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15
米埔紅樹林遭嚴重破壞,附近更有挖土機出入。夏家朗攝
【本
報訊】《蘋果》昨日報道位處米埔及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的尖鼻嘴鷺鳥林,全年遭非法傾倒泥頭。原來漁護署9月已巡查發現事件,雖然通知相關部門跟進,但環
保署卻稱前日才收到投訴。政府部門9月至今無力阻止倒泥,記者在倒泥現場拍攝到有工人身穿中國建築標誌的制服,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昨稱,經查證
確認涉事人員並非公司員工。
倒泥事件早在今年初已開始,涉及本港最敏感的濕地,部門對事件口供不一。漁護署昨稱,9月巡查有關範圍並發現
有傾倒泥頭問題,已即時通知相關部門跟進。環保署卻稱今年12月29日才收到投訴,職員即日到場視察,發現上址被泥土堆填。土地正義聯盟批評,規劃署、地
政總署、漁護署和環保署都有份應對非法倒泥,但政出多門導致職權分散,部門抱少做少錯心態,無力阻止倒泥事件。
中國建築否認涉事
環
保署指事件涉及私人及政府土地,正與規劃署、漁護署、元朗地政處組織調查,以確定涉及範圍是否包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和各相關部門在其法例下可採取的行
動。漁護署強調任何人士如未經許可在政府土地砍伐樹木,可根據香港法例第96章《林區及郊區條例》作出檢控,署方會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絡,就有紅樹受破
壞作出跟進。
現時泥頭來源成謎,但泥頭車倒泥前必先駛入設有大閘的私人土地,一直暢通無阻,大閘的看更稱替姓史的老闆工作。記者查冊發
現,涉及私人土地由史泰斗在2011至2012年間斥資逾300萬元購入。環保署指正在聯絡私人土地擁有人協助調查事件,一旦發現有違反相關環保條例,會
採取執法行動。
倒泥另一線索是泥頭車來自哪一個地盤,中國建築否認倒泥現場是公司員工,傾倒泥頭的5個車牌經查證後,其行為確認與中國建築香港無關。本報昨向環保署查詢涉案泥頭車車牌和相關地盤編號,暫未收到回覆。
■記者潘柏林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網絡23條】滑鼠娘娘派試卷:很想要吧?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668
網 民謔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三將於立法會續審。鍵盤戰線等4個民間團體昨向各支持政府方案,或者未明確表態的立法會議員 所屬政黨,派發《唔是懶人包》研究資料,及兩份惡搞小三TSA的評估試卷,冀各政黨多加操練、熟知條例內容,勿「懵盛盛」投票。
鍵盤戰 線、青年新政、八十後浪與學民思潮等代表,昨往經民聯、新民黨及民建聯分別位於港島各處的總部辦事處,逐個政黨拍門派發厚達700多頁的《唔是懶人包》, 載列全球各地處理知識產權時,採納開放式豁免機制的相關資料,並發放自製的〈2015年網絡23條全港性統一評估〉試卷一、二,希望各黨派的立法會議員, 在下周三復會前完成並交回試卷。
模仿小三TSA試卷
試卷模仿小三TSA操 練試卷,問題包括不涉牟利認真翻唱歌曲是否需負上法律責任等情景題,及採納公平使用原則國家的考慮因素等。兩份題目分別限時15及30分鐘作答,並定下仿 似TSA試卷的答題守則,鍵盤戰線希望各黨派議員在下周復會前完成試卷,稍後他們亦會將答案上載互聯網。
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希望議員在 餘下一星期熟讀條例內容細節,知悉今次修訂的漏洞等,勿「懵盛盛」投票。午後各人返回立法會門外,自由黨主席鍾國斌親自接過資料及試題,表示會認真細閱內 容,並重申希望各界有商有量處理今次條例修訂。各人最終抵達土瓜灣工聯會總部,惟無法與一直未能聯繫的工聯會議員見面,僅由辦事處職員代收後散去。
網 民謔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三將於立法會續審。鍵盤戰線等4個民間團體昨向各支持政府方案,或者未明確表態的立法會議員 所屬政黨,派發《唔是懶人包》研究資料,及兩份惡搞小三TSA的評估試卷,冀各政黨多加操練、熟知條例內容,勿「懵盛盛」投票。
鍵盤戰 線、青年新政、八十後浪與學民思潮等代表,昨往經民聯、新民黨及民建聯分別位於港島各處的總部辦事處,逐個政黨拍門派發厚達700多頁的《唔是懶人包》, 載列全球各地處理知識產權時,採納開放式豁免機制的相關資料,並發放自製的〈2015年網絡23條全港性統一評估〉試卷一、二,希望各黨派的立法會議員, 在下周三復會前完成並交回試卷。
模仿小三TSA試卷
試卷模仿小三TSA操 練試卷,問題包括不涉牟利認真翻唱歌曲是否需負上法律責任等情景題,及採納公平使用原則國家的考慮因素等。兩份題目分別限時15及30分鐘作答,並定下仿 似TSA試卷的答題守則,鍵盤戰線希望各黨派議員在下周復會前完成試卷,稍後他們亦會將答案上載互聯網。
