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警亂告智障男誤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50509/1914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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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力更愛帶小狗巴斯散步,於上月13日遛狗時遭人暴打一分鐘,送院後不治。

【本 報訊】沙田美林邨73歲遛狗翁吳力更被殺案爆出警方亂告智障男誤殺醜聞!上周六(2日),警方高調公佈在美田邨拘捕一名30歲智障男子,並於本周一控告他 誤殺罪。但事主家屬曾指事主無辜,案發時身在屯門院舍,不可能殺人;警方事隔兩天始翻查院舍閉路電視,證實拉錯人,最終低調撤銷控罪。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 評警方於事件中多次違反指引及不當對待事主,強烈要求作出澄清及道歉。
記者:徐雲庭 姜偉康 王家文

無辜被警方指是殺人犯的男子姓歐(30歲),前日到警署報到時,獲無條件釋放。張超雄今日將聯同事主家屬召開記者會向警方討回公道:「咁高調拉人,認定事主係殺咗人,但拉錯人又冇高調澄清,幫事主洗脫罪名,對佢好唔公道」。

張透露事主獲釋後仍飽受驚嚇,不敢返回住所;其家人更要承受沉重壓力,希望警方還他們一家人的清白。

據悉,事主患有中度智障及自閉症,智商等於10歲小童,案發當日(上月13日)正寄宿在屯門一間智障人士中心,中心有記錄及職員作證,顯示事主有不在場證據。

明知誤拘沒還公道

張超雄指出,由於事主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被捕後警方一度未有安排第三者在場錄取口供,如事主家人、社工及專業人士;拘留期間又沒安排事主服用所需藥物,質疑警方違反相關指引和程序,不當對待事主。最令人不滿的是,明知錯誤拘捕,卻沒還事主一個公道。

上 周六晚,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匯能警司在美田邨向傳媒高調公佈,指警方就案件翻查了800小時閉路電視錄像,並得到許多熱心市民街坊提供有用資 料,令警方可以收窄範圍,又解釋事主襲擊死者原因:「我哋初步調查同第一日所講,係因為飼養寵物問題引致有推撞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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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查院舍紀錄即落案

消息稱,由於事主外形及特徵,與案中通緝疑犯相似,被捕時事主「直認不諱」,做錄影口供時,任職業治療師的事主胞兄在場,事主雖然說話困難,但有用動作回答警方問題,警方曾詢問他需否看醫生,事主表示不需要。

據 了解,事主家人曾向警方表明拉錯人,因為事主周一至周五會住在屯門院舍,而案發為周一,事主應在屯門院舍。警方消息稱,曾於本月2及3日兩日曾經去到院舍 調查,但因周六、日關係,未能找到相關職員,直至本周一(4日)才聯絡上,最終閉路電視錄像證實案發當晚事主確實在院舍內,並無外出。

由於此案為嚴重罪案,警方需要48小時內決定是否落案,不過警方在未確實事主案發當日是否身在院舍,便即於本周一下午落案控告事主一項誤殺罪,並打算安排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但是提堂前警方又突然得到「新證據」,匆忙撤銷起訴。

警 方發言人昨晚稱,4月13日晚上約7時46分接報,一名男子在美林邨一籃球場遇襲,警員到場,發現一名73歲男子昏迷倒卧地上。他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救 治,於同日晚上8時46分證實死亡。警方經調查後,於5月2日拘捕一名30歲男子,初步調查期間,該名男子表示與案有關,其家人稍後亦知悉。他其後被落案 暫控一項誤殺罪。

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初步相信男子與案無關,隨即撤銷有關控罪,並讓他保釋再作調查,再於5月7日(前日)將其釋放。相關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警方強調,就每宗案件均會根據當時現場的情況及搜集所得的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作出調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09/19141460

死者兒子:失望但唔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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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沙田美林邨73歲遛狗翁吳力更慘死一案,警方錯誤拘捕一名自閉症男子,致案件至今懸而未破,吳伯的兒子(圖)昨晚接受《蘋果》記者訪問表示,對真兇 仍然逍遙法外感到失望,又指父親日前已經入土為安,生前陪伴父親的愛犬「巴斯」亦交由親戚飼養;盼警方最終可以把真正兇徒繩之於法,還父親一個公道。

小狗交由親戚飼養

吳伯的兒子說:「警方拉錯人,當然係失望啦,對父親過身仲係好痛心;但我唔會怪警方,始終拉犯要一步步嚟,一時心急拉錯人都冇得好講。拉犯係警方責任,希望最終真係天網恢恢!」他又形容:「就算最終捉唔到兇徒,我都相信佢(兇徒)一定有報應。」

吳 先生續表示,父親在上月中在美林邨遛狗遇害後,家人已妥善安排其身後事,並剛於本周三(6日)舉殯。雖然家人十分傷心,但父親總算入土為安。他又稱:「其 實前兩日都聽到消息,話警方拉錯犯,我都有喺出殯時,將消息話畀爸爸知。」他盼望警方稍後可以把真兇拘捕,屆時他會再到墳前,把消息轉告父親,以慰他在天 之靈。

至於吳伯生前心愛的8個月大法國老虎狗「巴斯」,雖然人狗相處已建立了感情,但因受公屋租約限制不可飼養,他被迫把愛犬送到親戚家中飼養。吳先生嘆道:「覺得好唔捨得,不過都唔會諗住攞返嚟養,冇得養都冇辦法!」
■記者黎國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09/19141463

智障者錄口供 須有親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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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周六拘捕姓歐男子和撿走衣物化驗,並聲稱曾翻查800小時閉路電視錄像,及一直在美秀樓監視。

【本報訊】患有自閉症兼智障疑犯被安排在沒有第三者在場下錄口供,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有關做法違反警方內部指引,令疑犯未能在公平及自願原則下錄取口供,可成為法庭拒絕接受相關口供的考慮。註冊社工指,智障人士表達能力較差,無熟悉的親友或社工陪同,口供或被斷章取義。

