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抗議倒泥遭百警拘捕 示威者被指偷泥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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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正義聯盟昨晨到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拉橫額,並挖泥放袋搬走;成員朱凱迪手持大聲公,表示會將泥頭運往政總抗議。張志華攝

【本 報訊】天水圍高達四層樓的「嘉湖山丘」曝光兩周,該地仍沒按照政府指示善後。土地正義聯盟昨早發起以泥還泥行動,自發到場清理,並計劃把泥頭運往政府總部 傾倒抗議。警方出動近百警力嚴陣以待,更稱泥頭屬私人財產,8名示威者涉嫌盜竊等罪名被捕。土盟批評濫捕可恥,斥政府與破壞者聯手打壓示威,被指盜竊更是 匪夷所思,「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記者:白琳 馬志剛

繼前天在西九龍高鐵總站地盤爬上40米高吊臂懸掛反高鐵條幅,土地正義聯 盟昨早再次出動,一行十多人清晨7時許到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爬上山丘拉起「嚴懲倒泥,政府有責」及「倒泥可恥」的橫額。成員帶備多個尼龍袋盛載泥 頭及車胎等雜物,計劃盛滿貨車運往政總抗議。土盟成員朱凱迪批評規劃署遲遲不執法,泥頭就是證據,「金鐘唔見泥頭、政府見唔到,我哋就搬出金鐘,話畀政府 聽、話畀陳茂波聽、話畀黃錦星聽,咁多年嚟(他們)都冇做嘢!」

警搜屋「驚偷泥頭返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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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拒讓李卓人進入工地,其後指他行為不檢,將他抬走拘捕。

土 盟抵達現場時已見警車戒備,未幾警方拉起封鎖線,指示威者若搬走泥頭即涉盜竊,其後警員增援至近百人。朱凱迪隔着警察人鏈向傳媒表示,警方陣容已多於全港 負責執行《城市規劃條例》的30名規劃署人員,「如果警察用呢度一半嘅人去負責監管香港非法倒泥,香港嘅鄉郊環境將會冇?家咁惡劣」。

每當土盟成員把泥頭搬出工地範圍,警方即上前拘捕及帶上警車。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到場了解,並嘗試衝入工地,即被10多名警員趕回閘外。一名女總督察在閘外與李卓人爭拗,並厲聲警告「拉佢」。李一度在原地靜坐,最終被警抬走拘捕,李在警車內高呼抗議警方濫捕。

警方表示,昨早8時接獲48歲私人土地負責人報案,指有人進入土地偷取泥頭。警方到場發現有人懷疑偷取3袋泥頭,拘捕涉嫌盜竊的朱凱迪等5男1女,年齡分別30至44歲。李卓人及土盟成員謝世傑,分別涉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沒帶身份證被捕。案件交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調查。

警 方執法期間,工地負責人李錦超現身。李的綽號為「忽得超」,在收地圈火速上位。據悉他去年有份沾手新界收地,包括洪水橋新發展區範圍的亦園村,而今次「嘉 湖山丘」泥頭正是他近年在屯門、元朗各地收地後的「戰績」。發展土地挖出的大量泥頭無處可倒,於是租用了該塊土地暫時囤泥。知情人士稱,有些人囤泥為發展 商大開處理泥頭的方便之門,而且若收地時遇上不合作地主,泥頭就大派用場,「可以用嚟填平啲魚塘呀、農地呀咁囉!」

事後30多人趕到元朗 警署聲援被捕者,有市民稱現在才知泥頭如此貴重,遂把路邊泥頭帶到警署報案稱發現財物。警方堅持每名被捕者保釋金為1,000元,最後8名被捕者踢保成功 獲釋。協助被捕者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稱,警方未有搜查令就進入土盟義工李尉的住所搜查,理由是「驚佢盜竊泥頭返屋企」。

土盟:將完成行動下半部

朱 凱迪獲釋後在警署外高呼「濫捕可恥」,他對被指盜竊感匪夷所思:「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稱香港環境日漸惡劣,絕不可袖手旁觀。今次土盟只能取走泥頭,下 回將完成行動下半部份,「將啲證據拎去政總,擺喺梁振英面前!」李卓人則稱無法證明泥頭爛木屬於地主,隨時是「賊贓」,批評警方濫捕荒謬。他本人也因大聲 喧嘩而被捕,「大聲喧嘩就塔我孖葉(手銬),我真係未試過俾人塔孖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21/19538373

取棄置物難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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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名警員阻示威者挖泥,指他們若將泥頭搬走即涉盜竊。

【本 報訊】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譚俊傑質疑,警方以盜竊罪拘捕收集泥頭的示威者,客觀效果是阻礙示威,做法值得商榷。現場的泥頭屬厭惡性、遭棄置的物品 (abandoned goods),涉事人可以此作抗辯,難以構成盜竊罪,「冇人出嚟認嘅物品係『偷唔到』。譬如我掉咗架單車去垃圾房,你執咗,我係告唔到你偷嘢」。