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希望議員在 餘下一星期熟讀條例內容細節,知悉今次修訂的漏洞等,勿「懵盛盛」投票。午後各人返回立法會門外,自由黨主席鍾國斌親自接過資料及試題,表示會認真細閱內 容,並重申希望各界有商有量處理今次條例修訂。各人最終抵達土瓜灣工聯會總部,惟無法與一直未能聯繫的工聯會議員見面,僅由辦事處職員代收後散去。
fb加AV女優 梁特報警 特首辦稱黑客入侵 網民揭早與辣妹交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393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昨遭《壹週刊》踢爆其facebook朋友名單中,竟包括AV女優及多名性感美女後,特首辦昨午即發表聲明,指特首fb於平安夜疑被黑客 入侵,其間曾被加入一些「新朋友」,稱已報警處理。然而有網民再上載圖片踢爆,指梁早於上月23日、即黑客入侵前已和艷女交友。有議員質疑梁報警借黑客轉 移視線,而特首辦稱警方正調查案件,沒有進一步資料提供。
記者:林俊謙 謝明明
新 一期《壹週刊》昨日踢爆梁振英的fb朋友名單,該逾400人的名單疑因梁戶口被黑客入侵,於上周平安夜(本月24日)一度「解封」,當中除有政商界朋友、 反佔中先鋒周融和傅振中、梁粉雷鼎鳴和陳冉、傳媒人郭艷明和梁天偉等人外,梁振英同時與多名相信來自台灣的性感美女,以及日本AV女優、前稱山本麻里子的 篠原㶭褀燑成為朋友。
多人被剔出朋友名單
特 首辦於昨午4時20分發表聲明,指特首fb於本月24日下午懷疑被黑客入侵,部份資料及設定被他人修改、部份貼文也被刪除、特首fb個人圖像亦被修改,更 被人加入一些「新朋友」,特首辦已於該日向警方報案。本報發現,多名性感美女在報道出街後,均疑被梁振英unfriend(移除朋友)。
警 方昨回覆時指,於本月24日接獲特首辦報案,指特首社交網站賬戶懷疑被黑客入侵,案件列作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交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 進調查。據悉,警方正要求相關網絡服務供應商提供伺服器及網絡位址等資料,以便追查黑客身份,暫時未有人被捕,不排除是惡作劇。
一名曾被 梁fb拒絕加為朋友的網民,於昨午約6時20分上載一幅上月23日的fb截圖,顯示梁早在11月與其中最少3名性感美女已是朋友,該網民當日慨嘆:「我終 於明白點解CY唔Accept(接受)我」,顯示這些美女並非如特首辦所說,是「被加入」為梁fb朋友。對於網民質疑,特首辦回應時稱「警方正調查案件, 暫時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熟悉網絡保安的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估計,相信梁振英沒使用fb第三方檢證器和登入警告的保安措施,故輕易被黑客入侵。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質疑梁振英可能是想轉移公眾視線,才與有關女士交友個多月後突然報警,「同吳克儉一樣,郁啲就報警,浪費警力」。
而該AV女優昨接受英文媒體HKFP訪問時指,她並不知道自己與梁振英成為fb朋友,但就確認是她的賬戶涉及今次事件,又指現時翻查賬戶後,發現梁已不再是朋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397
CY親自批核邀請
【本報訊】雖然政界盛傳梁振英的fb由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圖)全權管理,外界將今次梁fb「交友」風波直指向馮,全因馮以往曾在網上流出攬女相。
馮煒光負責提供建議
但 也有可靠消息稱,梁振英會親自檢視fb朋友邀請,馮煒光只負責提供建議,故有AV女優及台艷女成為梁的朋友,梁不可能不知情。馮煒光作為新聞統籌專員,以 往除被指化名「金鐘人」在報章撰文護主,批評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等梁不滿政治人物,遭政界人士批評他不敢以真名示人;馮又不時在其fb批評傳媒針對特首 報道,更經常在fb與人筆戰,曾有人質疑他為何在工作時間可以上fb,更試過被網民踢爆他在fb上載警員受傷劇照,藉以批評雨傘運動,此事更被美國媒體報 道,「揚威」國際。
雖然馮「往績」令人懷疑今次風波與他有關,但有可靠消息稱,要成為梁振英fb朋友,並非由馮做決定,梁振英親自檢視要求成為朋友的邀請,甚至會查看朋友在fb留言,肯定是貨真價實的自己人,接受才加入為朋友。
■記者林俊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07
只接受藍絲做朋友
梁振英把與黃家強合唱《喜歡你》的短片上載到fb賬戶,惹侵權疑雲。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開設fb賬戶以來,可謂風波不斷,甩轆事件極多。他的賬戶最廣人知是「接受藍絲,拒絕黃絲」,不怕公開顯示「排除異己」,此外梁振英早前上載一段與Beyond成員黃家強合唱《喜歡你》的片段,被指侵權。
