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 星期五

涉煽動重奪公民廣場 控方「黃之鋒叫警唔好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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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領袖被控煽惑或參與非法集結。戴國輝攝

【本 報訊】前年9月26日集會人士重奪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序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現任秘書長羅冠聰事隔一年後被控。案件昨開審, 黃之鋒當晚涉在講台籲「大家同我一齊入公民廣場」,羅接力指廣場有先頭部隊,勸喻集會者聯絡他人衝入廣場,黃與周攀過圍欄爬入廣場後被捕。
記者:戴國輝

案 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黃之鋒(18歲)及羅冠聰(22歲)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黃與周永康(25歲)分別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方 指,學民思潮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可於2014年9月26日在政總對開舉行集會,但集會須於晚上10時結束,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綜合大樓東翼前地 不對外開放。

庭上播電視台新聞片

控方續指,當晚約10時20分, 黃之鋒在講台發言,叫「大家畀畀面,留一留低」,並呼籲集會人士「希望大家同我一齊入公民廣場」。黃說完離開講台及衝向公民廣場,多名集會人士尾隨他。他 攀越圍欄跳進公民廣場,但眼鏡飛脫,警員上前問有黃否受傷,他答「唔好阻住我」,警員見他企圖與其他集會人士會合,說:「冷靜啲,唔好郁!」最終制服他及 帶上警車,警方拍下拘捕黃的過程。

事件造成12名保安員受傷,邱煒強是其中一人。邱供稱當時原沒人攀進公民廣場,一名自稱議員助理的男子 要求入內,保安員核對身份期間,他將手放在鐵閘空位,為免弄傷其手,保安員沒關上大閘,其他示威人士此時從大閘空隙進入廣場。邱認為有人製造機會,讓示威 者伺機衝進廣場。控方昨播放政府總部及警員拍攝片段,以及無綫和有線新聞片段。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早前發聲明,就本案表達關注,認為屬政治檢控,黃之鋒昨在庭外稱贊同聲明。他又說,3名被告沒案底,審訊預計7天,他們須同時應付學業及官司,但相信官司能帶來公義,即使感疲累也不害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7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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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字接近 警被質疑夾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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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右)被指號召他人包圍政府總部,周永康(左)亦被指攀越公民廣場鐵閘。何穎賢攝

【本 報訊】辯方昨發現3名作供警員的口供紙內容、分段及用字幾近一樣,例如出現「我同14906到中信大廈天橋一齊執勤……聽到有人說『大家畀畀面,留一留 步』」。辯方懷疑各警員夾口供,警員都否認,本身編號是14906的警員昨承認他也寫下「我同14906到中信大廈天橋一齊執勤」等字,解釋當時打錯編 號。

警長徐明威昨承認寫下類似口供,但否認夾口供,並解釋與同袍分開錄口供。他指大家當時看見相同事件,故各人口供大致相同。另一姓黃警 員則指各警員供詞幾近一樣是正常。警員梁益彰編號14906,但其口供紙也寫有「我同14906到中信大廈天橋一齊執勤」等字。辯方昨盤問梁時斥「你抄 人!你抄徐警長口供!」梁強調只是打錯。辯方又指梁與同袍口供字眼「差唔多相同,純粹巧合?」梁回答「冇解釋」。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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