近 日傾倒泥頭事件被廣泛報道,譚指警方明顯知悉有關人等正在示威,「如果唔係abandoned goods,啲人就唔會嘈。用盜竊罪拉佢哋,實際效果係阻礙示威,警方係需要解釋」。至於示威者原計劃到政總傾倒泥頭,當中牽涉的法律風險則視乎事後如何 處置,若傾倒後不清理,或涉非法傾倒或亂拋垃圾。

律師:無證據指李卓人滋擾

不過律師涂謹申指,即使有人棄置泥頭,但土地擁有人或希望把泥頭轉運或作其他用途,暫未能證明土地擁有人永遠放棄此批泥頭,因此能否以棄置物品作抗辯,法律上有爭拗餘地。

至於立會議員李卓人欲進入工地了解時遭警方以行為不檢拘捕,譚指李在現場並無使用大聲公,看不到有足夠證據顯示他有滋擾行為。以往案例也顯示,法庭考慮有關行為是否構成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時,也須視乎涉案者是否正在和平示威。
■記者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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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得超」兇記者:倒乜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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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得超」

【本 報訊】昨晨示威者在泥頭山挖泥期間,工地負責人李先生突現身。被問及何時開始倒泥頭,李即厲色反問記者:「倒乜泥頭呀?你講咩呀喂!」記者追問泥頭從何而 來,他無正面回答,更指傳媒「咁有力量」應自行查看高空圖片,「兩個月倒唔倒到咁多?你當政府部門瞓晒覺呀?日日倒泥頭你影唔到?」

近年積極收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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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江湖猛人囝囝張銓漢、細B及江湖元老林江出席「忽得超」婚宴。

工 地負責人來勢洶洶,只因來頭不少。他全名李錦超,綽號「忽得超」,活躍藍地、景峰。屯門新義安「側頭送」黃天送於2005年死後,忽得超接收其藍地不少生 意。近年他成立顧問公司,積極在屯門、元朗收地建村屋發展,廣結兩地鄉紳。他不但跟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勵東和屯門區議員古漢強稔熟,更與屯門鄉事委員 會首副主席陶錫源份屬世交。

忽得超在2013年10月於元朗舉行千人婚宴,當晚在大棠路一間酒樓筵開98席,到賀的賓客均為猛人,包括被 稱為黑色梁粉的屏山鄉鄉委會主席曾樹和、捲入「小桃園飯局」的「囝囝」張銓漢、尖東小霸王「細B」、前任和勝和坐館「寶明」、江湖大佬「元崗黑」及江湖元 老「林江」等等;至於忽得超兄弟肥傑亦有率領大班兄弟撐場,引來逾20名新界北總區反黑組到場監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21/19538544

政府指堆泥無違法 大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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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泥頭山初見規模,高度約為現時一半。

【本 報訊】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出現泥頭堆積而成的「嘉湖山丘」10多年,該地屬康樂及綠化地帶,未經批准不得進行填土或挖土工程,但地政總署早前稱該地段屬舊 批農地,契約無土地用途限制,故堆泥無違反地契條款;環保署則指土地佔用人確認該處用作存放沙石,故對方無觸犯《廢物處置條例》。公民黨副主席、大律師陳 淑莊質疑政府判斷錯誤,促規劃署交代調查過程、排除該泥頭山屬廢物的證據。

根據早前有讀者向本報提供圖片,在2004年嘉湖山丘位置已被傾倒大量泥頭,2008年再被大規模傾倒泥頭,後來長有植被。至近期植被鏟走,現出4層樓高、逾2個足球場大的巨型泥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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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泥頭山越來越高,較2004年高出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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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泥頭山長滿植被,反映有一段時期暫停倒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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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植被鏟走,泥頭車再倒泥頭,事件被揭發。

陳茂波稱蒐證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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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淑莊指事件十分複雜,環保署不應因佔用人一方說法,便斷定土地無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她指泥土若內藏建築廢料,便有機會屬行業廢物,而擅自處置或擺放建 築廢料屬違法,她反問:「(環保署)係咪有睇過泥頭山埋咗乜?」陳又稱雖地段屬舊批農地,但規劃監督宜認真核實土地的准許用途,若發現其用途有異,可發出 強制執行通知書,限制破壞行為。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出席活動時被問及嘉湖山丘執法問題,他只稱規劃署、地署及屋宇署等都有派人嚴肅跟進, 跨部門正積極跟進,但蒐證需時,現階段並無新資料公佈。陳稱跨部門會透過檢視事發場地不同時期的空中圖片和研究相關法例,並由環保署統籌下會督促進行,部 門亦已聯絡相關業權人商討。
■記者廖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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