曾上載侵權短片
梁振英在開設fb賬戶方面,絕對是後來者,他今年10月底才開設其賬戶,連他女兒梁齊昕也說父親「連fb係乜都唔知」。外界相信是由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協助管理。
梁fb諸多限制,一開設時已非人人可以要求與他做朋友及留言,只有梁粉能成為其fb朋友,留言充斥「支持你」、「支持CY」。這種親疏有別的做法,已被外界訕笑他為何玩fb。
其 後他的賬戶不時消失,有人懷疑是因網民不斷向fb檢舉所致,早前梁在經民聯晚宴中,與黃家強合唱《喜歡你》,他將有關短片上載到fb賬戶,此時正值社會熱 烈討論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梁振英其做法已違反此修訂法例,其後特首辦承認做法不理想,即時補鑊後補申請版權。
■記者姚國雄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昨遭《壹週刊》踢爆其facebook朋友名單中,竟包括AV女優及多名性感美女後,特首辦昨午即發表聲明,指特首fb於平安夜疑被黑客 入侵,其間曾被加入一些「新朋友」,稱已報警處理。然而有網民再上載圖片踢爆,指梁早於上月23日、即黑客入侵前已和艷女交友。有議員質疑梁報警借黑客轉 移視線,而特首辦稱警方正調查案件,沒有進一步資料提供。
記者:林俊謙 謝明明
新 一期《壹週刊》昨日踢爆梁振英的fb朋友名單,該逾400人的名單疑因梁戶口被黑客入侵,於上周平安夜(本月24日)一度「解封」,當中除有政商界朋友、 反佔中先鋒周融和傅振中、梁粉雷鼎鳴和陳冉、傳媒人郭艷明和梁天偉等人外,梁振英同時與多名相信來自台灣的性感美女,以及日本AV女優、前稱山本麻里子的 篠原㶭褀燑成為朋友。
多人被剔出朋友名單
特 首辦於昨午4時20分發表聲明,指特首fb於本月24日下午懷疑被黑客入侵,部份資料及設定被他人修改、部份貼文也被刪除、特首fb個人圖像亦被修改,更 被人加入一些「新朋友」,特首辦已於該日向警方報案。本報發現,多名性感美女在報道出街後,均疑被梁振英unfriend(移除朋友)。
警 方昨回覆時指,於本月24日接獲特首辦報案,指特首社交網站賬戶懷疑被黑客入侵,案件列作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交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 進調查。據悉,警方正要求相關網絡服務供應商提供伺服器及網絡位址等資料,以便追查黑客身份,暫時未有人被捕,不排除是惡作劇。
一名曾被 梁fb拒絕加為朋友的網民,於昨午約6時20分上載一幅上月23日的fb截圖,顯示梁早在11月與其中最少3名性感美女已是朋友,該網民當日慨嘆:「我終 於明白點解CY唔Accept(接受)我」,顯示這些美女並非如特首辦所說,是「被加入」為梁fb朋友。對於網民質疑,特首辦回應時稱「警方正調查案件, 暫時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熟悉網絡保安的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估計,相信梁振英沒使用fb第三方檢證器和登入警告的保安措施,故輕易被黑客入侵。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質疑梁振英可能是想轉移公眾視線,才與有關女士交友個多月後突然報警,「同吳克儉一樣,郁啲就報警,浪費警力」。
而該AV女優昨接受英文媒體HKFP訪問時指,她並不知道自己與梁振英成為fb朋友,但就確認是她的賬戶涉及今次事件,又指現時翻查賬戶後,發現梁已不再是朋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397
CY親自批核邀請
【本報訊】雖然政界盛傳梁振英的fb由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圖)全權管理,外界將今次梁fb「交友」風波直指向馮,全因馮以往曾在網上流出攬女相。
馮煒光負責提供建議
但 也有可靠消息稱,梁振英會親自檢視fb朋友邀請,馮煒光只負責提供建議,故有AV女優及台艷女成為梁的朋友,梁不可能不知情。馮煒光作為新聞統籌專員,以 往除被指化名「金鐘人」在報章撰文護主,批評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等梁不滿政治人物,遭政界人士批評他不敢以真名示人;馮又不時在其fb批評傳媒針對特首 報道,更經常在fb與人筆戰,曾有人質疑他為何在工作時間可以上fb,更試過被網民踢爆他在fb上載警員受傷劇照,藉以批評雨傘運動,此事更被美國媒體報 道,「揚威」國際。
雖然馮「往績」令人懷疑今次風波與他有關,但有可靠消息稱,要成為梁振英fb朋友,並非由馮做決定,梁振英親自檢視要求成為朋友的邀請,甚至會查看朋友在fb留言,肯定是貨真價實的自己人,接受才加入為朋友。
