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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學院繼5年前正名失敗後再次提出申請。
【本報訊】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昨再向教育局申請「正名」大學,是繼5年前失敗後再次提出,校方指兩個教育輔助課程的「課程覆審」及「學科範圍評審」,已於去年夏季及今年初完成,教院已具大學之實,政府應批准正名。
教院與港大和中大等7間大學,均是公帑資助大專院校,卻是唯一未有大學之名。校方昨指今次提交申請,是邁向正名的關鍵里程。校長張仁良在公佈中表示,透過正名令教院可為本港及亞太地區繼續作出貢獻。
教育局發言人稱,申請院校須證明本身已具備大學應有的質素和特質,包括課程質素、課程類別、學生質素和教學團隊的聲望、研究能力等,局方將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進行特別檢討,並根據該會意見和考慮上述因素後,決定批准與否。
教
院在2004年獲得與7大都有的自我評審資格,以為可正名大學,但其時李國章任教育統籌局局長,有意由中大合併教院和科大,阻攔教院升格,其後引發「教院
風波」。及後孫明揚當上教育局局長,教資會在09年仍否決教院正名申請,教院遂提出提供人文學科、社會科學、創意藝術及文化等教育輔助科目,達到成為綜合
性大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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