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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晴昨被判接受保護令,獲撤銷起訴。陸羽平攝
【本報訊】職業訓練局一男生因嘲笑女同學的衣着似妓女,女同學其後疑偕男友及10名同學圍毆該男生,其中一對「幫拖」的男女同學,早前分別承認普通襲擊罪及刑事恐嚇罪,男同學昨被判1年感化;女同學則接受1年監管及保護令,獲撤銷起訴,不留案底。
男女被告梁俊傑及蘇嘉晴同為16歲,蘇亦是事主的前女友,聞判時不時臉露笑容。辯方再為蘇呈上由父母及社工撰寫的求情信,指她無心傷害人。裁判官終給兩人機會,但兩人未來一年均需按指示參加活動和遵守宵禁令等,但蘇的案件將會於明日再作覆核聆訊。
上月15日,17歲男事主在中華廚藝學院嘲笑女同學,其後被人淋水、掌摑及用鐵枝打爆眉骨位置等。梁加入拳打事主左眼;蘇則致電事主女友,着她前來為男友「分擔」被毆。被嘲笑的女同學和男友否認襲擊等共七罪,6月4日受審。
案件編號:ESCC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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