■記者林俊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07
只接受藍絲做朋友
梁振英把與黃家強合唱《喜歡你》的短片上載到fb賬戶,惹侵權疑雲。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開設fb賬戶以來,可謂風波不斷,甩轆事件極多。他的賬戶最廣人知是「接受藍絲,拒絕黃絲」,不怕公開顯示「排除異己」,此外梁振英早前上載一段與Beyond成員黃家強合唱《喜歡你》的片段,被指侵權。
曾上載侵權短片
梁振英在開設fb賬戶方面,絕對是後來者,他今年10月底才開設其賬戶,連他女兒梁齊昕也說父親「連fb係乜都唔知」。外界相信是由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協助管理。
梁fb諸多限制,一開設時已非人人可以要求與他做朋友及留言,只有梁粉能成為其fb朋友,留言充斥「支持你」、「支持CY」。這種親疏有別的做法,已被外界訕笑他為何玩fb。
其 後他的賬戶不時消失,有人懷疑是因網民不斷向fb檢舉所致,早前梁在經民聯晚宴中,與黃家強合唱《喜歡你》,他將有關短片上載到fb賬戶,此時正值社會熱 烈討論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梁振英其做法已違反此修訂法例,其後特首辦承認做法不理想,即時補鑊後補申請版權。
■記者姚國雄
傳梁籲商界停向大學捐款 學者質疑為佔中清算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35
梁振英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被指在大學校長面前,呼籲商界停止向大學「揼水」,改為支持科研及中小學發展,特首辦未有否認指控。梁特說法遭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圍插,質疑身兼八大校監的梁振英有政治意圖為佔中清算,陰乾大學大水喉,商界亦未有跟緊梁特口徑,揚言繼續捐錢給大學發展。
記者:蕭洛汶 倪清江
前 晚Now新聞台「政情」環節報道,聽聞身為八大院校校監的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日在不同閉門場合,以大學資源充裕及教職員過剩為由,呼籲商界切勿向大學捐款, 反建議商界將多餘錢捐助科研,有「零頭」則捐予中小學;報道更指梁振英呼籲時有大學校長在場。特首辦沒有否認報道,僅稱行政長官鼓勵社會人士向大學及中學 捐資助學,今年已至少3次親身出席大學捐贈儀式,及在儀式上鼓勵各界向大學捐助。
新世界稱不會因傳聞停捐
本報向8間資助院校及商界查詢,理大、城大及嶺大均指未曾聽聞特首呼籲商界「閂水喉」。教院及港大則沒有回應校長有否聽聞特首相關呼籲,港大稱政府撥款未足以應付大學所有開支,會繼續爭取捐款人支持。中大、科大、浸大至截稿前未回覆。
商界方面,曾捐款1億元予浸大和500萬元予城大的「電子大王」顧明均,以及主席為梁粉鄭家純的新世界發展昨接受查詢時均指,未聽聞梁振英拒捐款予大學呼籲,顧稱會視乎大學需要捐款,不會因該傳聞而不捐;新世界發展稱未來會繼續支持本地教育發展。
政 府自2003年至今,6次推出配對補助金計劃,鼓勵大學對外籌款獲取更多政府補助,最新一輪於去年中完結,當中港大和中大便透過計劃「吸金」6億達至配對 上限。本身是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梁振英的說法違背配對基金原意,「點可能呢頭叫大學籌款,嗰頭叫人唔好捐,政府政策係乜呢?」她反問如果梁 叫停商界捐錢,難道政府撥款可滿足大學所有開支,她要求梁交代。
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表示,梁振英曾任城大校 董會主席,理應對大學營運頗有認識,「佢當年最鍾意搞嘅獸醫學院,?家就係靠商界揼錢資助!」謝斥梁振英有政治考慮,將佔中「入大學生數」,故施懲罰着商 界停捐。港大教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則形容梁振英是出口術陰乾大學,不配做校監。「哈佛都唔會叫人唔捐!」
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亦指商界捐助大學可減政府財政壓力,質疑梁說法不合理,「佢叫人改捐去協助科研,大學已經做緊科研啦」。港大校董石禮謙不評論梁振英的說法,惟希望更多人捐錢給大學發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43
倘無捐款 院校盈餘大跌
港大
【本報訊】8間資助院校近年的財務報告顯示,八大共獲得17億元捐款及捐助,當中港大及中大佔約三分二,相等於總盈餘40%。假如沒有捐款,嶺大將由盈變虧,錄得500萬元年度虧損的科大,赤字將擴大16倍至約9,100萬元。
5間院校已在網頁公開截至今年6月底的2014/15年度財務報告,當中中大錄得的盈餘為八大之冠,達12.58億元,但較之前年度少1.9億元,主要原因是利息及投資淨收益減少3億元。
中大
科大