無第三者法庭拒接納

保安局於2012年回覆立法會時曾表示,警方或入境處人員內部指引訂明,接見任何懷疑或已知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或為其錄取口供時,應盡量安排其親友、社工、或其他第三者在場。而前線人員需接受培訓確保對處理相關個案具察悉能力及敏感度。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口供具其嚴重性,但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未必能理解嚴重性及其權利,故有需要由其親友或專業人士向其解釋,警方有需要向相關人士解釋其權力,包括可邀請其監護人或相熟社工陪同錄取口供。

若警方知悉疑犯為智障而無其他人陪同錄取口供,將來疑犯及相關人士可挑戰有關口供是否成立,而不公平情況下錄取口供,亦可作為法庭拒絕接納有關口供的考慮。

扶康會總幹事、註冊社工陸慧妍指出,智障人士慢熱、未必有能力表達自己想法,而且對周遭環境敏感,他們或因不明白情況,或誤會「講完就走得」而講出與事實不同的故事。

陸慧妍補充,智障人士應由相熟者陪同,他們才能較安心並願意講自己的想法,相熟者亦能較準確地解讀其想法,否則其字句或被曲解或斷章取義。
■記者袁柏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0/19142383

智障男無辜被控誤殺 家屬:警引導認罪
擬提訴訟 促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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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被捕男子的兄長(右)斥警方處事失當,其母在旁拭淚。張志華攝

【本 報訊】警方月初高調拘捕一名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控告他誤殺遛狗翁吳力更,提堂前才發現「拉錯人」,低調撤控。事主家人昨開腔,斥警方處理手法不當, 無視事主對答障礙,在未有家人陪同下錄取口供,引導事主認罪;拘留期間又拒讓事主服藥,涉違指引。其兄促警方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訴訟及向警察投訴科投 訴。
記者:袁樂婷

老翁吳力更(73歲)上月13日在沙田美林邨遛狗時與人爭執被打死,姓歐事主5月2日下午獨自乘小巴返家下車時 被捕,被警方懷疑涉案,並即場錄口供,其後帶署拘留,當晚帶返家搜證。事主兄長昨在記者會表示,弟弟患自閉症,理解及表達能力弱,一般只會回答「係」與 「唔係」,若對方說話或提問較長,便會無意識地重複對方說話最後幾個字。家人翻看警方筆錄內容,卻顯示事主被捕時以完整句子清晰表示犯案時間、地點及動 機,又說「睇新聞知伯伯死咗」。他質疑警方自行推測,重組「理想」證供。

有不在場證據仍欲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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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與母親獲悉弟弟被捕後趕往警署,即時表明弟弟病況。他翻看弟弟在警署錄口供的錄影片段,發現警方引導性提問「你有冇推伯伯?有冇推伯伯?一隻手定兩隻 手?」然後認定事主喃喃重複「推伯伯」、「兩隻手」等於認罪,做法荒謬。另事主被捕時身上攜帶醫生處方、需每日服用的精神科藥物及抽筋藥,但警方在拘留期 間不准他服藥。

根據《警察通例》及內部指引,警務人員為懷疑或已知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錄取口供時,應安排其親人、監護人或社工在場;若被捕時攜帶處方藥物,值日官須安排將他送往附近政府診所或醫院。事主家人認為警方違反規定。

警方前日解釋因周六、日(2及3日)均未能聯絡院舍職員,未能確認事主案發時身處院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直斥「一派胡言」,指該院舍提供24小時留宿服務,任何時間有職員上班,且警方於周日已到院舍取證。

院舍職員出示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及文件紀錄,均顯示事主於案發時身處屯門院舍;雖有不在場證據,警方仍於周一(4日)公佈控事主誤殺,安排翌日提堂。張當晚接到事主家人求助,遂致電沙田警區總指揮官斡旋,事主至周二凌晨始獲准保釋,周四返警署報到獲無條件釋放。

黎棟國無回應會否致歉

張 斥警方「高調拉人,低調放人」,不願面對錯誤,令事主和家人飽受鄰居壓力及心理傷害,促警方公開道歉及澄清。事主兄長要求警方道歉、檢討現行機制及加強培 訓警員應對有特殊需要人士,亦考慮提出訴訟及向警察投訴科投訴,「我哋唔係爭取特權,係要保障基本權利,唔想再有人受不公平對待」。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警方一向抱尋找真相的精神,拘捕疑犯是相信他可能犯案,若其後發現新證據會作適當處理,沒回應警方會否向事主道歉,及今次事件會否損害警隊公信力。

警方昨晚近11時再發聲明回應指,被捕人被拘留期間,無表示感到不適或需服食藥物,故警方沒作相關安排;又稱除了5月2日拘捕事主即場錄取口供時沒有親屬在場外,其餘時間錄取口供均有親屬在場,聲明沒有就家屬要求道歉作回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0/19142386

兄:弟性格溫和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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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周六拘捕事主。

【本 報訊】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事主無辜被捕,拘留逾50小時,對其心理造成極大傷害。其兄透露,弟弟兩歲時確診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雖不善與人溝通,但性格溫 和乖巧,亦懂自行乘公共交通工具往返住所和院舍。他在警署陪同弟弟錄口供時,感覺弟弟坐立不安,不斷重複「要番八達通」,欲取回搜身時被扣起的隨身物品, 「佢唔識講,但我哋相處咁多年,知佢好焦慮」。

獲釋後不敢回家

警方月初高 調宣佈拘捕疑犯,指初步調查顯示疑犯因飼養寵物問題與吳伯發生爭執及推撞;其後又藉消息人士放風,指疑犯向來憎恨狗隻,不滿牠們影響環境衞生,常針對及指 罵遛狗街坊,相信案發當日因而出手傷人。事主兄長稱,弟弟雖偶爾因不善溝通而發脾氣,是自閉症患者常見表現,但絕對沒暴力傾向,也非討厭狗隻。

他指警方以黑布袋蒙頭,帶弟弟回家搜證,其間傳媒爭相拍攝,亦有街坊圍觀。弟弟受驚,獲釋後不敢回家,現於院舍留宿,獲職員安排參與活動,才漸漸重現笑容。

他不希望事件令港人對智障和自閉症患者有誤解,甚至歧視。「媽媽30年來照顧弟弟,雖然辛苦,心力交瘁,但從來冇放棄過細佬。希望警方道歉,等媽媽可以開心過母親節」。其母昨一同出席記者會,但無發言,更一度激動落淚。
■記者袁樂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0/19142390

