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4日 星期日

男子路經旺角遭插爆眼壓斷手  傘運首宗 警傷人賠18.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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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路經旺角遭插爆眼壓斷手 
傘運首宗 警傷人賠18.9萬


梁偉文稱被插眼兼屈手致雙目通紅及左手骨折。

【本 報訊】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警方被批評使用過份武力。市民梁偉文當年途經旺角示威地點,被誤當示威者拘捕,其間遭警員暴力傷及身體多處部位,更被控以 襲警。他及後獲撤控,去年向警務處處長索償,獲律政司提出和解及賠償18.9萬元。在和解過程中,他堅拒簽署保密協議,令事件得以曝光,成為傘運後首宗公 開獲得賠償的個案。據知現時最少有數宗同類案件受害人入稟申索。
記者:伍雅謙


前年11月30日,梁偉文途經旺角鳩嗚現場時,遭警按在地上被捕。

兩 年前的11月30日晚,當時佔旺區已被清場,只有部份市民在旺角一帶「鳩嗚」。現年32歲的油漆工梁偉文,當晚與朋友途經旺角,而警員在沒有口頭警告及警 誡下,強行將他拉至馬路。梁沒有任何反抗,仍被警員重壓身體及右臂,左手手指亦被警員嚴重扭傷。警方事後反控梁偉文「襲擊警務人員」罪,扣留48小時。他 及後經醫生診斷,證實左手手腕骨折、左手及背部均有腫傷、雙眼微絲血管破裂及有少量出血的情況。

事發後個半月,控方撤銷其控罪。據知他曾 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卻不獲處理,但他沒有放棄。去年他委聘律師行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因警務人員不恰當使用武力招致的損失,最後律政司代表 「一哥」提出賠償及和解,並支付案件訟費,最終獲公帑賠償18.9萬元,暫未知金額具體計算方法。

事主拒簽保密協議


事發一周後,梁左手仍未消腫。

梁 偉文的代表律師林洋鋐表示,律政司在和解過程中,曾要求梁簽署保密協議,但梁堅拒簽署,「佢話如果呢個係和解條件,就唔好和解啦,去法庭啦」。事件拖延數 月,律政司一方最終讓步,在毋須簽署保密協議下和解。他指,一般涉及人身傷亡的個案,民事索償需時約12至18個月,被申索一方多會要求雙方簽署保密協 議,估計今次是因證據較為充份,律政司希望盡快解決事件。

林洋鋐又指,梁偉文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但不獲接納,才選擇循民事申索的方式。 據他了解,在傘運期間發生的同類案件中,甚少有人提出民事索償,「好多人覺得,警察又唔告佢,投訴科(投訴警察課)又唔理佢,我都吹佢唔脹啦」。他提醒曾 遭警方以不合理暴力打傷的受害人,涉及人身傷亡的個案,民事追索期只有3年,若個案證據充足,應盡快爭取公道。

數宗同類個案索償



據知,現時也有數宗同類個案入稟民事索償。律師文浩正表示,梁偉文的個案反映警方即使正在執勤,但只要做法不恰當,也需承擔責任,並非毫無後果,受害市民仍可追討索償,惟此案公開後會否引發索償潮,則仍屬未知之數。

梁 偉文今日下午將與代表律師召開記者會,講述事件經過及詳情。他因身體抱恙,昨未能回應事件,但表示今日會如常出席記者會。梁在去年撤銷控罪後,曾提及當日 只是和朋友到旺角購物及用膳,「無啦啦俾個差佬拉我出去話我襲警」,認為警方做法旨在阻嚇市民,「警方製造個混亂出嚟,之後見人就拉,唔理人有冇做過」。 他去年受訪時已表示有信心民事索償能成功,「個金額多與少其實冇乜所謂,我係要畀其他人睇到,如果我𠵱家民事索償成功咗,係代表警方執法不公囉」。警方 回應稱,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由於涉及司法程序,該投訴被列為「有案尚在審理中」,有關投訴會待司法程序完結後展開調查,現階段不便評論。律政司 稱,經考慮案情、警方提供的資料以及評估相關因素後,認為就有關案件作庭外和解是最合適的處理方式,而雙方仍商討訟費,案件尚未完結,不宜就本案作進一步 評論。

雨傘運動於前年9月28日爆發,當日警方被批不合理使用催淚彈,激發更多人上街。時任警務處處長的曾偉雄其後向前線警務人員打氣說:「你哋冇做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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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人士:損失補唔番


陳白山

【本報訊】對於佔領運動期間被警方毆打的市民首度成功索償,有相同遭遇的社運人士認為,事件證明部份警員確實在佔領運動期間濫用暴力,但由於仍有不少同類濫捕個案拖延幾年尚未結案,或有不少無辜者失去意志和毅力追究。據知,現時有數宗同類案件受害人入稟申索。

社 運人士陳白山在佔領期間被控襲警,罪名不成立,近日入稟向警方索償。他認為成功索償是好消息,可證明在佔領期間部份警員確實失控,濫用武力及濫捕市民,令 很多人無辜被檢控。他感同身受指出,賠償十多萬元一點也不多,「打你一身,要醫一排,仲要長期俾人標籤做暴徒,受盡歧視,喪失晒工作機會,損失其實補唔 番」。

案件審逾年 消磨意志


陳又認為,其他同類個案肯定不少,但目前制度是先處理刑事,其後才能提民事訴訟,所以很多案件仍在審理,「一拖幾年,消磨意志,好多人會怕咗,唔敢再搞咁多嘢」。

前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時,遭前警司朱經緯以警棍毆打的市民鄭仲恒表示,得悉有市民成功就向警務處處長索償,並不特別感到鼓舞。他認為若案件涉及刑事,需要有人或機構承擔責任,於是會選擇先循刑事方向處理,若其個案最終無法經刑事解決,才會考慮民事索償。

前年11月在旺角採訪期間被警員毆打的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則表示:「我都好想有得賠,唔使十幾萬,賠幾千蚊已經好開心,至少還一個公道。」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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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被扑 視網膜脫落


洪子健

【本 報訊】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向於佔領運動期間,無辜被警方打傷的市民和解及賠償。負責統籌佔中醫療隊的歐耀佳醫生表示,傘運期間多次目擊警察殺紅了眼,包 括於龍和道警民衝突一役,他正為一名頭部受傷市民包紮時,警察對該名市民照樣揮棍扑頭,連他也差點被拉走。傘運期間也有多名醫療隊隊員,即使已穿起救護字 樣的背心,也無辜被警察打傷。

傘運期間長時間留守現場的歐耀佳表示,當時政府否認警察有濫用武力,但現時政府與被警察打傷的市民賠償及和解,證明傘運期間確有其事。

歐耀佳:不少傷者沒追究


佔領運動期間,警方濫用武力為人詬病。資料圖片

他又指,雖然今次事件為公義帶來正面效果,但很多傷者都沒追究,事件不了了之,「呢個市民夠膽告一哥,有幾多人做到?」

他稱不少醫療隊隊員被警方打傷,當日警方在龍和道暴力清場時,80後急救員洪子健雖然已表明身份,但撤退時懷疑被「速龍小隊」以警棍扑頭,導致右眼視網膜脫落一半,視力受影響。

雨 傘運動完結後,由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等5人成立的「雨傘援助基金」,為參與佔領者提供醫療及訴訟等財政援助。其中一名受託人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基金 接獲數名市民指於傘運期間受傷,需申請醫療援助,包括一名視網膜脫落的佔中醫療隊急救員,另有市民因要做手術而申請援助,絕大部份個案獲批。但基金沒有考 究他們受傷的原因。
■記者陳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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