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佔旺襲警案 警被質疑改學生口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2/1914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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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吳兆倫(左圖)否認擅自修改被告郭穎生(右圖)的口供。

【佔旺襲警案】
【本 報訊】19歲文憑試自修生被指於佔旺區揮拳打中警員右面及右耳,致其眼罩鬆脫,學生否認襲警昨受審。遇襲警員承認曾經在看過網上短片之後補錄口供,供詞內 容不一乃因自己「講得唔詳盡」。另一名警員則否認擅自修改學生的口供,將案發經過由「左手拳打左臉」改為「右手拳打右臉」,以迎合受襲警員的說法。

被告郭穎生否認去年11月25日晚,在旺角長沙街一酒店外襲擊警員韓德政。韓昨作供完畢後離庭時戴上口罩,為避開記者拍攝曾轉往停車場出口,見記者趕至時又爆粗。

被告稱提醒事主走犯

當差13年的韓供稱案發時佔領區有市民推撞,調查期間有人鼓譟並高呼「差佬又放藍絲打人」,混亂間他遭被告揮右拳打右面及右耳,他即時捉住被告,糾纏間二人雙雙倒地。

辯方則指韓於今年1月看過案發現場的YouTube片段後補錄口供,始提及當時有第三者欲搶犯。
韓昨在庭上接受辯方盤問時再補充第三者是一名光頭男子。對於口供出現不同版本,韓解釋因自己「講得唔詳盡」,他承認是應同袍要求觀看有關片段。

辯方又指負責替被告錄口供的警員吳兆倫原在口供紙上,寫下被告以「左手拳打(韓)左臉」,惟被告返回羈留室後,吳突向被告取回口供紙副本,事後被告發現口供紙被人改寫為「右手拳打右臉」。

吳昨表示取回口供紙副本只為檢查有否交錯正本予被告。辯方形容口供紙上的「右」字寫法極不自然,看似是「左」字被人加了一筆寫成「右」字,但吳不同意。

被告表證成立後辯稱當時發現有打人疑犯逃脫,他遂拍了韓的左肩一下提醒他「走犯」,惟韓即時以雙手將他推倒及指他襲警。案件本月26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4225/14
■記者蘇曉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2/19144481

金鐘襲警案
陳白山稱遭20警圍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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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白山被裁定襲警等罪表證成立。資料圖片

【本 報訊】佔領中環行動秘書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被指去年佔領運動第二天,於深夜在金鐘龍和道先投訴警方停車沒熄匙,繼而揮拳擊中警長胸口,又揚言「用刀隊你 都得」,最後被制服,被控以襲警等罪昨受審。辯方反稱陳不但沒襲警,更無故遭近20警員圍毆15至20分鐘,相片顯示眼及鼻樑等多個位置均有瘀傷。

24歲被告陳白山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襲警和未按規定出示身份證共兩罪。他在事後驗傷證實左眼和眼眶、鼻樑、胸口和右邊頭部均有觸痛及瘀傷;而報稱遇襲的警長黃樂則胸骨和胸壁有觸痛和瘀傷。

陳被裁定表證成立

駐守西九龍機動部隊的黃樂供稱,去年9月29日佔中發生翌日,他奉命到龍和道東行線候命負責人群管制。晚上11時許,他看到被告與5名男子自國際金融中心方向走向天馬公園方向,途經高級督察甄瀚揚身邊講了幾句話。

黃 後來帶被告到一旁,被告投訴他們停泊路旁的警車沒熄匙,黃解釋「緊急車輛執法期間有豁免」,但被告突情緒激動,斥責「你識好X多嘢呀?你哋啲公安,無 恥!」黃不想再被罵遂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被告卻出右拳打向他胸口,還稱「用刀隊你都得」,黃遂大叫「有刀」,並與兩下屬按住被告在鐵絲網上,成功制服 他,不過事後並無在被告身上搜出刀。

黃接受盤問時否認曾無故問陳「你係咪咁X堅持」,亦否認在場近20名警員不由分說對陳拳打腳踢15至20分鐘。黃稱陳曾用腳撐鐵絲網,但反被他和同僚壓得更實,可能因而造成傷勢。裁判官裁定陳表證成立,聆訊今續,由於被告違反本案保釋條件未有依時報到,審訊期間須還柙。
案件編號:ESCC875/15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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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衝擊立會「法國佬」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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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號「法國佬」的張珈衍昨祝福同一事件的另外四名被告能大步檻過。