警高層:無人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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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母親激動哽咽,低頭拭淚。張志華攝

【本 報訊】對於拉錯人事件,有不願透露姓名的警隊高層昨日向《蘋果》表示,由於事主與兇案現場閉路電視畫面拍下的疑兇,無論在身材、髮型,甚至衣着(事主被捕 當天所穿衣服)都非常相似,加上事主在警誡口供中承認推人,並附以手勢,因此警方認為不存在「砌生豬肉」的情況,故現階段沒有人需為今次事件負責,並且不 會由其他部門調查事件。

該高層承認,事主於本月2日(周六)被捕後,他的家人曾指出事主患自閉症及有智障問題,寄宿在屯門一間智障人士中心。但他堅稱警方於翌日(周日)未能聯絡院舍職員,亦取不到院舍閉路電視錄像;直至4日(周一)才聯絡上,得以翻看閉路電視。

另外,警方發言人表示,鑑於兇殺案為嚴重罪案,並且疑犯已經被扣留48小時,警方綜合當時所得資料,遂於上周一下午落案控告事主一項誤殺罪,然而事主不在場證據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過當警方晚上從院舍閉路電視錄像之中,證實事主在案發時有不在場證據,已經立即撤銷控罪。
■記者曾海帆

識睇睇留言

Yachi Lo:
「快速破案,震驚亞洲。」
Ten Boom:
「遲啲,警察會指控啞巴說粗口阻差辦公,又會控告跛腳者用腳踢警等……究竟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是否瀆職?」
Eric Ho:
「今天,這是新聞,未來將不會是新聞了。」
資料來源:《蘋果》facebook及網站留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1/19143356

警拉錯人風波 家屬質疑程序出錯
筆錄口供 不符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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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被捕男子早前獲釋,而家人日前在張超雄陪同下,公開斥責警方處事失當。

【本 報訊】遛狗翁被殺案,警方拉錯智障男子。警方辯稱「被捕人曾向警方表示與案有關」,但家屬質疑警方錄取口供程序,未有考慮被捕人無能力作出合理回應。而警 方向家人提供的筆錄口供,內容與視像錄影的對白亦「有出入」。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指,若警方有做錯,應充份解釋及道歉,如有需要,平機會會作跟進。
記者: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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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發時根本不在場的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被警方錯誤拘留逾48小時後始獲釋,家屬日前投訴警方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手法。警方前晚回應指案件為一宗 兇殺案,案情嚴重,「被捕人曾向警方表示與案有關」,警方有責任作深入調查,又稱「警方除了在5月2日在美田邨作出即時拘捕外」,其他調查和錄取口供時, 其家屬均有陪同。

不過,被捕人士兄長向本報稱,弟弟於5月2日下午約5時15分被捕,母親約於5時45分接獲通知,並已告知警方其弟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他當晚7時許到警署陪同弟弟時,警方曾要他們在記事簿上的書面警誡供詞簽名,供詞引述的內容是弟弟在沒家人陪同下所錄取。

平機會或跟進

他 稱已向警方表明弟弟不會明白有關內容,對方輕描淡寫地稱,這只不過是一份補錄口供,晚上還會做一次錄影口供。他和弟弟遂先後簽名,他對此他感自責,相信警 方是基於有關證供認為弟弟承認與案有關。根據書面口供,記錄了被捕人士流暢的向警方表示由「屋企去美林邨」、「推咗伯伯落地」,「因為佢放狗」、「睇新聞 知道伯伯死咗」。但對比會面錄影口供,被捕人士只在敷衍回應,如警方問「有冇推伯伯落地?」他只答「有……冇……有」,根本沒明確回應。

大 律師楊岳橋表示,如果牽涉到被捕人士承認部份案情,縱然證供最後不能呈堂,或呈堂法官考慮被告的精神情況下,不會給予太多比重,要求簽名作實,不能算是過 份,「但係叫一個智障人士,你同佢講話佢知道以上所講嘅嘢係屬實,意義不大。」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表示,現行殘疾歧視條例,保障任何智障或殘疾人士不應受到 歧視,若警方有做錯,應充分解釋及道歉,如有需要,平機會會作跟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1/19143361

團體聯署促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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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被捕男子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一群關心事件的市民、殘疾團體昨在網上發起聯署,去信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及新上任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就高調拘捕受害人、發佈不實信息等錯誤,向受害人及家屬道歉。昨約有1,700人聯署。

聯署指被捕人士錄口供未有家人陪同,被引導式及封閉式提問,辯稱只要當事人提出,便會滿足被捕人基本的服用藥物、進食等需求。聲明指,這顯示警察完全不懂處理自閉及智障人士的權利和需要。

對於警方不盡早放人及交代拉錯人,聲明指警察只顧面子失去專業判斷,令人質疑警察的專業操守。聯署人士要求警方徹查處理過程中有否違反警察通例及相關指引、並向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交代。
■記者雷子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2/19144475

拉錯智障男 警涉妨礙司法公正
家屬擬公開供詞 讓公眾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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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家屬昨出席電台節目,並指警方為事主錄取的口供有問題。黎樹雄攝

【本 報訊】警方在遛狗翁被殺案錯誤拘捕智障男子。協助該名男子及其家屬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質疑警員錄取口供時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錄影口供亦看到有警員無視當 事人殘疾,用引導的方法,令其作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詞。張表示,家屬正研究會否公開這兩份供詞,讓公眾作出判斷;之後他們亦會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記者:張婷婷

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早前被警方指涉及美林邨一宗命案,被拘留逾48小時並暫控以誤殺罪,其後因有不在場證據獲釋。當事人家屬與協助他們的張超雄議員昨出席電台節目,張指事件中,警方在搜證落口供的過程相當偏頗,「真係可能有啲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咁滯」。

引導事主作出不利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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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子早前被指涉及遛狗翁被殺案遭錯誤拘捕。資料圖片

張其後向本報表示,他看過當事人的錄影口供及筆錄口供,覺得警方為當事人錄取口供的手法不公正,「我有理由相信筆錄口供並唔反映當事人嘅溝通能力,嗰度有幾真確我有質疑」。至於錄像口供所見,有警員無視當事人殘疾,用引導性方法,令其作出對自己不利的口供。

