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媽媽不堪兒子當街扭計「剎那間好㷫」 塞3歲仔入垃圾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23/1872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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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水街前日有一位媽媽(箭嘴示)一怒之下將兒子塞進垃圾桶。讀者提供圖片

【本報訊】年幼子女鬧情緒,在大庭廣眾大吵大鬧,挑戰父母的情緒底線。一名媽媽日前不堪兒子在街上扭計,氣憤之下竟將未夠3歲的兒子塞進垃圾桶懲罰及洩憤,被途人拍照。有街坊質疑這位「非常媽媽」做法不當,認為如此教仔可能適得其反。
記者:林社炳 陳凱迎

本報接獲市民提供相片及資料,指前日下午在西環水街,目擊有家長兩度抱起正在大吵大鬧的年幼兒子,強塞進街上食環署的垃圾桶。從讀者提供的相片可見,一小童下身在垃圾桶內,上半身伸出,表情似在哭鬧,被指是小童母親的女子背向鏡頭,未見樣貌及情緒表現。

幼童大喊 途人側目

目睹事件並拍攝照片的聖保羅書院學生稱,當時幼童在垃圾桶內大喊,途人側目但未有介入,後來非常媽媽將兒子抽出,拖行他走到第二個垃圾桶再放入,約半分鐘後取出稱「睇你仲敢唔敢!」他說目睹事件感到心酸。

記 者昨日重返水街現場,目擊經過的雜貨店東主何先生說,前日看見該女子抱起不聽話的兒子,塞進近第三街的垃圾桶,後來讓兒子離開垃圾桶,走到近第二街時,再 把兒子塞進另一垃圾桶,兒子極力掙扎。何先生說即使孩子在街上扭計,也應該回家才「閂埋門教仔」,絕不應該把孩子塞進骯髒的垃圾桶。

記者在場等候,看見該「非常媽媽」拖着兒子,接在附近學校就讀的女兒放學回家,沿路與街坊有說有笑,性情看來平和。記者上前表明來意,給她看讀者提供的照片,她承認是相中人,稱丈夫姓胡,來港從夫定居幾年,在港誕下幼子。

看來約40歲的胡太說兒子現時2歲9個月大,平日最喜歡到超市和街市,前日接長女放學後遇上天雨,沒有到超市,兒子便在街上大吵大鬧,不願回家,「(當時)剎那間好㷫,控制唔到自己,真係好想喊,個仔真係激死人。」

胡太續說:「佢(幼子)真係好曳、好難教,我迫不得已先咁做(把兒子塞進垃圾桶)。」

街坊:做法很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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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太稱近三歲的兒子很頑皮,很想教好他。李漢基攝

胡太稱很想教好兒子,話沒說完,兒子便拉着她要走,記者問他是否激怒媽媽,他靠近媽媽身旁沒有作聲,胡太長女也不願媽媽與記者多談。

家長歐太對胡太做法不以為然,認為不應把不聽教的子女塞入垃圾桶作懲罰,旁人看來會覺得做法很野蠻,指這樣做肯定是反面教材,只會令子女感到受侮辱,內心不服氣,「你係大人,我係細路,唔可能唔聽話。但暗地裏,可能會重蹈覆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23/18729773

對孩子指示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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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認為,2至3歲的兒童其實不難教,最重要是指示清晰、語氣肯定。

【專家之言】
家長一時「火遮眼」將孩子塞入垃圾桶,會否構成虐待兒童?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認為,除非對兒童身心構成嚴重傷害,否則單一事件難判斷是否虐兒。何認同,該家長的行為「過咗火、唔能夠接受」,但亦要了解同類行為是否經常出現,以及家庭背景,不能一概而論。

何愛珠表示,2至3歲的兒童並不難教,家長日常對孩子指示清晰、語氣肯定,「例如出街前講清楚,唔可以中途扭計要去第二度」,如孩子表現合作,回家後可給予簡單獎勵。

轉移視線可令孩子冷靜

家長也可帶備孩子喜歡的物品,一旦他們在街上發脾氣,可用來轉移視線,令孩子冷靜下來。假如孩子經常扭計,父母為免一時「火遮眼」失控,可先將孩子交由能信 任的親友或街坊看管,直至自己「下咗啖氣」;若無計可施,家長應向社工求助。雖然今次事件涉及新移民家長,但何愛珠提醒勿妄下定論,「以前香港冇咁多新移民都一樣有人虐兒,我哋處理嘅個案,睇唔到新移民特別多人虐兒」。

大律師陸偉雄則提醒家長,現今社會不容許兒童被嚴重體罰,疏忽照顧兒童亦屬虐兒,管教兒女應與時並進,切勿因一時衝動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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