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CY想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唔係想像中咁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27/19546681

早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中,批評酷刑聲請被濫用,竟然表示會考慮退出《禁止酷刑公約》,更獲得部分建制派議員及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和應。究竟這條公約是甚麼?香港要怎麼做才能退出?退出後又是否能解決難民問題?

《禁止酷刑公約》全名為《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是在聯合國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締約國不僅要保障國民安全,遇有外國人在家鄉遭受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對待,來到締約國提出聲請,尋求庇護,該國亦不得把他們遣返。

由於《禁止酷刑公約》屬國與國之間的多邊公約,以國家為單位簽訂,如果香港要退出,就先要整個中國都退出,並在中國再次加入時,指明香港不簽署,然後等一年才能生效。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以及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都認為,退出一事不如想像中容易。

假 設以上步驟都做妥,香港名義上真的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卻不代表可以即時遣返難民及尋求庇護人士。因為香港的普通法、基本法及終審法院判決原則,均建基 於尊重人權法治精神,任何遣返均屬不合法。若果香港要停止審批酷刑聲請,政府不單要修改基本法第39條,理論上更加要撤回中英聯合聲明,再於普通法內立 法,表明不承認禁止酷刑原則。

值得關注的是,《禁止酷刑公約》不但保障外國難民,讓他們到香港尋求庇護,也保障了香港市民不會受到酷刑,甚至警察暴力對待。現時,要退出或未簽署的國家,都是北韓、津巴布韋、中非共和國等極權國家。如果香港真的退出公約,我們的人權就幾乎沒有國際保障了。

想知道《禁止酷刑公約》如何實際保障香港的人權,請看另一則動新聞:
退出禁止酷刑公約?香港人權危危乎。

資料提供:法政匯思成員兼大律師鄧鈞堤、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27/19546682

退出禁止酷刑公約?
香港人權危危乎


上 集跟大家講解過,香港究竟有沒有可能退出《禁止酷刑公約》,不用再審查酷刑聲請。其實這條公約不但保障尋求庇護的外國人,更在多方面保障香港人本身的人 權。民權觀察王浩賢指,公約主要防止公職人員對人民施行肉體或精神傷害,也令政府有責任避免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對待;由此又演化出政策,例如設立警察投訴 科、監警會等。

2007年,王浩賢於利東街保育行動中被捕,其後被警方剝光豬搜身,結果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運用了這條公約,促成警方推 出搜身三級制指引,明確訂立搜身範圍。王浩賢指,公約絕對能夠加強監察警方點樣使用權力,「如果警察有濫權情況,令我哋有記錄同程序追究。」而「暗角七警 案」、雨傘運動警方使用武力的原則,還有被捕人士不能去廁所、見律師的情況,委員會都曾關注及跟進,更要求警方公開使用武器指引,確保符合國際標準。

另 外,《禁止酷刑公約》的保障範疇廣泛,例如跨性別人士、家庭暴力等,而委員會的關注及建議都成為香港制訂有關政策的指標。早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前保安局局 長李少光以及部分建制派議員,藉難民問題提議香港退出《禁止酷刑公約》,但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提醒大家,公約不僅保障難民,也保護了香港 人,「好多嘢唔可以只要A,唔要B」。

王浩賢擔心,假如香港真的退出公約,不但從此缺乏有效的監警制度,更可能成為封閉社會。「我哋喺人權價值同法治概念上,就會同國際脫鈎,呢個情況非常恐怖!」區美寶則認為,若果退出公約,其他國家很可能會覺得香港不夠穩定和安全,不適合投資或旅遊。

想知退出《禁止酷刑公約》的可能性有多高,請留意另一則動新聞:
CY想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唔係想像中咁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27/195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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