張表示,家屬正考慮將錄影和筆錄口供作一定程度公開,讓公眾作一個判斷。至於要求警方道歉,他表示,「警察做錯嘢道歉,檢討錯邊度點都應該做」。

張 指下一步會到投訴警察課投訴,除指控口供可能涉及有人妨礙司法公正外,亦包括警方處理事件有不符對已知或懷疑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錄取口供和安排食藥的指 引,即警方最初在沒有家人在場時幫當事人筆錄口供,及發現當事人身上有處方藥物,沒有帶他看醫生。此外,他們亦會質疑警方現行的指引和培訓不足。

當 事人的哥哥亦在港台節目中指口供有問題,包括書面口供指弟弟講出完整句子,「問佢個名、年齡、住邊,會好快答到,因為自小有訓練佢。但問佢4月13日下午 7點喺邊,話佢答屋企去美林邨,佢唔會咁講,冇由A去B嘅概念」。他會發出聲音或「係、唔係、知喇」等回應,「目的係唔好再捉住佢嚟問,因為自閉症,總之 畀個答案你」。

逾6,000人聯署促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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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昨促請警方展開內部調查。

此外,張及一群關心事件的市民和殘疾團體前日在網上發起聯署要求警方道歉,至昨日有逾6,000人參與,當中包括20多名立法會議員,稍後會去信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和新上任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

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日前回應事件時,形容警隊「專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昨日批評:「專咩業?專業個屁!」他促請警方展開全面的內部調查,以免打擊市民對警察信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3/19145900

指揮官早上送祝福 
拉錯智障男 警深夜稱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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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錯誤拘捕和起訴有不在場證據的智障男誤殺。

【本 報訊】警方在美林邨遛狗翁被殺案拉錯智障男,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昨首度開腔,但沒回應會否道歉,只表示警方檢討後才能回應,強調不會「賴貓」,向當事 人及其家人「送上祝福」,希望他們盡快放下不愉快經驗。智障男家屬指毋須警方祝福,正因警方拉錯人,才令他們生活受損,「?家放唔低嘅係警方,放唔低自 尊」,促警道歉及向公眾交代。警方深夜發聲明,「為事主及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
記者:馬志剛 王家文

呂漢國昨在香港電 台節目《千禧年代》被問到警方會否就事件道歉,他說警方正檢討案件的處理過程,了解究竟是程序存在不足,還是相關警員未有依足既定程序辦事。他續指,檢討 過後才知道有何地方要改善,作出相應考慮和回應,沒正面回應是否會道歉,僅重申新任處長盧偉聰的「不會賴貓論」。

呂續稱,警員當時綜合所 得資料和證據,決定暫時控告事主誤殺,但無停止調查,當確立當事人不在現場證據後,便將其釋放。他說警方會作內部檢討,日後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錄取口 供時,除安排家人或監護人在場外,會考慮是否要再安排有關專家在場協助。他說明白和理解當事人與其家人的感受,希望能向對方送上祝福,冀他們盡快將不愉快 經驗放下。

院舍昨晚確認事主為會員
智障男胞兄歐先生直言毋須警方祝福,「我本身全家好幸福,你一個咁嘅行動,搞到我哋生活好大影響」;他說胞弟返回宿舍,不用再羈留,已放下心頭大石,「?家放唔低嘅係警方,放唔低自尊」。他強調,要求警方道歉,是希望警方承擔做錯事的責任,否則難令公眾對警隊有信心。

他指警方稱不會「賴貓」,但就不斷將事件推諉他人,一時指未能接觸院舍,一時指院舍沒人當值,必須向公眾作出交代。

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昨晚發聲明,確認事主是屬下中度智障人士宿舍會員,宿舍24小時運作,有員工當值,警方上周日到宿舍調查,員工即日已提供日常運作和閉路電視紀錄,以及所有相關文件。

家屬擬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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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官呂漢國昨沒回應會否就拉錯人道歉。互聯網

歐 先生準備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強調並非針對某一、兩位警員,而是整個檢控程序不公。他表示,警方單方面指胞弟跟疑兇特徵相似,「但講唔出乜特徵」,如警方指 疑兇身穿紅色有帽外套,但胞弟當日則身穿T恤,根本不脗合。他坦言今次事件幸獲院舍作證,否則「好容易變咗屈打成招」。

警方深夜發表聲明,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對於事主及其家屬現時所面對的困難,警方十分關注及表示慰問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3/19145906

拉錯人5日 盧偉聰「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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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偉聰

【本 報訊】警隊歷年不乏出錯事件,「一哥」道歉絕非新鮮事(見附表),當中以鄧竟成道歉最多,反應也最快。他離任前曾表示,就警務人員嚴重違規行為公開道歉是 負責任表現,與接任其處長一職、剛離任的曾偉雄絕不認錯形象,形成強烈對比。「拉錯人」事件事隔5日,新任一哥盧偉聰繼續「潛水」,仍未開腔回應。

鄧竟成任內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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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時任處長鄧竟成曾三次公開道歉。第一次是警方在觀塘截停車輛設置「人肉路障」攔截非法賽車,第二次是警員在警署內涉強姦、非禮女報案人,第三次就是卧 底行動過後,警方意外讓原應保密的學校名稱曝光,三次都在一日內正式道歉。他在退休前曾說警務工作先決條件是得到市民信任,警員犯錯會打破信任關係令社會 擔心,又認為道歉是負責任的表現。

相比鄧竟成的「Sorry sir」形象,鷹派曾偉雄2011年初上任不久,一名男童在示威現場被胡椒噴霧濺中,事後記者問及會否道歉,曾以一句「維護法紀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回 應,揭開絕不道歉的序幕,此後發表「黑影」、「低調通緝」等惹火言論以至各式警察濫權事例,曾偉雄任內直至本月初展開退休前休假,也從未道歉。
■記者馬志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50514/19146985

家屬質疑警創作口供
公開片段揭警引導答「推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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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封口】
■警務處長盧偉聰昨下午離開警總時,無回應拉錯人事件。陳奕釗