港大2014/15年度盈餘較前一年度銳減一半至12.37億元,主因是政府的捐款配對基金年內屆滿,捐款收入同期減少55%至6.82億元。科大則出現500萬元虧損,主因是利息及投資收入由之前年度賺得5.6億元轉為損失近1億元。
連同計算理大、城大及教院2013/14度的財政報告,8大院校所得捐款為17.35億元,佔八大同期總盈餘43.1億元的40%。假設無捐款,各校盈餘將大為倒退,港大和浸大將減近半,嶺大有0.14億虧損,科大虧損將擴大至9,100萬元。
儲備多不能用於營運
八大累計「基金總額」總值約696億元,不過這筆巨額儲備,大部份都屬專用基金,即校方不可隨時用於營運用途。
教 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指出,院校是否有盈餘很視乎投資收益,未來一、兩年投資環境欠佳,商界捐款意欲也下降,故需較多儲備,「好多項目已定咗,冇錢唔通 要同政府攞?」張指大學教資會按學額發給院校的撥款,只可應付基本開支,一些項目如學生海外交流需依靠捐款。他又指大學儲備多是捐款,有註明用途,如設立 冠名教授席,校方不可動用本金或挪用作日常開支,而歷年最大筆捐款為首富李嘉誠捐給港大醫學院的10億元。
■記者倪清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52
特首評分仍低於警戒線
梁振英。資料圖片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的民望繼續低迷。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最新一輪調查發現,梁振英的表現評分為42.7分,雖然較月初時微升0.9分,但是仍然低於45分 的警戒線,反對他出任特首的比率達到59%,支持的比率則只有26%,支持率淨值是負33個百分比。至於特區政府5個施政範疇的滿意淨值,只得處理與中央 政府關係一項錄得正值,為正3個百分比,而其餘4項均錄得負值。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在本月16至21日以電話訪問逾一千名市民,梁振英的民望較12月初有所改善。
特區政府民望微跌
至於特區政府,對比一個月前,民望輕微下跌,最新滿意率為24%,較上月下跌2個百分點,不滿率則上升3個百分比至48%。民研計劃指梁振英民望雖較月初有所改善,但評分仍然低於警戒線。
5項具體政策範疇的最新滿意程度均錄得上升,但除處理與中央政府關係的滿意淨值為正12個百分比,其餘範疇的滿意淨值依然錄得負數。維持經濟繁榮是負11個百分比、維護人權自由是負15個百分比、改善民生及推行民主步伐分別為負19及負26個百分比。
■記者陳雪玲
梁振英最新民望
16-21/12/2015(與上次調查比較)
評 分:42.7分(↑0.9分)
支持率:26%(↑2個百分點)
反對率:59%(↓4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港大民意研究計劃
(受訪人數:1,012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56
馮敬恩申覆核 盼校委警惕
李峰琦(左)和馮敬恩(右)就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大學爭自主】
【本 報訊】港大校委會早前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和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理據包括校委會無給予陳文 敏辯解機會,違反程序公義、及委員審核任命時考慮與事實不符的因素等。兩人在誓詞中亦逐點反駁校委會對陳的指控。馮敬恩指,覆核的終極目標為使現任和日後 的校委引以為鑑,明白一切決定需合乎公義,不能為所欲為。
逐點反擊校委對陳文敏批評
馮 敬恩和李峰琦分別以校委會本科生及港大學生代表身份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代表他們的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譚俊傑和黃瑞紅。馮敬恩的覆核理據是校 委會否決任命時,提出不相關原因,如委員盧寵茂指「陳文敏冇慰問我」等,同時校委無讓陳文敏辯解,違反程序公義。李峰琦則希望法庭公開校委會反對陳文敏任 命的原因。他們不評估申請成功機會多大。
陳文敏曾被部份校委批評有強烈政治立場、威嚇校委,進一步令社會分裂;亦有人質疑其學歷和論文引 用次數不足。馮敬恩在誓詞中逐點反擊,包括陳文敏從不隸屬任何政黨,亦未曾表明政治立場,故指控全不成立;文件又引用港大副校長(教學)何立仁曾進行與緬 甸政治有關的研究,證明以政治理由否決任命不合理。誓詞亦指出,陳文敏為本港唯一名譽資深大律師,學歷受國際認可。
李峰琦的誓詞則引用政 府曾以保密原則為名,拒披露否決香港電視獲免費電視牌照時的解釋,當局指保密原則和公眾知情權之間需取得平衡,並按需要向公眾解釋有關決定。誓詞稱校委會 早前以「港大長遠及最大的利益」為理由,解釋並不充份。為確保公正性,可以推翻保密協議,公開否決原因。
