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217/18554470
毛孟靜
【本報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纏擾法,有議員指,相關地方與此同時有保護新聞自由的法例,難以和香港直接比較,香港記者協會也對政府急於立法表遺憾。泛民則擔心纏擾法窒礙採訪自由,建議政府分拆修訂其他條例,而不是一次過作出立法。
記協指顧問研究片面
政府委託「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對比六個海外司法管轄區實施反纏擾行為法例的經驗,昨在立會聽取議員意見。
泛
民在會上表明,擔心纏擾法窒礙採訪自由和向高官抗議的示威和集會自由。公民黨毛孟靜指,若政府認為有人因感情、債務和租金問題被騷擾,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威
脅,政府大可以修改《家暴條例》、《放債人條例》、《業主與租客條例》。工黨李卓人亦擔心示威者不斷向高官抗議,會被官員控告纏擾。
記協則指政府委託的顧問研究片面,只研究有纏擾法的地方,沒探討其他未就纏擾行為立法的國家情況,「未能達到真正而科學化的對比標準」,反映港府急於立法限制市民自由的傾向,對此表示遺憾。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力撐立法,更以早前立法會辯論免費電視牌照時,在立法會外被人長時間等候和跟蹤達100米、並被破口大罵為例,詢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若纏擾法通過,能否制止這類行為?劉承認馬的經歷是「有可能跌入纏擾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