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瑣事斬兩人惡漢待懲

http://news.mingpao.com/20120517/gnd1.htm

adidas店內斬人 男司機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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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報專訊】尖沙嘴adidas旗艦店去年斬人事件中,任職司機的顧客自覺被店員待慢,激動破口大罵,更阻止店員招待其他客人,惹來另一男顧客不滿,兩人爭執 遭旁人勸阻,司機帶同兒子離去,卻旋即獨攜菜刀折返,追斬該男顧客致其頭骨骨裂,其間亦有兩人受傷。司機昨在區域法院認罪候懲。

被斬男顧客頭骨骨折

被 告吳敬偉(39歲)昨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及兩項傷人罪。遭被告追斬的男顧客黃狄熙頭部中刀,送院後發現其右前頭骨骨折,頭皮有10厘米裂,需縫9 針,雙手亦有裂傷縫了4針。案發時女顧客陳淑珍見黃被斬,曾舉手阻擋被告的菜刀,右手虎口割傷需縫6針,而後來有份制服被告的店員黎兆基亦受輕傷。

事發於去年12月18日,下午4時許被告到尖沙嘴漢口道adidas專門店,向店員查詢是否有新貨,店員覑被告稍等,被告卻激動罵人。

爭執後返家拿刀
此 時,男顧客黃狄熙要求同一名男店員替他取一雙襪子,被告阻止店員招待黃,黃不滿斥責被告,兩人發生口角,有旁觀者勸交。不久被告離去,卻隨即折返,帶同菜 刀斬向黃頭部,女顧客陳淑珍用手阻擋。被告繼續追斬黃,兩次未能命中,第3次正中目標。店員終合力制服被告,警察到場後被告稱︰「阿sir,頭先個男人鰠 舖頭用手叉住我個頸打我,我先用菜刀襲擊佢。」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任職私人司機,妻子居於內地,犯案非處心積慮,攜刀折返是因為被告住 在案發地點附近。惟暫委法官鄭紀航質疑,被告遭旁人勸阻後,先攜子返家再折返,亦不能說是無預謀。法官指被告有3次類同案底,又指常人不會因爭執而帶刀斬 人,關注被告精神狀,決定先索取精神科報告,押後至5 月30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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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得很對,但若果他可以處理複雜的事情,例如爭執後帶妻子回家,再帶刀去斬店員,沒有精神病的可以性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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