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 星期一

千呎屋滿雜物 美孚怪男瞓後梯 紙皮塞走火通道 居民恐逃生無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29/19752916

千呎屋滿雜物 美孚怪男瞓後梯
紙皮塞走火通道 居民恐逃生無門



美孚新邨第二期住客水哥被發現睡在後樓梯,周圍放滿紙皮。互聯網

【本 報訊】「一個煙頭,我哋可能就逃生無門!」美孚新邨上周發生大火後,有居民在fb群組訴苦稱屋苑內早隱藏火警危機,指美孚新邨第二期一單位有兩兄弟從事回 收業,不單將近千呎的單位變垃圾屋,過去3年更涉嫌多次在後樓梯擺放大量廢紙雜物,阻塞走火通道如計時炸彈,危及居民生命安全,兩兄弟其中一人更不時睡在 梯間。居民多次向管業處及政府部門求助均無果,區議員透露食環署日內將加強執法應付。
記者:翁鈺輝 陳志偉

過去的3年令街坊寢食難安的,是美孚新邨第二期吉利徑5號一個建築面積約940平方呎的低層單位,屋內居住了兩男一女,包括一對做回收行業的謝姓兄弟,單位現時市值約650萬。

該對兄弟與街坊一向相安無事,但是近年他們懷疑因為生意轉差,加上性情有變,將大量拾回來的雜物及紙皮塞滿全屋,變成滋生曱甴及發出臭味的垃圾屋,其後紙皮雜物更入侵兩條後樓梯,有時紙皮更加堆至近天花板般高,嚴重阻塞走火通道,胞弟「水哥」甚至會睡在後樓梯。

居民投訴3年無果
居民訴苦稱美孚新邨的設計令居民難以經天台逃生,若發生火警,住客恐會因低層走火通道被阻而逃生無門。有居民指垃圾屋兄弟近月變本加厲,不時從各層垃圾房打開垃圾袋,取走及收集污糟的紙皮,令污水四溢,衞生變惡劣及梯間發臭,甚至有死老鼠。

居民過去3年多次投訴無果,至上周一美孚發生火警令兩住客命危,居民更加恐慌,紛紛在fb群組留言,呼籲街坊團結應付危機。

擅長「走鬼」難檢控

美孚新邨過去3年有住戶多次在後樓梯擺放大量廢紙雜物。資料圖片

據 稱居民曾多次致電政府部門及向管業處求助,但垃圾屋兄弟卻擅長「走鬼」及走法律罅,例如消防處派人到梯間調查,對方會否認垃圾與他有關;若管理處派人欲清 垃圾,對方會用手推車把紙皮雜物運到附近天橋底;假若食環署前來欲票控,對方即會再轉移陣地,至深夜才偷偷將紙皮雜物放回走火通道,令居民不勝其煩。

記 者與垃圾屋住客水哥對質,他承認做回收及有執紙皮,但否認造成火警危機及長期阻塞走火通道,但記者從門罅看到其住所內確擺滿雜物紙皮膠袋等,宛如垃圾屋。 美孚管業處職員亦承認上址走火梯不時阻塞,將會採取行動。一直協助居民的區議員伍月蘭稱,走火通道被阻塞問題已持續3年,危及居民,她曾多次與政府部門商 討,至近日食環署承諾9月起會嚴打,包括研究派員看守涉霸佔公眾地方的大量紙皮,待物主出現即作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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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認執紙皮 稱遭人中傷


事主水哥承認有執紙皮,但否認有阻塞走火通道。翁鈺輝攝

【本報訊】「垃圾屋」戶主「水哥」回應記者查問時承認確有執紙皮,但否認紙皮長期阻塞走火通道,稱遭人誣衊。對上周美孚新邨垃圾房發生的火警,他歸咎於天意:「呢啲係天數嚟㗎,你今日出去,都唔知聽日點啦!」

記者前日見60多歲做二手回收生意的水哥,上身赤膊,身軀瘦削,長褲波鞋及勞工手套滿是污迹,他對被指亂擺放雜物顯得頗為激動。他指貪官動輒可賺千萬元,自己只望做平凡人,卻遭人中傷:「人哋搬嘢,我幫佢搬,佢哋就話我擺喺門口。」

揚言淋屎尿報復

水 哥又帶記者到後樓梯視察,指雜物現已清理掉:「希望還我一個公道!」他聲稱與同鄉(街坊指其實是與他同住的胞兄)經營回收電器生意多年,但搵食越來越難。 因以前經濟暢旺回收一部電視可賺數百元,但現卻僅能賺數十元,惟有同時回收紙皮。雖然街坊稱多次見到他推紙皮出入走火梯,甚至拍得他睡在被紙皮阻塞走火梯 內的照片,但水哥始終否認有阻塞走火梯,堅持執紙皮只是為兩餐,又指自己只是偶然在後樓梯「坐一陣」。不過多名美孚居民都不值水哥所為,指他霸佔了屋苑內 多處空地,包括停車場的多堆紙皮雜物,全都是水哥的,並指有人早前被清走紙皮時,更揚言會淋屎淋尿報復,故居民只望政府能加強執法,免發生火警時釀成巨 災。
■記者翁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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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火警傷亡 法團可被檢控


水哥所住單位市值約650萬元,但屋內堆滿雜物猶如垃圾房。

【本 報訊】美孚有住宅變垃圾屋,有做回收業的住客更涉在後樓梯堆積大量紙皮雜物妨礙居民走火警,火警危機3年以來一直未消除。黃國桐律師認為屋苑法團必須盡快 採取行動消除危機,否則一旦發生火警並真的因走火通道阻塞致有人傷亡,屋苑法團以及整幢大廈的業主都可能成為被索償的對象,一旦敗訴不賠款,更可能被索償 者集體釘契。

黃國桐認為,要解決困局的「撒手鐧」是由法團出面,按大廈公契透過土地審裁處提出訴訟,爭取由法官向垃圾屋住客發出禁制令,命令對方不能再阻塞走火通道,並須在限期前清走垃圾廢紙。

可申請禁制令

黃 解釋,若居民只靠食環署及消防處執法,無論是打算控以阻塞走火通道或霸佔公眾地方,當局要蒐集足夠證據及成功檢控並不容易,即使罪成法庭亦往往僅罰款,阻 嚇力成疑。他建議法團應主動出擊蒐證,如拍照拍片,並盡量收集大量住客的投訴,以證明垃圾屋住客的行為已對大廈住客構成嚴重滋擾或危險,這樣便可入稟土地 審裁處並試圖說服法官,指垃圾屋住客違反大廈公契,請求法官向垃圾屋住客發出禁制令,料訟訴所費僅需數萬元。

黃指若垃圾屋住客依從禁制令,在限期內丟掉危險紙皮或雜物消除火警危機,自然是最理想;即使對方不理會禁制令,亦會因為觸犯了可判監的藐視法庭罪,當局可作刑事檢控。
■記者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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