【本報訊】外號「法國佬」的熱血公民成員張珈衍被指去年11月19日佔領行動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刑事損毀玻璃門,案件自首度提訊經5個半個月後,控方昨表示基於證據不足,決定撤銷起訴,但同一事件中被拘控刑毀的另外四名青年則遭加控非法集結,張祝福四人能大步檻過。

另外四被告加控一罪

案發當日,傳媒曾拍下並報道疑似法國佬的蒙面男子以鐵馬撞向立法會大樓玻璃幕門,他並於玻璃碎裂後闖入立法會內。控方昨指檢視包括網上及傳媒公開片段和法證結果後,經徵詢法律意見認為證據不足,才決定撤控。據知,張珈衍(40歲)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控方去年11月當張珈衍首次提堂時,曾要求押後案件待檢驗DNA、指模鑑證及調查張的電話紀錄等,直至昨日才宣佈撤控。

另外四名被控刑毀的被告鄭陽、戴志誠、張智邦和石家輝(18至24歲)昨被加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下月22日預審。控方指各被告在警誡下均有招認,控方將傳召案發時在現場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作供。據報道,張超雄曾力阻衝擊,但遭示威者拉開。
案件編號:ESCC3985,4000/14
■記者蔡少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2/19144485

硬物擲警 副學士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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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學士男生卓頌衡昨獲准簽保守行為,毋須留案底。

【本 報訊】佔旺區去年遭警方清場前,警方與示威者爆發激烈衝突,其間一名城大副學士男生涉向警方投擲硬物,擲中一名警員頭部,被拘控襲警罪。他昨獲准簽保守行 為,毋須留案底。據悉,控方要求他向警方撰寫道歉信,作為以簽保令處理的交換條件,而警方一直找不到指控他擲中警員的硬物。

控方要求向警寫道歉信

被 告卓頌衡(18歲)昨由大律師許卓倫代表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辯方表示已備妥控方要求的信件。被告同意案情後,獲控方撤銷起訴,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 一年,承諾期間不得干犯任何涉及暴力案件。據悉,控方要求被告向警方撰寫道歉信,作為接受他簽保守行為的條件,他在信中承認向警員擲物,並向警方致歉。

案 情指去年11月26日凌晨2時許,警方在山東街和彌敦道交界築起防線,與示威者對峙,警方舉起寫有「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字句的紅旗。姓馮警員當時站 於防線,他聲稱目睹被告向他投擲一件淺色、約手掌般大的硬物,他被該硬物擲中前額並感痛楚,但事後無驗傷。被告隨即被捕,他否認襲警。
案件編號:KTCC1508/15
■記者樊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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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搶旺角」高登仔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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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譚曉峰 資料圖片

【本 報訊】報稱燒臘茶餐廳工人的高登仔於佔領運動期間兩度在討論區留言,聲言要重奪旺角,一旦事敗則佔領港鐵站。警方調查下,未能追查其中以新世界傳動網的流 動IP位址,但透過另一個香港寬頻家居IP,查出留言由天水圍天耀邨一個單位發出,遂上門拘捕涉案工人。他昨日承認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 至本月26日判刑。

網絡安全組上門拉人

案情透露,網民 「李小明」於去年10月17日清晨先後發佈兩條與佔中行動有關的留言。首個留言題為「『周末反擊三部曲』五搶旺角,六奪龍和,日佔中環」,內容包括「龍和 一役,警方已經接近崩潰;只要搶得返旺角,我地一定能再下一城」,又謂「我地拜關公既,勇字當頭;龍和的勇武派,今晚一齊到旺角;盡力逼警方使用武力」。 另一個留言則謂:「如果今晚搶唔返旺角,就買飛入閘,係地鐵站等地鐵;等車洗唔洗清場?」

警方網絡安全組警員同月18日執行網絡保安巡邏時發現有關留言,同日拘捕23歲被告譚曉峰,指他留言煽惑公眾參與佔中。警誡下譚承認留言,但否認有意圖煽惑他人。
案件編號:TMCC415/15
■記者楊家樂、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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