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霸空屋偷家電 蠱惑漢被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508/163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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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霸佔空屋並偷去其他單位的棄置家電,事敗被捕帶署。

【本報訊】中年漢早前潛入土瓜灣一幢已被收購的唐樓單位居住,並搜掠隔鄰劏房的電線和電器自用或變賣,更蠱惑地更換單位門鎖掩人耳目。在匿居三個月後,終在昨日凌晨因在單位亮燈而暴露行蹤,被警員撞破拘捕。

已居住三個月
被捕男子姓廖(51歲),任職餐廳水吧,有聚賭及串謀行騙案底。現場為馬頭角道56號一幢五層高唐樓,一梯兩伙,兩年前已被收購封樓。昨凌晨1時,九龍城警區特遣隊警員巡經上址時,發現廖進入大廈。

警員其後見樓上一個單位有人開燈,認為有可疑於是登樓調查,終於揭發事件。

據悉,有人承認於三個月前撬毀上址空置單位的閘門遷入居住,其間更撬開其他單位閘門,取走住客留下的電風扇、枱燈及四個手機充電器;又私自接駁電線偷電。其間他更以舊鎖頭換掉單位門鎖掩飾撬門痕迹,令保安員日間巡樓時沒有察覺,如是者一住便住了三個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擅佔私人單位居住本身並不觸犯刑責,但如撬門入屋或擅取室內東西,則可作爆竊論,最高可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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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被收購的物業會聘用保安人員看守物業,看到有人入住或搬東西變賣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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