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警口供不可信 鳩嗚男脫襲警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4/19146996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被告高偉智獲准保釋候判。樊素心攝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偵緝高級警員洪劍威證供被指不可信。

【本 報訊】佔旺區去年清場後,大批示威者響應鳩嗚聚集在亞皆老街要求「過馬路」。建築工人疑在人群中高呼「唔使理啲死差佬、警犬!條路係我哋嘅,點行都得」, 漠視警方警告衝出馬路,並咬傷警員手臂而被捕。裁判官昨指兩名證人警員的證供有重大分歧,聲稱被咬的警員口供不可信,裁定工人襲警罪脫。

裁 判官張君銘指出,兩名作供警員口供有重大分歧。案發於去年11月26日晚,聲稱被咬傷的偵緝高級警員洪劍威指稱他的手搭着被告高偉智(27歲)膊頭時,突 遭被告咬傷手臂,被告沒向前跌倒。但拘捕被告的警員黃俊偉則供稱,被告向前跌倒時咬洪的手臂,但被告的口「掂一掂,即刻放」。

阻差辦公罪成
洪供稱他只憑傷勢估計遭被告咬傷,但無目睹被告咬傷他的過程。張官認為洪的證供不可信,亦不排除被告口咬警員是意外,裁定他襲警罪不成立。

但 張官另一方面裁定被告阻差辦公罪成,他指案發時有約150人聚集於旺角惠豐中心對開,被告必定知道警方正在現場控制人群。曾阻止被告衝出馬路的警長曾超剛 與被告相隔僅1呎半,被告定能聽到警長對他作出兩次口頭警告,着他勿再叫其他人衝出馬路,否則會遭拘捕。張官指被告無視警告,多次高叫口號並衝出馬路,對 警方執行職務造成極大影響,故裁定他罪成。

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於案發時情緒高漲,令他做出平時不會做的反叛式行為,認為被告叫囂雖令警長尊嚴受損,但警長仍能執行職務,案件不算嚴重;張官回應指被告的行為可能會引發他人仿效。無案底的被告准保釋至本月27日,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KCCC4243/14
■記者樊素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4/19146998

官斥兩警齊形容無發生過場景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被控襲警的劉子僑獲判無罪。蔡少玲攝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警員黎凱達被裁判官質疑誠信。

【本 報訊】警方去年9月28日在金鐘施放催淚彈前,擁大學學歷的點心師傅被指在立法會車閘附近以「雙龍出海」手勢推一名男警胸口。他否認襲警罪受審,昨獲裁定 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聲稱遇襲的警員與出庭作證的警長口供有多處無法解釋的差別,在庭上共同形容一個「冇發生過的場景」,直指警員的傷勢是因他飛撲捉人 時造成。

根據警員黎凱達庭上供詞,26歲被告劉子僑當時突出現於他面前,並雙掌推其胸口如「雙龍出海」。黎失平衡向後退,姓葉警長上前攙 扶,黎後來追截並捕獲被告。畢業於中大中文系的被告則供稱他當日加入示威者築成人鏈,後來被迫到最前線站在葉面前,他因懼怕葉的兇惡轉身走,卻遭警員追 截,指控他襲警。

點心師傅脫襲警罪

裁判官梁榮宗裁決時形容,黎與 葉的口供有多處無法解釋的差別,最大可能是「兩個都錯」,他更相信二人只是在庭上仔細地形容一個「冇發生過」的場景。葉供稱攙扶黎後被示威者重重擋路,無 法追截被告,但梁官認為,若兩人在同一地點,葉追不到被告,黎亦理應無法追上,但黎卻成功捕獲被告,可見黎在警民對峙之時,根本不在該處。葉曾供稱他攙扶 黎之後,左腰亦遭人撞擊,並大叫襲警,但沒有命令下屬追截被告。黎在書面口供中卻稱,他遇襲後按葉的指示追截被告,不過黎庭上作供時解釋是寫錯口供。梁官 對此認為「咁好影響佢(黎)嘅誠信」。

至於黎「下胸骨部位有紅腫和觸痛」的傷勢,醫生報告指黎驗傷時聲稱遭人拳擊下胸骨致受傷,這點亦與 庭上黎描述用雙掌襲擊不同。黎解釋是醫生寫錯,梁官則認為以普通常識也知其傷勢沒可能由「雙龍出海」造成,推斷此等傷勢是由飛撲捉被告所致。梁官最後裁定 被告罪名不成立,並判可獲堂費500元。
案件編號:ESCC691/15
■記者蔡少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