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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三子的藝人羅霖認為,家長應尊重小孩。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研究發現,兒童網上私隱問題未獲關注,有父母掌握子女網上賬戶密碼監視其社交生活,又常上載子女生活照,恐成網上欺凌材料;有教師亦利用社交網站監察學生在校外是否違規。
研究於去年10月委託浸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以小組方式訪問多名兒童、家長及教師,並與關注兒童組織深入訪談。
有受訪的兒童表示,家長曾偷聽電話對話及瀏覽社交網站得知其交友情況,坦承對被監控反感。部份人表示,關注網絡營運者或會追蹤上網習慣作廣告用途。
大部份受訪家長會與子女共用電腦甚至電子郵件賬號,部份人更知悉子女社交網站密碼,不少家長亦熱衷上載子女生活照片或短片與朋友分享。有幼稚園家長則認為子女年紀小,不應給予拒絕披露私隱權利。
倡學校加入私隱教育
研究又指,學校掌握大量學生個人資料,可循校內網絡隨意查看。有受訪教師稱會在社交網站查看學生校外有否違反校規,又指因開學時家長已同意他們使用學生個人資料,日後再查閱時毋須再徵詢。
有關注兒童權益組織認為,家長及學校均無重視兒童私隱教育,兒童一般缺乏保護私隱的意識,父母亦傾向為未滿18歲的子女作決定,漠視個人權利及自主。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主管(機構傳訊)彭碧翠稱,網上資料會永久留存,父母上載子女生活相片如嬰兒洗澡照等要衡量後果,「第時佢哋(子女)唔知點收番,睇番可能會尷尬」,亦可能會被網上圖片庫擷取謀利,或被其他人利用作網上欺凌。
彭碧翠指外國有針對兒童私隱的守則,但未考慮引入,認為雙方宜就問題多作溝通。
公署建議在學校課程內加入個人資料私隱內容,鼓勵家長及老師以身作則尊重私隱,教導兒童網絡世界基本安全規則,呼籲學校做好網絡保安工作防止學生資料外洩,亦會向以青少年為目標的手機應用程式作私隱安全檢視。
藝人羅霖表示,家長應尊重小孩,會與兒子一起揀照片上載;另一藝人可嵐指,平日有在自己fb賬戶上載兒子生活照,認為是成長紀錄。
■記者佘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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