【本 報訊】沙田美林邨73歲放狗翁被殺一個月,真兇仍在逃,曾被控誤殺的智障男被屈真相逐漸曝光。事主家屬昨向傳媒公開事主在警署錄口供的錄影片段,顯示警方 反覆盤問「點解推伯伯」、「點解你唔鍾意佢放狗」,事主只回答「推伯伯」、「佢放狗」,筆錄口供卻顯示「推咗伯伯落地」、「因為佢放狗」。家屬質疑:「係 咪有少少創作成份?我覺得值得商榷。」記者:馬志剛

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的事主昨日未有現身,繼續由胞兄歐先生和大嫂出面,在張超雄陪同下 召開記者會,播放事發當日的錄影口供內容。不過,現場記者看不到畫面,只能聽聲。錄影口供由胞兄陪同作答,現場有兩名警員,並無律師陪同。片段聲帶中,事 主無法作出合邏輯的答案,幾乎全部是警員引導,例如問事主是否記得當日在美林邨推跌死者,事主答「係」,再問「點解唔鍾意佢放狗」,事主只以「佢放狗」作 答,並無解釋。

未回應家屬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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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早前無辜被捕,其兄(左)昨日與張超雄開記招質疑警方處事手法。

警 員問事主到事發籃球場「做咩」,事主答「去打波」,警員就問「你點解推伯伯」,事主便以「推伯伯」作答;警員再問有否去過籃球場,事主答沒有,警就繼續問 至事主答「有」才罷休,更補問「你?家記得返喇係咪」,事主答「係」。隨後警員問有否推過死者,事主曾兩度回答「冇推伯伯」,警員竟說「我再幫你回憶下, 好唔好」,事主答「好」。

歐先生說:「係咪揑造證供我唔識分析,但係咪有少少創作成份,我覺得值得商榷。」對於警方前晚近凌晨發出「抱 歉」聲明,歐先生以「深夜抱歉尚可喜,明日智障待尊重」回應,表示接受,但對於警方仍未回應家屬的多個疑問,包括初步錄取的「承認犯案」口供,未有家人陪 同、胞弟逾50小時沒有服藥,以及警方起初聲稱找不到院舍相關職員,他感到失望。

歐先生表明,下周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如無合理回應,他 會考慮提出民事訴訟。他促請當局設立包括心理學家、律師及家人組成的獨立小組,檢討及研究向智障人士錄口供的程序,並定期公開調查進度及報告。他說,跟進 目的並非打擊或仇視警察,也不是要誰人負責,只希望事件可公平處理,警方調查程序得到真正改善。他又透露胞弟目前情況良好,只是「唔知幾時(因不愉快回 憶)又爆出嚟」。

監警會下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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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兼監警會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監警會十分關注事件,上周開始已不斷與警察投訴課研究,相信若事主提出投訴,個案會轉介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處理。 至於會否主動調查,同為監警會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就說,監警會下周開會,他認為應就事件作積極、透明和公開的討論。

警方沒有回應錄口供過程是否有問題,只說會重新檢視在處理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案件時的調查工作指引。

記者昨日拍得新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乘車離開警察總部,新一哥微笑不發一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4/19147112

大狀指「抱歉」悔意有限
張超雄斥警不肯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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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殺遛狗翁吳力更

【拉錯智障男】
【本 報訊】警方就美林邨遛狗翁被殺案拉錯智障男一事,前晚深夜發聲明,只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一直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抱歉 一詞反映警方不肯認錯,「點解唔可以道歉呢?」有法律界人士亦認為,抱歉只是心存歉意,並不如道歉般有向受影響人士表達歉意,及願意承擔責任的意思,「係 好有限度嘅悔意,誠意有幾多都幾可圈可點」。
記者:陳凱迎

前晚約11時半,警方才發出中文聲明,指警方就調查是次屬嚴重罪行的兇殺案過程中,為尋求事實真相,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警方表示抱歉。對於事主及其家屬現時所面對的困難,警方十分關注及表示慰問。

但事主兄長歐先生昨透露,原來警方發聲明前,已有一名沙田警民關係督察致電他,闡述與聲明相近的內容。對於警方發聲明與其弟院舍公開指早已提供閉路電視紀錄,顯示其弟不在事發現場是否有關,歐先生則指「好難猜度」。

無礙家屬日後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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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身是法政匯思成員的大律師石書銘認為,抱歉一詞只顯示警方知錯,但與認錯及希望得到受影響人士原諒不同。石稱警方今次發表抱歉言論是一小步,但是否足夠, 需視乎新上任的警務處長盧偉聰如何修補警民關係,「信任同尊重唔係應得,你要賺取返嚟,之前4年失去咗嘅,你唔可以話有個新嘅上任,市民就信任你,你做咗 乜嘢去賺取市民嘅信任同尊重?」

政府部門以往也有就道歉與否引起爭議。2012年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時任海事處長廖漢波被死者家 屬怒斥泯滅良知,也只稱有歉意,直至後來受各方輿論壓力,廖才肯鞠躬道歉,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亦就事件致歉。申訴專員公署曾指,八成半被投訴的政府部 門或公營機構都不肯道歉,原因或覺得「冇面」或尊嚴受損,或怕道歉後引起法律責任有關。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的聲明前文後理均表示歉意,而法律上無介定何謂道歉,假如家屬日後索償,警方在聲明中使用甚麼字眼亦非關鍵,因今次事件事實清晰,「最重要係原始事實堅唔堅實,警方道唔道歉、承唔承認,都冇乜關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4/19147117

黎棟國講稿刪「當事人與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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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昨與新聞秘書研究如何回應記者,可見其講稿上有刪減。許頌明攝

【本 報訊】警方筆錄口供與錄影口供完全不符,輿論震驚;連相關問責官員發表回應前也要修飾用詞。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晚就拉錯人事件回應記者,他稱理解當事人及 其家屬的不愉快經歷並不好受,相信警方會繼續妥善處理好包括內部檢討的後續工作。記者發現,黎棟國預先草擬好的講稿,臨時將原有的「調查已顯示當事人與事 件無關」一句刪去,改為「當事人已經無條件獲釋」。

