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曾健超早過七警受審 倘定罪會被質疑後案證供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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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襲警的曾健超昨日獲梁國雄及持黃傘的支持者到庭聲援。何柏佳攝

【本 報訊】去年涉遭七警毆打的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被控同日淋水襲擊11名警員及抗拒4名制服他的警員,昨於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將於下年4月開審,較 七警案早兩個月,意味曾將先以被告身份應訊。據知控方曾以基於公平及免除複雜性為由,提出先審曾案後審七警案。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若有被告遭定罪後,再以證 人身份於另一案件作供,其可信性屆時必受辯方質疑。
記者:蘇曉欣

曾健超(40歲)昨手持黃傘,由公民黨黨友陳淑莊及同持黃傘的支持者陪同到庭,及後社民連梁國雄亦現身聲援。曾否認一項襲警及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警員罪,案件將於下年1月28日預審,下年4月11日開審,審期5天,以中文進行。

七警涉毆打曾健超案已於前天定審期,將於下年6月1日開審。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表示,控方曾稱欲向法庭申請先審本案後審七警案,惟控方開庭前突然表示已打消念頭。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亦確認將不提出申請。

辯方將爭議亞視新聞片

控 方指,將傳召26名證人,全為警員,另亦應辯方要求,傳召當日兩名龍和道指揮官出庭作供。控方會將警方拍攝片段及一段亞視新聞片段呈堂,所有片段共長約6 分鐘。據知控方將呈上4段警方拍攝片段,而亞視片段則拍到曾健超涉龍和道花槽淋水的情況。辯方稱,聆訊時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曾,屆時辯方將爭議亞視新 聞片段。

消息人士透露26名證人,包括11名報稱遇襲的警員、4名疑遭曾阻差辦公的警員、兩名有份制服曾的警員及9名負責處理片段的警員。有警員稱被淋水後感到水有異味,但控方沒拿水作化驗。

大 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市民既是被告,亦是另一案件證人,在被定罪後再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其可信程度必受辯方律師挑戰。另一方面,若有市民先於A案被法官 裁定為不誠實證人,再到B案作供時,辯方律師或會引述法官裁決,質疑其可信性。惟陸強調,無論證人是否已被定罪,均不會影響專業法官裁決,法官只會根據證 據判案。

控罪指曾健超於去年10月15日,於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襲擊正執勤的警員黃凱文、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張善衡、黃偉諾及周修民,及後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員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及傅駿業。
案件編號:ESCC3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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