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查勒索案 指疑犯家人勢力好大 警長涉教唆「認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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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慶義在審訊期內續准保釋。楊柏賢攝

【本報訊】15歲青年疑遭舊同學勒索,其父因此報警求助。一名反黑組警長涉翻查案件資料後接觸青年父親,稱勒索案疑犯家人有黑社會背景「勢力好大」,若青年父親想無事,便教兒子在認人手續中不要將疑犯認出。該警長昨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
記者:林綺琪

被告黃慶義(42歲)事發時為沙田警區反黑組警長,現被停職。早前涉醉酒後、在宿舍舞弄警槍的警長朱仲明昨亦有到庭旁聽。

經 營海味店的事主朱漢強(48歲)昨供稱,去年6月11日他發現15歲的兒子情緒不穩,手機亦丟失,查問下得悉一名已被退學的翟姓男同學不時勒索兒子、取去 其現金、iPhone、iPad等,更向兒子揚言如不就範,會到其家中、及其父的海味店騷擾。事主在同月15日報警求助,翟被捕,其子獲安排在8月底做認 人手續。

「捉返嚟認唔到冇事㗎」

至8月6日,事主收到一名自稱反黑組警員 的來電,指其子的案件「幾麻煩」,約他當晚見面。事主稱當晚一名男子駕駛私家車到場,兩人在銀禧商場外傾談,男子多番表示其子的案件「好麻煩」。事主透露 其子說過翟父是「勝和坐館」,男子說「我都知佢呢排上位上得好快,我都識呢個人」,「風頭好犀利」,如事主想無事,便叫兒子在認人手續中不要認出人。

事 主即指犯案人是兒子舊同學,兒子沒可能認不出對方。男子稱「冇事㗎,我哋平時警察做嘢,捉到返嚟,認唔到都冇事㗎」。其間男子曾接聽電話,說「我趕緊 嚟」、「你哋做住先啦」。事主指欲諮詢律師意見,並在男子離開前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對方只讓他看證件背面約兩秒,並自稱姓黃。

事主其後向區議員求助,被告兩日後被捕。據開案陳詞指,被告當晚有關時段須與同袍進行監視行動,其間曾在銀禧花園下車、離開了約20分鐘;其衣着、駕駛的車牌開首字母等,均和事主見面的男子脗合。

辯方質疑,事主和男子當日傾談約20分鐘,在認人手續中卻認錯人。事主解釋,當日街道昏暗,男子後方有一黃燈照着,男子的車輛亦開着車頭燈照射其雙眼,令他看不清楚。據了解,涉勒索的翟已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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