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16/18722082
華懋主席龔仁心被指欺詐生意夥伴5,000萬元,用來資助打爭產官司。
【夥伴入稟】
【本
報訊】華懋主席龔仁心率領華懋慈善基金,與商人陳振聰爭奪亡姊龔如心的遺產,最終勝訴,但事件餘波未了。龔仁心遭生意夥伴指控藉詞投資房地產,設局取得
5,000萬元,卻用來資助華懋慈善基金打爭產官司,至今未還。生意夥伴直指是欺詐,入稟高等法院,向龔仁心及相關單位追討涉款。
原告是陳書春及其名下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為龔仁心、雄福有限公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以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
疑訛稱投資房地產
原
告於入稟狀指,陳透過名下公司發展廈門住宅項目,並委託華懋集團旗下公司代理銷售,過程中與龔混熟。2009年1月20日,龔向陳推介與其好友宋女士一同
投資港澳房地產及證券,但龔未有透露宋的全名或背景。基於龔的說法及社會地位,陳答應斥資5,000萬港元,並於翌日開出支票,透過華懋的許業榮交給龔。
龔亦發出一張由宋女士代表名下公司雄福執行的投資備忘錄。
惟原告一直未獲交代投資進度,亦從未認識宋女士。2011年1月,在陳的要求
下,龔帶陳到上海,聲稱與宋會面,但宋沒現身。龔稍後更指宋取消投資計劃,承諾一年內向陳還錢,並制訂相關協議書給原告公司。惟龔及雄福至2012年7月
仍未還錢,原告遂入稟法院,迫令銀行交代雄福的詳細資料及戶口紀錄。此時陳方知宋的全名為Song Hui
Fang,現年80歲,持內地身份證,而涉款已由雄福戶口轉賬至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的戶口。
而根據廉政公署於今年4月的行動,原告更進一步得知款項再從該律師事務所戶口被提取,用作資助慈善基金,與陳振聰打爭產官司。
原告認為龔所謂的投資計劃實屬騙局,目的是利用雄福作渠道收錢,給龔資助基金打官司。而基金及該律師事務所明知或相信涉款屬可公訴罪行得益,仍然處理,未有向執法機構舉報,以致未能及時阻止龔的詐騙行為,亦屬失責。
案件編號:HCA832/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