫害型精神分裂症,三度入精神病院兼要定期覆診。裁判官李國威昨表示,理解被告對袁彌明熱烈愛慕,遭斷言拒愛後大受打擊,但願他將來能理性處理類似事件。
周
在庭上自行求情時謂若因一時言語衝動令袁受驚,願致歉,強調無心恐嚇她。他一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指有新證據證明袁講大話,「我喺網上睇到,要出去搜集證
據」。李官引述精神科醫生指其精神狀態不穩而拒絕,周被押走時高呼:「中國茉莉花革命萬歲,打倒共產黨!」周母在庭外批評袁恩將仇報,讚兒子孝順,「有大
把女仔鍾意」。
案件編號:ESCC4146/1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