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1日 星期日

警察總長:不歡迎搞事者 大馬拒梁國雄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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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展示被大馬拒絕入境文件。夏家朗攝

【本報訊】繼黃之鋒被馬來西亞當局拒絕入境後,出席同一有關雨傘運動論壇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同樣被拒入境。馬國警察總長巴卡(Khalid Abu Bakar)稱,「我們不歡迎搞事者……只歡迎愛好和平的人!」
記者:張婷婷 林社炳

梁國雄乘搭的航班於下午2時許抵達馬來西亞,隨即被帶到當地入境處辦公室,馬國人員扣起其護照,問他擬逗留多少天及做甚麼。梁遭拘查逾半小時,獲發一份拒絕入境公告及發還護照後遣返香港。

公 告稱梁是根據當地入境法例(Immigration Act1959/63)的「禁止入境的入境者」(prohibited immigrant),有關的章節列出15類人士,包括乞丐、精神病患者,以至倡議武力推翻馬國政府或馬國官員及收到外國可靠情報顯示其為「不受歡迎入境 者」(undesirable immigrant)等。

擬控告大馬政府

梁稱馬國人員沒向他進一步解釋遣返原因,當地警察總長巴卡向法新社記者表示,「我們不歡迎搞事者到馬來西亞,因此把他(梁國雄)遣返香港。我們只歡迎愛好和平的人!」巴卡早前曾回應拒絕黃之鋒入境,稱擔心他的言論會危害馬國安全及影響中馬關係。

梁 表示,黃之鋒是名人,他則是議員,港府有責任要求馬國解釋拒絕入境一事。他會聘請馬國律師就其因被拒入境而引致損失,及無理剝奪他到大馬交流權利,控告馬 國政府。「我最失望係香港政府竟然唔能夠保護香港市民同埋議員正常出訪,根據聯合國公約享有嘅雙邊旅遊自由。」他批評馬國粗暴踐踏他交流的權利,是對香港 的侮辱。他不知道北京政府有否施壓,猜測馬華公會為做生意,希望取悅中共,加強東盟雙邊貿易關係。

黎棟國:尊重決定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尊重各國及地區按照他們的法律施行的出入境管理及作出的決定,不會作出干預。至於會否一如去年本港記者遭菲律賓拒絕入境般提出交涉,黎稱不公開評論個別個案,入境處協助港人在外小組如收到求助,會有既定程序處理。

馬來西亞六四26週年紀念工委會近日舉辦有關六四及雨傘運動的論壇,邀請了3名海外嘉賓出席,來自香港的黃之鋒、梁國雄先後被拒進入馬來西亞,僅來自新加坡的社運人士韓慧慧依原定安排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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