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警員抄牌時嘍打 監警會指嚴重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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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右)承認言語衝突難以證實。

【本 報訊】警民言語衝突漸增,但今次卻是警察向市民「嘍打」。監警會最新一份通訊透露,有市民不忿被抄牌,誣衊警員「爆粗」。不過,也有警員票控市民駕駛時使 用手提電話後起爭拗,警員攤開雙手,向司機出言挑釁說:「你打我吖」。監警會認為,這是極不妥當的行為,屬嚴重過失,該名警員終被口頭警告。
記者:馬志剛

最 新一份監警會通訊載錄兩宗同樣因言語衝突引起的投訴,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稍作簡報。2011年中,一名警員截停一名駕駛人士,票控其「在車輛行駛時使用 包括手提式流動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事後駕駛者指控警員在查問時使用粗言穢語,該警員並曾張開雙手,向被發告票的司機說:「你打我吖!你打我吖!」挑釁 駕駛者襲警。

張開雙手說「你打我吖」
事主不滿該警員態度,要求警員提供投訴警察課熱線號碼,該「嘍打」警員的回答方式,令投訴人難以清楚聽到。當時一名路人正在橫過馬路目擊經過,事主邀請其作證。

投訴人向該警員分別作出「粗言穢語」、「行為不當」及「疏忽職守」共三項指控。由於證人沒聽到警員講粗口,投訴警察課將首項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但證人的確看到警員張開雙手說「你打我吖」,故將第二項指控分類為獲證明屬實。

對 於第三項「疏忽職守」指控,朱敏健說投訴警察課指發現有關警員說話急速,並經常喃喃自語,「可能講嘢風格比較奇特,不嬲都快」,而且語速快慢感覺主觀,故 分類成無法證實。不過監警會認為,警員攤開手出言不慎極不妥當,是嚴重過失,不應草率對待,且既有獨立證人在場,其供詞又充份支持指控,建議投訴警察課覆 查。最終個案被分類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有關警員被口頭警告了事。

另一宗個案則因一名客貨車司機被票控後投訴警員爆粗,說「抄你就抄你,咁點呀,X你老母」,惟兩名在附近店舖工作的證人證實,爆粗辱罵者實為司機,警員並無使用粗言穢語,最終投訴分類為虛假不確。

朱敏健承認言語衝突難以證實,有錄音、錄影片段確有參考價值,獨立第三方證人也很重要,惟不會作唯一依據,監警會會小心審視證供。

監警會3月委託港大進行調查,顯示公眾對監警會信心持續提升,今年48%受訪者表示有信心,公眾認知度達68%,63%聽過監警會獨立於警察部門,全都較去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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