黎棟國昨晚見記者時一直低頭看稿,稱警方處理田心案中,引起社會關注,雖然當事人已無條件獲釋,但理解到要經過一個刑事調查程序,當事人和其家屬的不愉快經歷並不好受。

絕對清白變真相存疑

黎 又指昨晚警方聲明已向當事人和家屬表示抱歉,相信警方會繼續妥善處理好包括內部檢討的後續工作。他讀完聲明後,隨即轉身離開,對記者提問一律不作回應。 《蘋果》記者拍攝到黎的手寫草稿,原文其中一段關鍵字句被刪去。稿件上原本寫有「調查已顯示當事人與事件無關」,修改後變成「當事人已經無條件獲釋」,意 義由絕對清白變成真相存疑。
■記者佘錦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4/19147120

智障男從未講出完整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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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在胞兄陪同下,接受警員盤問。模擬圖片

【本 報訊】昨日的記者會首次播出智障男落口供片段錄影,錄影中事主多次重複警員問題的最後幾字,又經常口齒不清無法清晰回答提問,大多要先由警員引導說出懷疑 案情,再由事主回答「係」、「記得」等簡單答案;一旦偏離預設案情,警員就主會動引導返回「正軌」,與筆錄口供的內容大相逕庭。

警員用詞不耐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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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原定播出錄影片段,但為保障胞弟私隱,事主胞兄歐先生最終決定只讓現場傳媒聆聽片段錄音,不可翻錄。5月2日事主被捕當天,在兄長到場前由警方筆錄的口供中,是顯示以一問一答形式,清楚承認推跌死者。

不過,在錄影口供片段中,事主作供明顯詞不達意,也從未說出完整句子,連是否曾經推跌死者,事主也只回答「冇……有……」,明顯與筆錄口供有很大出入。

雖然短片沒有播出,但據胞兄解釋,片段中出現的拉椅聲音,是警員問及如何推跌死者時,兩次站起走向事主,引導事主作出雙手前推的動作,推向警員自己。從聲音分析,警員整次引導作供的語氣非常有禮和客氣,但用詞已顯示出不耐煩,如多次要求事主「你望住我」。
■記者馬志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50515/19148384

2800萬綁架案
贖款疑埋飛鵝山葵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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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內地貴州幫綁架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勒索2,800萬元潛逃,粵港警方經半個月來偵緝,日前拘捕涉案主腦尤敦魁及另一主犯。 兩人一直在港匿藏,上周三突破警方防線潛逃內地但遭公安圍捕,至此落網疑匪增至9人,警方僅起回一成贖款及贓物,餘下2,500萬元贖金下落不明,警方懷 疑有部份贓款埋在飛鵝山及葵坳山一帶。記者:馮國良 劉漢權

最後兩名被捕的綁匪尤敦魁(38歲)及王×錕,上周六(9日)在廣東省惠東縣 大岭鎮被公安拘捕。該案合共被捕的9人中,7人涉嫌來港直接犯案,除了尤敦魁和王×錕,還包括早前逃返內地就擒的熊登輝(22歲)、王立波(31歲)、張 襖江(32歲)、毛小兵(29歲);以及在本港羅湖海關被捕的鄭興旺(29歲)。另外兩人蔣正華及梁起順(47歲),涉嫌在內地安排各人偷渡及銷贓。

案 中被捕的9人全是內地人,其中7名來港涉參與綁架的全是貴州人。至於蔣正華和梁起順,則是廣西人。涉來港犯案的貴州幫中,除鄭一人持雙程證出入境外,其餘 人都是偷渡來港。公安拘捕尤敦魁後,起出約283萬元贖款,調查人員發現「他帶了300萬元,在香港花了10幾萬元,已經繳獲的283萬元,都是他從香港 帶回來的」。

逼羅君兒開保險櫃

今次公安拘捕案中8名疑匪,本港警方拘捕一 人。廣東省公安廳昨早透過官方微博,公佈已偵破這宗綁架案,至上午10時舉行記者會;而本港警方在相隔約半小時後,亦舉行記者會。據公安廳調查所得,今年 4月初尤聯同另外6名主犯,在深圳市策動密謀到港犯案。他們抵港會合後,在半個月內多次到案發的飛鵝山「踩線」,並選定羅君兒的清水灣甘澍路豪宅為目標。 消息稱,綁匪們曾計劃在犯案後偷渡往加拿大「嘆世界」。

公安廳指匪徒既準備盜竊,也打算綁架人質,公安稱匪徒「這一次偷得成就偷,偷不成就綁,所以出發時還帶了繩子及刀具等」。

不 過,匪徒可能不知道羅的身份,他們只是在尋找有錢家庭。上月25日凌晨案發,各人潛入羅宅,威逼羅君兒打開保險櫃,劫走價值200萬元的手錶及首飾,挾持 她及向家人要求贖金。其後疑犯把羅帶至飛鵝山一個山洞內輪流看守,用電話與羅的家人討價還價,最後以2,800萬元成交,4月28日羅的家人交付贖金,人 質獲釋。

公安廳於上月30日應本港警方通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偵查,確認張、毛已逃回深圳,其後分別潛逃到惠州和甕安縣等地;蔣、梁在深圳及東莞活動,而鄭、尤、熊和王四人仍藏匿本港。

至5月3日晚,本港警方拘捕鄭興旺,內地公安亦分別在深圳市、東莞市、惠東縣和甕安縣等,拘捕毛、張、蔣、梁4人,起回一批贓物。公安亦發現熊登輝及王立波2人已於5月3日晚潛逃回深圳,翌日凌晨將2人拘捕。

警料仍有疑犯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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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5月6日凌晨,尤敦?及王×錕偷渡回內地,但三天後被捕。公安昨在記者會上展示起回的贖款及贓物,主要是大量的1,000元港鈔,也有戒指、耳環、手錶和心口針等首飾。其餘2,500萬元贖款仍下落不明。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曾正科表示,警方正追查其餘贓款是否仍在香港,也會調查疑匪來港及逃走的路線,且相信仍有疑犯在逃。

