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少女車神馬路踩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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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港隊】
【本報訊】香港單車隊成員、17歲「少女車神」馮郁淇(圖)在大埔汀角路練習時,被警方截停票控她違規在馬路踩單車,她昨日認罪後被判罰款300元。曾於香港國際場地盃單車賽奪金的她透露,為了在明年文憑試取得滿意成績,已申請退出港隊。

專心應付文憑試

馮 郁淇就讀拔萃女書院,今年1月於香港國際場地盃女子青年500米計時賽奪金。她昨由父親陪同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承認一項在劃給單車使用以外的道路踩單車 罪。按法例,若道路有一部份劃作單車徑,任何人不得在單車徑以外踏單車。案發去年8月4日,她與五名隊員在大埔汀角路練車,當經過一個單車徑入口時沒兜入 單車徑,沿汀角路向大美督方向騎去,被尾隨警員截停。

她自行求情時提出以簽保令方式處理案件,遭裁判官拒絕。她指案發時正接受訓練,根據教練指示在馬路練車。她在庭外表示,今年5月完成亞錦賽賽事後暫停訓練,已申請退出港隊,這是平衡單車及學業兩者後所作決定。

案 發日擔任客串教練的袁智浩昨補充,車隊已改在沒有單車徑的新娘潭及鹿頸一帶練習。對於馮申請退隊,袁指這是香港年輕單車手必須面對的抉擇。鑑於本港缺乏單 車場地,選手須到海外訓練,起碼需要四至五年才做出成績,然後再繼續學業,暫時放棄單車運動,是年輕選手較普遍的做法。
案件編號:FLS17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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