兩人以不同身份代表分開入稟,馮 敬恩亦無以學生會名義提出申請,他解釋,自己屬校委會代表一員,知道討論內容,若由他要求法庭公開內容,並不恰當。馮續稱,申請司法覆核的最終目的,並非 要求校委會再度任命陳文敏,而是令現任及之後的校委能有所警惕、借鑑,明白一切決定需公平公正,合乎公義,不能為所欲為,從而保護港大。香港大學回覆本報 指,就事件不作回應。
■記者廖梓霖
梁振英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被指在大學校長面前,呼籲商界停止向大學「揼水」,改為支持科研及中小學發展,特首辦未有否認指控。梁特說法遭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圍插,質疑身兼八大校監的梁振英有政治意圖為佔中清算,陰乾大學大水喉,商界亦未有跟緊梁特口徑,揚言繼續捐錢給大學發展。
記者:蕭洛汶 倪清江
前 晚Now新聞台「政情」環節報道,聽聞身為八大院校校監的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日在不同閉門場合,以大學資源充裕及教職員過剩為由,呼籲商界切勿向大學捐款, 反建議商界將多餘錢捐助科研,有「零頭」則捐予中小學;報道更指梁振英呼籲時有大學校長在場。特首辦沒有否認報道,僅稱行政長官鼓勵社會人士向大學及中學 捐資助學,今年已至少3次親身出席大學捐贈儀式,及在儀式上鼓勵各界向大學捐助。
新世界稱不會因傳聞停捐
本報向8間資助院校及商界查詢,理大、城大及嶺大均指未曾聽聞特首呼籲商界「閂水喉」。教院及港大則沒有回應校長有否聽聞特首相關呼籲,港大稱政府撥款未足以應付大學所有開支,會繼續爭取捐款人支持。中大、科大、浸大至截稿前未回覆。
商界方面,曾捐款1億元予浸大和500萬元予城大的「電子大王」顧明均,以及主席為梁粉鄭家純的新世界發展昨接受查詢時均指,未聽聞梁振英拒捐款予大學呼籲,顧稱會視乎大學需要捐款,不會因該傳聞而不捐;新世界發展稱未來會繼續支持本地教育發展。
政 府自2003年至今,6次推出配對補助金計劃,鼓勵大學對外籌款獲取更多政府補助,最新一輪於去年中完結,當中港大和中大便透過計劃「吸金」6億達至配對 上限。本身是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梁振英的說法違背配對基金原意,「點可能呢頭叫大學籌款,嗰頭叫人唔好捐,政府政策係乜呢?」她反問如果梁 叫停商界捐錢,難道政府撥款可滿足大學所有開支,她要求梁交代。
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表示,梁振英曾任城大校 董會主席,理應對大學營運頗有認識,「佢當年最鍾意搞嘅獸醫學院,?家就係靠商界揼錢資助!」謝斥梁振英有政治考慮,將佔中「入大學生數」,故施懲罰着商 界停捐。港大教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則形容梁振英是出口術陰乾大學,不配做校監。「哈佛都唔會叫人唔捐!」
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亦指商界捐助大學可減政府財政壓力,質疑梁說法不合理,「佢叫人改捐去協助科研,大學已經做緊科研啦」。港大校董石禮謙不評論梁振英的說法,惟希望更多人捐錢給大學發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43
倘無捐款 院校盈餘大跌
港大
【本報訊】8間資助院校近年的財務報告顯示,八大共獲得17億元捐款及捐助,當中港大及中大佔約三分二,相等於總盈餘40%。假如沒有捐款,嶺大將由盈變虧,錄得500萬元年度虧損的科大,赤字將擴大16倍至約9,100萬元。
5間院校已在網頁公開截至今年6月底的2014/15年度財務報告,當中中大錄得的盈餘為八大之冠,達12.58億元,但較之前年度少1.9億元,主要原因是利息及投資淨收益減少3億元。
中大
科大
港大2014/15年度盈餘較前一年度銳減一半至12.37億元,主因是政府的捐款配對基金年內屆滿,捐款收入同期減少55%至6.82億元。科大則出現500萬元虧損,主因是利息及投資收入由之前年度賺得5.6億元轉為損失近1億元。
連同計算理大、城大及教院2013/14度的財政報告,8大院校所得捐款為17.35億元,佔八大同期總盈餘43.1億元的40%。假設無捐款,各校盈餘將大為倒退,港大和浸大將減近半,嶺大有0.14億虧損,科大虧損將擴大至9,100萬元。
儲備多不能用於營運
八大累計「基金總額」總值約696億元,不過這筆巨額儲備,大部份都屬專用基金,即校方不可隨時用於營運用途。
教 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指出,院校是否有盈餘很視乎投資收益,未來一、兩年投資環境欠佳,商界捐款意欲也下降,故需較多儲備,「好多項目已定咗,冇錢唔通 要同政府攞?」張指大學教資會按學額發給院校的撥款,只可應付基本開支,一些項目如學生海外交流需依靠捐款。他又指大學儲備多是捐款,有註明用途,如設立 冠名教授席,校方不可動用本金或挪用作日常開支,而歷年最大筆捐款為首富李嘉誠捐給港大醫學院的10億元。