消息指出,警方不排除贓款埋藏在飛鵝山及葵坳山一帶,近日已由警方重點搜索隊到場搜索。由於本港與內地並無逃犯移交協議,警方將會尋求律政司意見,並且與內地公安商討日後的審訊安排。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5/19148387

羅君兒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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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君兒

【本報訊】中港兩地警方昨上午公佈偵破2,800萬元綁架案,9名綁匪落網,本報昨向案中肉參、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查詢,她透過公關公司表示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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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幫落網後,羅君兒昨午在Instagram貼出水墨畫。

不過,羅君兒下午4時在Instagram貼上一幅水墨畫,並寫上簡單一句「A page has turned(展開新一頁)」,似是要為捲入綁架案畫上句號,亦意味她拋開不快,重新出發。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5/19148402

「偷得成就偷 偷不成就綁」
九匪密謀得手後逃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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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攜帶包括金飾及珠寶等贓物潛逃內地,遭公安起回。互聯網

【本 報訊】來港綁架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的「貴州幫」綁架集團,七人全來自貴州偏遠山區的甕安縣,大部份人都有打劫及爆竊案底,年前各人轉戰 深圳和香港,主要以盜竊為主,但嫌單靠盜竊所得錢太少,遂密謀綁架勒索,並安排好退路,一旦得手後會返內地再偷渡往加拿大,但在港粵兩地警方天羅地網圍捕 下,潛逃大計被迫夭折。
記者:黃祺文 林 熊

涉綁架案在中港兩地被捕的九名疑犯,其中七名貴州幫成員包括主腦尤敦魁(38歲)、 王立波(31歲)、熊登輝(22歲)、毛小兵(29歲)、張襖江(32歲)、鄭興旺(29歲)及王×錕,另兩人梁起順(47歲)及蔣正華則為廣西人,分別 負責銷贓及組織偷渡。據了解,貴州幫行事小心,除規定分開入境及分散逃走外,彼此只能叫花名,其中手臂紋有一條龍的主腦尤敦魁,就用鄉下的綽號「狗哥」。

綁架七匪皆為貴州人

據 來自貴州幫成員透露,狗哥原本3月初就計劃來港食「大茶飯」,打算「如果偷得成就偷,如果偷不成就綁」,準備爆竊豪宅之同時,再綁架勒索富人;而為進行此 項綁架大計,狗哥與另一主謀王立波招兵買馬,利誘其他人包括一名從事偷渡活動的蛇頭加入,並透露要去香港「幹一票大的」,若得手後會先安排巨款偷運回內 地,他們再分批攜款逃去加拿大,從而慫恿他們參與綁架大計,但蛇頭等人初步了解情況後,認為有關計劃「不靠譜」,風險太高不敢參與,至4月初狗哥只好召來 同鄉,自組清一色貴州團伙,並帶同工具來港犯案。

七名貴州幫綁架疑犯,居於甕安縣不同村落,部份為同村兄弟,他們大都家貧,因而年紀輕輕 已外出打工,但受不住誘惑數年間已淪為劫匪及竊匪。七名疑犯中,除策劃今次綁架案的主腦狗哥犯案纍纍外,另一主謀王立波也是狠角色,曾是一個搶劫集團首 腦,多次與同黨洗劫鄰村,並以掠得的財物設酒席宴請村民,毫不掩飾他為非作歹的行為,公安曾兩度入村將他拘捕,並判囚半年,而綁架案大部份成員都是由他招 攬。

一人先持證來港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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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波與鄭興旺同是牛宮村人,兩家的祖屋僅相距300米,王來自破碎家庭,父母離異,母親改嫁及父親外出一去不返後,無依無靠的王長大後成為村霸,與鄭關係密切,其後兩人離鄉,在外結識毛小兵及張襖江,四人感情要好,更經常結伴出入地下賭場。

毛 為家中獨子,兩妹已出嫁,初中畢業後他外出打工,但離家多年從未拿錢回家,致家中經濟拮据,毛母要外出打工,剩毛父在家種煙草維生。張為岩底村人,父親早 逝,他有一兄及兩妹,中學未念完,就隨母親到廣東打工,今年農曆新年曾回鄉,而親友知他沉迷賭博,但沒料到他會捲入綁架案。熊登輝則居於30公里外的大河 村,為家中獨子,7年前其父母先後患白血病,一年內相繼去世,長姊外嫁搬走,遺下他如孤兒般成長,其後被王招攬。

3年多前,尤敦魁與王立波等人在深圳從事爆竊活動,並以羅湖區華旺賓館為落腳點,其後跨境到香港爆竊豪宅,慣常手法均是其中一人先持證件到港探路,其餘同黨再偷渡來港犯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5/19148406

兩匪被捕即供出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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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少波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案件。新華社

【本 報訊】2,800萬元綁架案,廣東省公安廳用了十天時間破案。據悉,破案關鍵是在本港落網的鄭興旺,有人向警方供出負責帶路偷渡來港的蔣正華;公安得知 後,立即根據鄭提供的手機號碼採取定位及追查通話紀錄,並暗中追蹤,結果得以鎖定其餘幾個電話號碼,當中包括替綁匪銷贓的梁起順。

公安派「刑警一哥」指揮
消 息稱,今次綁架案由清一色「貴州綁匪」加上負責支援、銷贓的外省匪幫組成,他們採用偷渡進出、單線聯繫的方式避追捕。公安拘梁起順及蔣正華後,有人即供出 頭目尤敦魁(尤當時仍在本港匿藏),並稱綽號「狗哥」的尤敦魁曾邀他們加入綁架團伙,但有人以「怕有錢冇命享」為由拒絕,只肯安排偷渡及銷贓,最終兩人協 助公安追捕。

據悉,鑑於本案案情嚴重,加上本港警方亦將案件報告了公安部,故廣東省公安廳不敢怠慢,由上世紀90年代任「張子強專案組組長」的省公安廳「刑警一哥」郭少波親自指揮公安全省行動。

省 公安廳副廳長郭少波(57歲),除因張子強案聲名大噪外,他亦被內地警界稱為打黑高手,80年代加入省公安廳刑偵處後,就被選為重點栽培對象,先後送往公 安部警察學校修讀痕迹學,其後再送往北京師範大學及公安大學讀研究生。綽號「大俠」的郭,最令人津津樂道的事迹是2005年在陽江掃黑。當年是汕尾市公安 局長的他被派至陽江對付黑社會,用了兩年時間滅掉8個黑社會組織、47個幫會團伙,獲當地市民送「萬民傘」。
■記者林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5/19148412

