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小心駕駛」fb 助擒偷車賊 車主按線索追截 與疑犯大打出手同被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22/1922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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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披面的偷車疑犯與女友被警員拘捕。江寶龍攝

【本 報訊】被警方通緝的偷車賊再偷車偕女伴深宵遊車河,被失車車主透過「小心駕駛」facebook群組貼文尋車,擁有5.3萬名成員的群組廣佈線眼下,昨凌 晨發現該失車在元朗出現,車主遂聯同孿生兄長等多人驅車追逐4公里,迫使偷車賊失事撞欄,再聯手與疑犯發生糾纏大打出手,兩兄弟亦惹上官非,連同疑犯與同 車女乘客被捕帶署。
記者:江寶龍

失而復得車主姓鄺(32歲),住在葵涌邨芊葵樓一單位。日前,他將俗稱「大VTEC」、車齡19 年的本田思域私家車,送到上水一間相熟車房維修,前天修妥後泊在車房門外,其後職員發現該車不見了,致電鄺查問是否已經自行取走,始知道還未取車,相信是 被賊人偷去,於是致電報警。

鄺事後心有不甘,上載該車相片及車牌到「小心駕駛」facebook群組,呼籲車友幫手留意。至前日傍晚,鄺 收到車友消息,指於元朗見過該車,他於是立即聯同孿生兄長及兩人女友一行四人,由鄺駕駛另一私家車,駛入元朗追查,約兩小時後,即昨凌晨3時許,終在博愛 醫院迴旋處發現車蹤。

雙方追逐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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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紅箭嘴示)與孿生胞兄(藍箭嘴示)在現場接受調查。江寶龍攝

雙方追逐4公里,終在青山公路潭尾段長春新村入口將對方攔截,致偷車賊失事撞欄,車上一對男女逃跑,鄺怒不可遏聯同胞兄纏上,雙方大打出手扭作一團,警方接報到場,將該對男女拘捕。

被 捕男子姓劉(34歲),有黑社會背景及多次偷車案底,並揭發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通緝的偷車賊,他雖聲稱該車是以5,000元買回來, 但車內匙膽被撬,相信是他偷回來,涉嫌襲擊、擅自取去交通工具、駕駛時無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被捕,因右眼角受傷送院治理。同車女子姓陳(21歲) 是他女友,任職啤酒女郎,亦有刑事案底。由於鄺與兄長跟疑犯大打出手,雙雙涉襲擊被捕。

車主本打定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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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在「小心駕駛」fb群組貼文求助。互聯網

警方相信,疑犯偷車目的是變賣賺錢,惟未轉手前短暫自用,深夜接載女友出入,不料行蹤洩露。
車主的表哥事後感謝網民幫助,最終尋回失車,據他所知,表弟初時也打定輸數,因元朗範圍很大,如同大海撈針,「點知又俾佢見到,於是截住佢」。

今次有份捉賊建功的「小心駕駛」facebook群組,全名是「小心駕駛,安全車速,溫馨提示」,由版主Bryan於2012年創立,至今已有5.3萬成員,每天約有40則交通消息上載。由於成員眾多,遍佈全港各地,已多次幫助車主尋回失車,甚至走失的寵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22/19227904

捉賊只可用合理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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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偉雄指苦主對疑犯的襲擊有可能犯法,最安全是盡早報警。資料圖片

【本報訊】車主雖取回失車,但因在捉賊過程中與賊人講手,因而涉襲擊被捕。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車主做法不甚理智,因疑犯即使犯法,本港有法律程序懲治違法者,事主不應動手動腳,後果可很嚴重。

陸 偉雄指,香港法例221章第101A條(俗稱101拘捕令)訂明市民若為防止罪案或協助合法拘捕疑犯時,有權使用「於當時環境而言屬合理的武力」,但若濫 用武力,如用武器傷害手無寸鐵的賊人,有機會觸犯刑責。他表示根據本港法律,未經法庭定罪的人士都是疑犯,有可能無辜,基於這法律精神,不鼓勵任何人對疑 犯濫用暴力。

類似今次情況於香港時有發生,2012年香港仔一名35歲色魔非禮兩名女茶客,一名28歲男子見義勇為上前追捕,兩人發生身體碰撞,色魔被擒後指控對方毆打他,正義食客涉襲擊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捕。
■記者曾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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