■記者倪清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52
特首評分仍低於警戒線
梁振英。資料圖片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的民望繼續低迷。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最新一輪調查發現,梁振英的表現評分為42.7分,雖然較月初時微升0.9分,但是仍然低於45分 的警戒線,反對他出任特首的比率達到59%,支持的比率則只有26%,支持率淨值是負33個百分比。至於特區政府5個施政範疇的滿意淨值,只得處理與中央 政府關係一項錄得正值,為正3個百分比,而其餘4項均錄得負值。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在本月16至21日以電話訪問逾一千名市民,梁振英的民望較12月初有所改善。
特區政府民望微跌
至於特區政府,對比一個月前,民望輕微下跌,最新滿意率為24%,較上月下跌2個百分點,不滿率則上升3個百分比至48%。民研計劃指梁振英民望雖較月初有所改善,但評分仍然低於警戒線。
5項具體政策範疇的最新滿意程度均錄得上升,但除處理與中央政府關係的滿意淨值為正12個百分比,其餘範疇的滿意淨值依然錄得負數。維持經濟繁榮是負11個百分比、維護人權自由是負15個百分比、改善民生及推行民主步伐分別為負19及負26個百分比。
■記者陳雪玲
梁振英最新民望
16-21/12/2015(與上次調查比較)
評 分:42.7分(↑0.9分)
支持率:26%(↑2個百分點)
反對率:59%(↓4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港大民意研究計劃
(受訪人數:1,012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056
馮敬恩申覆核 盼校委警惕
李峰琦(左)和馮敬恩(右)就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大學爭自主】
【本 報訊】港大校委會早前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和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理據包括校委會無給予陳文 敏辯解機會,違反程序公義、及委員審核任命時考慮與事實不符的因素等。兩人在誓詞中亦逐點反駁校委會對陳的指控。馮敬恩指,覆核的終極目標為使現任和日後 的校委引以為鑑,明白一切決定需合乎公義,不能為所欲為。
逐點反擊校委對陳文敏批評
馮 敬恩和李峰琦分別以校委會本科生及港大學生代表身份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代表他們的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譚俊傑和黃瑞紅。馮敬恩的覆核理據是校 委會否決任命時,提出不相關原因,如委員盧寵茂指「陳文敏冇慰問我」等,同時校委無讓陳文敏辯解,違反程序公義。李峰琦則希望法庭公開校委會反對陳文敏任 命的原因。他們不評估申請成功機會多大。
陳文敏曾被部份校委批評有強烈政治立場、威嚇校委,進一步令社會分裂;亦有人質疑其學歷和論文引 用次數不足。馮敬恩在誓詞中逐點反擊,包括陳文敏從不隸屬任何政黨,亦未曾表明政治立場,故指控全不成立;文件又引用港大副校長(教學)何立仁曾進行與緬 甸政治有關的研究,證明以政治理由否決任命不合理。誓詞亦指出,陳文敏為本港唯一名譽資深大律師,學歷受國際認可。
李峰琦的誓詞則引用政 府曾以保密原則為名,拒披露否決香港電視獲免費電視牌照時的解釋,當局指保密原則和公眾知情權之間需取得平衡,並按需要向公眾解釋有關決定。誓詞稱校委會 早前以「港大長遠及最大的利益」為理由,解釋並不充份。為確保公正性,可以推翻保密協議,公開否決原因。
兩人以不同身份代表分開入稟,馮 敬恩亦無以學生會名義提出申請,他解釋,自己屬校委會代表一員,知道討論內容,若由他要求法庭公開內容,並不恰當。馮續稱,申請司法覆核的最終目的,並非 要求校委會再度任命陳文敏,而是令現任及之後的校委能有所警惕、借鑑,明白一切決定需公平公正,合乎公義,不能為所欲為,從而保護港大。香港大學回覆本報 指,就事件不作回應。
■記者廖梓霖
馮敬恩今申覆核港大副校任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742
馮敬恩不滿港大否決陳文敏的副校任命。資料圖片
【大學爭自主】
【本 報訊】港大校委會主席至今懸空接近兩個月,外界盛傳港府本周四將公佈人選,且鐵定由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出任。據了解,近日校委陸續收到通知,原定今天召開 的校委會會議取消,消息稱並非故意「等埋李國章(上任)」,只是無事可議。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今天將入稟,就校委會否決副校任命提司法覆核。