落案後開記招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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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在新聞發佈會上展示撿獲的涉案贖金和贓物。新華社

【本 報訊】綁架案九名疑犯分別於香港及內地落網,因中港沒逃犯移交協議,案件勢「兩地兩審」,在港被捕疑犯早前已被落案控以綁架罪。對於兩地警方在落案後仍開 記者會講案情,大律師湯家驊指做法罕見及不適當,因可能令陪審員先入為主有偏見,擔心影響公平審訊。湯家驊及陸偉雄兩位大律師均建議,當局可考慮押後案件 的審訊日期,減低傳媒報道的影響。

公安蒐證 難在港應用

湯家驊續稱,公安起獲的證物一般難在港審訊中應用,但若公安起獲的現鈔號碼與港警早已記下的贖金號碼相同,贓款或有機會在港呈堂。而香港的審訊不會受內地判決影響,定罪與否,關鍵相信仍在於受害人能否認出被告,又或是能否找到證據如指模、衣服纖維等可證明被告曾參與綁架。

近年較轟動的兩地兩審案,包括1996及1997年在港曾先後綁架富商李澤鉅及郭炳湘、盛傳共獲16億贖金的大富豪張子強,於1998年在內地落網後,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並遭槍決,曾惹爭議。
■記者陳志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5/19148414

豪宅業主加強防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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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君兒居住的豪宅外,有閉路電視監視情況。

【本 報訊】今次2,800萬綁架案全城轟動,亦觸動本地一眾豪宅區業主住客的神經,人心惶惶。記者連日巡視西貢清水灣道、飛鵝山道一帶別墅區,發現部份豪宅加 裝了電網,外牆的閉路電視陣,幾乎「10米一鏡」。有飛鵝山道豪宅保安員向記者稱,綁架案後上司已再三提醒他們要加強巡邏。

保安公司生意額增兩成

私家偵探張大偉稱,自從上月底發生綁架案後,本港富豪對家居保安明顯緊張,一窩蜂重新檢查家居防盜系統,包括增設防盜警報,加強閉路電視裝置,甚至增聘保鑣。據他了解,近半個月來防盜保安公司針對獨立屋的生意額增加約兩成。

對 於獨立屋的防盜系統,他建議可裝設三重系統,包括在大門安裝斷路開關,若有人開門便會觸動警報;在窗門裝震動感應器;以及在室內安裝紅外線及超聲波感應 器。至於城中富豪所聘請的保鑣,張大偉稱一般可分為兩類,第一種是持有保安牌照;第二種是從空手道、跆拳道學院聘請高手及擔任司機,主要接送小朋友上學放 學以起阻嚇作用。
■記者張珮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5/19148417

「通緝犯」王小菠促港警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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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粵港警方同時宣佈偵破2,800萬綁架案,而曾被香港警方發出相片通緝的貴州甕安商人王小菠(圖),則指本港警方至今仍未有交代,「真的很冤枉,心情鬱悶呀,希望香港警方主動點,公開澄清事實」。

上月28日晚,綁匪收到贖金逃去及釋放肉參後,本港警方於翌日發出兩張涉案的通緝相片;該兩張相片分別為鄭興旺及王小菠。

現年34歲的王小菠說:「發現自己相片成為通緝犯後,即到貴陽住所附近的派出所備案。」經營工程及娛樂場所的王透露,自從成為「通緝犯」,原本準備簽約的一個二千萬元工程隨即泡湯,每天接獲數十個親友詢問電話,身心疲憊。

王稱為免影響破案,聽從公安勸說不接受媒體採訪及現身澄清。王稱:「現在案破了,但公安部門或香港警方,都沒有一個電話來安慰,也沒有一句道歉,我希望香港警方能主動點,還我清白,至於賠償問題,日後會依法律追討。」
■記者林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803/19241552

智障男抗拒有警察圖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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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先生從弟弟冤案中體會保持緘默的重要。謝榮耀


【拉錯人事件】
【本 報訊】美林邨遛狗翁被殺案,警方拉錯智障男。案件至今3個月,受害的智障男仍未走出陰霾。臨床心理學家評估,智障男見到印有警察、警車的圖案卡片會推開。 其哥哥歐先生憶述事件,記起弟弟被扣查逾48小時後離開警署,一名女警冷冷說了一句話,大意是:「佢唔講咁多嘢,我哋咪唔使做咁多囉。」

兄嘆被捕者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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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無辜被捲入美林邨兇殺案,更被警方扣查。

這 宗醜聞已過了3個月,弟弟雖已回復正常生活,但經臨床心理學家評估,他會推開印有警察、警車的圖案卡片,反映對被捕一事仍留下不愉快的記憶。歐近日就弟弟 被錯誤拘捕一事,向平機會投訴警方涉殘疾歧視。過去3個月,他接觸了不少同病相憐的家屬,均遇到警方落口供時受到不合理、偏頗的對待。

弟 弟早已無罪釋放,但歐說有責任跟進,讓公眾知道,「你唔知幾時因為你個樣好似個疑犯,俾人拉咗,甚至扣留48小時,不斷問你問題」。上月中歐出席有關智障 人士法律權利的研討會,席間有人權律師指出,被警方拘捕有權保持緘默,毋須跟警方合作。他回想當日簽了補錄口供,卻有另一番體會,「你想合作就唔好講咁 多,你都毋須要答佢咁多嘢,你話冇嘢答,如果要落案就?家落,唔落就放人走」。

事件總有丟淡的一天,他說繼續跟進只因公義。他不希望有下 一個受害者,「大家都假設得太理想」,正如他也曾經以為,患病的智障人士應安置在羈留病房而非警署的羈留室,服藥飲水甚至上廁所是基本權利。事發後他向投 訴警察課投訴,至今仍未有調查結果。警方稱會公平公正處理,獨欠公開二字,「永遠畀人感覺你成日都閂埋門做嘢」。
■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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