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人大常委公佈國安法草案:護國家安全港有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08/1914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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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當中訂明香港在維護領土完整的義務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有內地法律學者認為,中央的盤算 是香港既然不就23條立法,便直接令新版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前資深中國新聞記者呂秉權則認為,這意味國安法日後有一定程度適用於香港,亦為未來23條立法 敲定「國家安全」定義。
記者:張婷婷 楊倩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在網上公佈上月審議的國安法草案第二稿,公開徵求意見。草案第十一 條訂明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三十六條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北京法律憲政學者陳永苗認為中央的盤算是23條都不立法,直接令新版國安法適用於香港,「23條在香港沒搞成,所以在北京搞了這個強加,肯定會強制適用於香港的!」陳說:「以主權立法出現。《基本法》規定主權屬於中央,這伏筆早就埋下了。」

學者:為23條敲定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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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亦認為,這意味國安法日後有一定程度適用於港,在香港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前有一定的警告作用;而即使他朝香港自行就23條立法,「國家安全」定義已由黨所設定,香港無權更改,甚至過問。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則認為說法不是新事物,不存在《國家安全法》已經適用於香港。她又指出,就23立法條是《基本法》的規定,「係需要做嘅」,至於何時立、內容為何則由港府決定。

為何要在草案提及香港?梁愛詩認為維護國安「係全個國家嘅事,喺國土裏面每一寸地都係有責任」,不是因為有人質疑內地《國安法》應否在港實施才寫明。她稱,《國安法》這類全國性法律要在港實施需按步驟引入《基本法》附件三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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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稱,國安法第二稿仍是一個草稿,立法程序根本未完成,所以不存在是否適用於香港,因法例本身未通過。他續指,《基本法》第十八條說得很 清楚,全國性的法律,除非是在附件三,若不在附件三,便不會適用於香港。而要納入附件三,第十八條亦寫得很清楚,就是要經過某一個程序,包括要徵詢香港基 本法委員會的意見。最少現階段他完全沒有聽過這意圖,所以不存在國安法適用於香港的問題。

北京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張鳴則分析,新版修訂加入香港,反映中央擔憂港獨:「因為以前沒港獨,現在有了,當局還是有點擔憂。」但他認為現階段不需要過度解讀:「因為現在畢竟是一國兩制,安全法不是《基本法》,香港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肯定是做不到的。」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也不認為,有關的「義務」、「責任」字眼,會令國安法適用於香港,有關部份只是重申《中國憲法》內的說法,沒有新意。至於會否加大香港就23條立法的壓力?傅指這屬政治推論,與法律無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08/19140199

在港實施須納基本法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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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

【本 報訊】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曾形容《基本法》23條立法「把刀已在頭上」,12年前特首董建華立法不成,腳痛落台,中央和建制派一直部署重推23條立法,近 期便一再利用內地正在草擬、涵蓋面更廣泛的《國家安全法》作出威嚇,想透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三的方法,直接將國安法引入香港。

去年4月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接受《紫荊》雜誌訪問時,引述內地法學界稱,23條未立法前,可在港暫時試用內地《國家安全法》。今年1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指,23條立法前可考慮將國安法以《基本法》附件形式在香港適用。

根 據《基本法》第18(2)列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 實施」。現時《基本法》附件三共12條全國性法律,包括國籍法、國旗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和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等;只有最後一項仍未 在港立法實施。

港動亂中央可頒令

要以「附件三」的方法引入全國性 法律,也有一定程序,人大常委會須先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政府的意見,並「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 律」。除此之外,《基本法》18(4)亦訂明,當人大常委會因戰爭狀態或特區內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宣佈特區進入緊急狀態, 中央可頒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曾在電台節目表示,引入國安法是為《基本法》23條立法「虛張聲勢」,但做法違憲,因23條己訂明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行為。
■記者張婷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08/19140202

台灣:未正視兩岸分治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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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安法草案第二稿提及台灣,表示維護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義務。台灣陸委會昨回應,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政府的大陸政策就是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這是台灣的主流民意。

陸委會稱,對於大陸方面公佈國安法草案修改情形一事,該會認為兩岸互不隸屬,大陸單方面立法的方式,並未正視兩岸分治現實及尊重台灣人民對維持台海現狀的堅持;同時,該草案可能涉及以非和平方式處理兩岸關係,陸委會無法認同此一片面的作為。

內地人民不太關注
內地人民對國安法也不見得很關注。「國內沒人關注國安法修訂這個事,反正有沒有安全法,它想拿這個跟你說是就可以說。不管有沒有法律依據。」北京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告訴《蘋果》記者。張自己就因為敢言,成為國家安全部門的監控對象。

國安法前日由中國人大網公佈(圖),公開徵求意見,寫明即日至6月5日公眾可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提意見,或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張鳴笑說這純屬形式:「我們表達意見估計也沒甚麽區別。要不信你們表達意見試試看。」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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