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涉逼老婦購物 美容顧問脫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709/1879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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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珠遭裁判官批評銷售手法值得商榷。

【本 報訊】美容顧問涉威嚇年近八旬老婦買下3萬多元美容產品而遭拘控,裁判官昨裁決,表示不排除老婦是考慮所有情況下決定購物,事後驚覺花費太多而推翻決定, 故他在不情願下惟有判美容顧問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同時批評美容顧問花言巧語的銷售手法,「道德上大有值得商榷之處」,涉案產品更「價錢貴、成份可疑、無 科學數據支持其療效」。

「道德上值得商榷」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現今消費者常因推銷員給予的小恩小惠,在半推半就下購物,但此情況在刑事檢控上難以入罪。如果政府有意保障消費者,應設購物後冷靜期。但練官強調此非向政府的建議,只是題外話。

練 官於裁決時表示,事主陳宜嫻(79歲)部份證供前後矛盾,令人懷疑,例如被告黃榮珠(26歲)在解釋升級會籍所需的消費額後,事主曾筆錄價錢作計算,並與 工人商討是否化算等,可見她雖行動不便,但思路清楚,心智與常人無異。練官又認為事主相信被告所吹噓的產品具備神奇療效,事主自己亦有部份責任。

然而,練官對被告的行為直言「不敢苟同」,指被告向長者推銷一些效果成疑、價格高昂的產品,僅按照公司的花言巧語游說事主購物,道德上大有值得商榷之處。練官更批評涉案產品「價錢貴、成份可疑、無科學數據支持其療效」。

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去年7月20日,向事主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她涉扣起事主的身份證及信用卡後,不斷游說她購買雅生萊的美容產品。

事主稱不堪近3小時的疲勞轟炸,終簽賬購買總值3.1萬元的49件貨品。本案是去年7月新條訂《商品說明條例》後的首宗檢控個案。
案件編號:KTCC17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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