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90歲婆婆疑被警亂錄口供 講客家話變本地話 承認「偷番嚟自己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31/1923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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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婆婆每次講起被指偷竊就十分激動;旁為外孫女蕭小姐。張志華攝

【本 報訊】警方再爆亂錄口供疑雲。有認知障礙的九旬老婦英婆婆,早前在百佳疑因一時忘記付款而被帶返警署。英婆婆主要講客家話,但口供紙卻記錄她操本地話(廣 東話),更指她承認「我偷番嚟自己食」。家人指英婆婆當時不知自己正錄口供,事後因被屈承認偷竊而失眠。有法律界人士指即使疑犯只得一成時間講客家話,警 方亦應為其安排繙譯。
記者:袁柏恩

外孫女蕭小姐稱英婆婆有初期至中期認知障礙症,剛輪候到安老院舍,事發時獨居,偶而會自行到附 近商場閒逛。事發於5月,蕭小姐憶述,當日原約了外婆吃午飯,惟致電外婆手機多次始有人接聽,對方稱外婆在警署,但拒透露詳情。蕭小姐親到將軍澳警署查 詢,警方亦未有解釋。由致電到接回外婆歷時約兩小時,她形容婆婆當時並不了解發生甚麼事,還以為保釋金是付貨品錢。

有認知障礙口齒不清

根 據警方錄取的口供,婆婆取了一包鯪魚肉及卡美脆皮腸未有付款,並引述婆婆稱「我偷番嚟自己食,比(畀)次機會」,警員向婆婆確認口供,引述她說:「我唔識 寫字,你代我寫。」最令家人不滿的,是口供紙上註明婆婆的「語言/方言」為「本地話」,事實上婆婆雖能聽懂廣東話,但說話主要講客家話,旁人難以聽懂,婆 婆亦有「撞聾」問題。蕭小姐指,婆婆事後多次強調自己當時取出100元準備付款,但警員只一直抄寫,未有理會她。

蕭小姐指,婆婆袋上掛有 名牌及家人聯絡電話,而她本人亦致電甚至親到警署,質疑警方做法不公。因婆婆所述與口供不符,他們曾要求百佳提供閉路電視片段及詳情,惟遭拒絕。婆婆透過 蕭小姐繙譯向《蘋果》表示,自己一生從沒偷竊及入警署,感到不開心及憤怒,更一度失眠。警方又以程序為由,要婆婆三度返回警署報到,拖逾兩個月終以警誡方 式處理。蕭小姐批評警方及百佳未有跟程序且涼薄,憂警察辦事方式令更多長者受屈。

英婆婆曾到鄰近社區中心參與活動,有社工證實,婆婆有初期至中期認知障礙,只能回應簡單句子或指令,若要求她詳細解釋事件便需透過其他人引導或幫助。社工亦指,婆婆廣東話不靈光,加上無牙,說話不太清晰。

無按程序找繙譯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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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稱,當日接獲超市職員報案,警方到場以涉嫌盜竊拘捕婆婆。案件調查期間,婆婆能以簡單的粵語回答問題。但警方未有回應沒有通知家人及為婆婆提供繙譯,是否違反指引。

大 律師陸偉雄不排除警方為求方便,未有按程序找繙譯便為婆婆錄口供。他指口供紙的「本地話」並不包括家鄉方言,過往亦不時出現因語言問題致錄口供不公要打官 司的個案,「因為可能佢講客家話,警察誤會咗,或者佢講錯咗,冇人知道佢講錯咗。正正呢個語言障礙,可以推翻佢個口供嘅自願性基礎」。他指恰當做法是一聽 到口音不正,便應找相關繙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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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障礙患者易緊張無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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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署被指胡亂為患認知障礙症及講客家話的九旬老婦錄取口供。 馬泉崇


【本 報訊】有負責長者社區服務的資深社工指,如遇上長者迷路甚至被指偷竊,警方一般會先致電家人或地區長者中心,以了解長者是否有認知障礙症等背景,而長者在 警署或會因緊張而未能表達自己,合適做法應由家人或社工陪同,「其實佢都落唔到口供,問佢又答唔到,又記唔到,就算個口供拎到上法庭都未必有正式作用」。

需家人助處理涉警事務

聖 雅各福群會高級經理郭偉生指出,若長者經確診患認知障礙症,已屬精神上無能力做決定的狀態,他們本身記憶力短暫,更需家人支援以協助處理涉警的事務,「如 果唔係(有人陪),拎咗口供都冇用,因為佢根本自己都決定唔到,做咗都唔記得」。郭偉生續指,患認知障礙症的長者,在陌生環境會更顯情緒化,「佢有認知障 礙症,都唔知你帶佢去做咩,去咗唔識嘅地方,佢可能緊張,更需要家人或社工幫手」。

他表示,過去長者如迷路甚至涉偷竊等,警方會先致電家 人,若無法與家人聯絡,會致電當區長者中心,查詢長者背景甚至要求協助,「例如懷疑高買,會唔會有認知障礙症,好影響警方判斷點處理個案件」。他指10名 長者便有1名患認知障礙症,促警方就如何處理無行為能力人士,為前線警務人員提供清晰指引。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張超雄坦言,長者不一定等於無能力行為人士,但認為警方應盡快致電家人以取得更多資訊。5月發生智障男被疑揑造口供事件後,警方曾稱會檢討指引,張超雄期望警方考慮將年紀一併納入考慮,提醒前線警員如遇上長者甚至溝通出問題時的應對方法。
■記者袁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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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須公平自願下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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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婆婆被指在將軍澳一間百佳超級市場偷竊。 馬泉崇


【本 報訊】患認知障礙症及操客家話的九旬老婦英婆婆,被指偷竊帶返警署,其間未獲安排繙譯及家人陪同。有退休警司表示,指引無列明需安排家人陪同長者錄取口 供,但坦言若長者被捕,警方可行使酌情權,「一個最穩陣做法,要確保口供被接納,一定要我哋明佢講乜,佢哋明我講乜」。

長者被警誡不留案底

退休警司李仕光稱據警方指引,只有未滿18歲及無行為能力人士才需安排家人或社工等陪同錄取口供。李指未清楚當時警員做法,故不會評論,但一般情況下,若警方辨識到對方為長者,應通知家人才「最穩陣」,以確保呈堂口供是在公平及在自願的情況下錄取。

至 於長者講客家話卻未獲安排繙譯,李解釋,來港多年的長者大多懂廣東話,中間夾雜鄉下話,若對答流暢,警方的確難以評估對方是否熟悉有關語言。不過他亦指 出,最理想做法是安排繙譯。至於警方最後以警誡方式處理有關案件,李解釋,有關做法適用於65歲以上人士,有關案件會記錄在警方檔案,但長者不會留有案 底。
■記者袁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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