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賊黨勾結112食肆 干擾煤氣錶 一條鐵線呃3,000萬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28/18315184


被告林麗疑為案中主腦,其案將於下月初再訊。資料圖片

【本 報訊】犯罪集團串同百多間食肆干擾電錶及煤氣錶,只用了一條幼電線,便成功令食肆交少3,000萬元電費及煤氣費。犯罪集團每次從慳回的費用抽佣高達三分 之一作報酬,食肆以為除笨有精,但犯案兩年後被偵破,有食肆只「慳」了數個月,被揭發後要暫時停業一周拆錶,還要花錢打官司,得不償失。
記者:樊素心 羅日昇

去年一月,中華煤氣收到匿名信,指有集團聯同食肆干擾煤氣錶,煤氣公司於是報警。警方調查下發現原來犯罪集團只用簡單工具犯案,除煤氣錶外亦有改動電錶。警方其後拘捕114人,涉及112間食肆。

本案共牽涉10名被告,集團骨幹丘致中(38歲)、茶餐廳老闆畢偉業(67歲)及火鍋店老闆叢金貴(68歲)昨承認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10年中至去年8月中,調低食肆的電錶及煤氣錶讀數,令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少收費用。


慳食肆電費煤氣費
控 方指,案中唯一女被告林麗(36歲)、丘致中及第三被告曾重光(60歲)屬主腦,林於2009至2010年間招攬丘犯案,曾則負責「拉客」找食肆落叠,集 團每月向每間食肆收費2千至1萬元。丘在去年8月中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林的男友在2010年教他如何干擾煤氣錶。丘先用螺絲批在電錶及煤氣錶鑽出兩個小 孔,再透過小孔穿入一條幼身的自製電線,調低錶內讀數。據悉,他會定時到訪食肆,待電錶及煤氣錶跳至某個高讀數時,再用電線將讀數調低,減少食肆須付的電 費和煤氣費。

最初他拍住林往食肆改煤氣錶,每次只調低百多度,收取500至800元報酬。9個月後,他與林開始干擾電錶,通常調低約一萬度電,其後他單獨行事。


三人認罪做金手指

由前年9月至去年8月間,他曾更改逾68間食肆的電錶和煤氣錶。他向食肆收取慳回的電費煤氣費的三成作報酬。他靠犯案所得的收入由起初每月7,000至8,000元,升至後期約2萬元。警方在其寓所拘捕他時亦搜獲犯案工具及數簿。

涉 案七名被告依次為林麗、曾重光、劉貴福、彭玉華、陳訓揚、李海輝及余金明,除今日認罪的畢經營的旺角豪園和深水埗雅軒,及叢在尖沙嘴的大叢火鍋店,其他食 肆包括沙田的顯徑餐廳、深水埗的樂雅園餐廳等。案件下周二再提訊,三名認罪的被告將轉作「金手指」頂證其餘七人,待案件審畢後始判刑。
案件編號:DCCC462/13


部份涉案食肆

旺角豪園餐廳老闆畢偉業稱:「𠵱家煤氣公司話我呃佢10萬度,我唔知佢點計出嚟!」


被告叢金貴經營的大叢海鮮火鍋位於尖沙嘴山林道,騙款共27.8萬元。


位於大圍顯徑邨的顯徑餐廳涉嫌改動其電錶及煤氣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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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手法簡單 需具機械知識


犯罪集團干擾煤氣錶(圖)及電錶,令煤氣和電力公司少收約3,000萬元。王子俊攝

【專家之言】
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根據案情所述之手法,涉案人士應該是在電錶或煤氣錶外殼鑽孔後,用金屬線撥弄錶內數字盤,令讀數暫停甚至倒轉。盧覺強指出,干擾手法看似簡單,但執行人必須具備相當的機械知識,了解錶內的零件位置。

中電及煤氣均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犯罪集團更改報錶讀數的手法,但指破壞報錶可能會導致漏電或漏氣,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加強煤氣錶配件

中華電力發言人表示,已經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包括日常運作中,抄錶員在抄讀電錶時,如發現電錶有異常情況,會立即作出跟進。此外,中電設有電腦程式偵察用電異常的情況,並且定期抽樣檢查電錶。中電亦歡迎各界人士,包括管業處及客戶作出舉報。

中華煤氣發言人則指,餐飲業屬於工商業客戶,抄錶密度高過住宅客戶,公司會敦促抄錶員詳細檢查,以確定煤氣錶有否受破壞。公司亦正研究改良煤氣錶的方法,加強裝置及配件,令器材難以被破壞。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28/18315192

推銷員𠱁茶記老闆落叠

被告畢偉業承認有份干擾兩間餐廳的煤氣錶,少交約13萬元煤氣費。樊素心攝

【得不償失】
有份僱用犯罪集團的茶餐廳老闆畢偉業,昨受訪時坦言衰貪心,他憶述是一名賣米推銷員招攬他落叠,集團後來派人帶齊工具,只花了十數分鐘便成功改動煤氣錶。


「貪得少少,好唔抵」


根據畢今日承認的案情,指他去年3月至8月間干擾他兩間茶餐廳的煤氣錶,慳得47,909元及92,337元。但畢昨日在豪園向本報記者聲稱,只呃了兩個月。

他說犯罪集團在「做手腳」前後拍照對比讀數變化以茲證明。他聲稱只幫襯兩次,指對方幫他減了約200度煤氣,以每度煤氣費13元計,他省卻約2,600元。然後他要給對方一半費用作報酬。「點知慳咗個幾兩個月就俾人拉,衰貪心,貪得少少,只係搞咗兩次(改錶),好唔抵!」

他無奈指餐廳月租廿幾萬,煤氣月費亦要2萬多,餐廳因案需閉門一周讓煤氣公司換新煤氣錶,連同律師費,要花幾十萬元。另一被告叢金貴則在前年11月至去年8月間慳27.8萬元電費及煤氣費,叢每月付3,000元予犯罪集團作報酬。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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