校 委會9.29否決物色委員會對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的推薦,司法覆核限期今天屆滿。馮敬恩與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將分別以校委會本科生代表及港 大學生身份入稟。李峰琦向本報稱,將申請法援,司法覆核理據包括校委會無交代否決理據、校委考慮不相關甚至與事實不符的因素、沒給予陳文敏辯解的機會也違 反了程序公義。
校委會取消本月會議
馮敬恩
自 從校委會前主席梁智鴻任期於11月6日屆滿,港大已「無主」近兩個月,以往由主席制訂每次例會討論議題,現由校委於會前提出需商討議題,交由校委會秘書整 理,再由會上當選的臨時會議主席主持討論。據了解,校委現時認為沒有逼切議題商討,故早前決定本月不開會,暫訂改為明年1月26日開會,非故意等李國章上 任。
港大校委會一般定於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二舉行例會,今次是近7年首度12月不開會。根據校委會披露的會議紀錄,去年及2010年都在 12月最後星期二舉行例會,其他四年的12月例會都提前於中旬舉行。對上一次沒開例會是去年10月,之後匿名捐款風波及陳文敏事件就爆發,所以一年來每月 例會如常舉行。梁智鴻離任之時,曾傳出有直達「天庭」人士向北京力陳利害,圖煞停特首梁振英委任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替代人選包括胡百全律師務所首 席合夥人、曾任浸大校董會主席的鄭慕智。新聞處昨公佈,梁振英委任了鄭慕智出任保監局主席,任期三年。
■記者白琳
馮敬恩不滿港大否決陳文敏的副校任命。資料圖片
【大學爭自主】
【本 報訊】港大校委會主席至今懸空接近兩個月,外界盛傳港府本周四將公佈人選,且鐵定由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出任。據了解,近日校委陸續收到通知,原定今天召開 的校委會會議取消,消息稱並非故意「等埋李國章(上任)」,只是無事可議。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今天將入稟,就校委會否決副校任命提司法覆核。
校 委會9.29否決物色委員會對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的推薦,司法覆核限期今天屆滿。馮敬恩與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將分別以校委會本科生代表及港 大學生身份入稟。李峰琦向本報稱,將申請法援,司法覆核理據包括校委會無交代否決理據、校委考慮不相關甚至與事實不符的因素、沒給予陳文敏辯解的機會也違 反了程序公義。
校委會取消本月會議
馮敬恩
自 從校委會前主席梁智鴻任期於11月6日屆滿,港大已「無主」近兩個月,以往由主席制訂每次例會討論議題,現由校委於會前提出需商討議題,交由校委會秘書整 理,再由會上當選的臨時會議主席主持討論。據了解,校委現時認為沒有逼切議題商討,故早前決定本月不開會,暫訂改為明年1月26日開會,非故意等李國章上 任。
港大校委會一般定於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二舉行例會,今次是近7年首度12月不開會。根據校委會披露的會議紀錄,去年及2010年都在 12月最後星期二舉行例會,其他四年的12月例會都提前於中旬舉行。對上一次沒開例會是去年10月,之後匿名捐款風波及陳文敏事件就爆發,所以一年來每月 例會如常舉行。梁智鴻離任之時,曾傳出有直達「天庭」人士向北京力陳利害,圖煞停特首梁振英委任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替代人選包括胡百全律師務所首 席合夥人、曾任浸大校董會主席的鄭慕智。新聞處昨公佈,梁振英委任了鄭慕智出任保監局主席,任期三年。
■記者白琳
龍蟠苑居民交流會 疑遭法團打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391
關注組收集業主意向書冀推翻投票結果。
【冒簽授權書醜聞】
【本報訊】鑽石山龍蟠苑爆出冒簽授權書醜聞,現屆法團於爭議聲中連任。龍蟠苑關注組昨在屋苑舉辦交流會收集業主意向書,稍後轉交土地審裁處,冀證明投票造假。關注組近日收到法團律師信稱街站擾民,認為言論自由遭打壓。
龍 蟠苑上周舉行業主立案法團換屆周年大會,會上有業主報警揭發遭冒簽授權書,惟現屆法團成員仍高票連任。數十名業主昨出席關注組發起的居民交流會,呼籲即場 簽署意向書,寫下上周大會的投票意向,稍後轉交土地審裁處,供法庭對比法團呈交的投票紀錄,冀證明有冒簽授權情況。業主黎先生稱法團過去多次迴避及拖延業 主查核賬目要求,上周大會又故意引起混亂令自己無法投票,加上懷疑冒簽授權,要求重新投票。
關注組收律師信
自8 月起龍蟠苑關注組多次在屋苑舉行活動,但日前收到法團律師信,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I條,稱街站及交流會滋擾居民,要求停止違規行為,否則要負上 法律責任。昨日交流會進行期間,多名軍裝及便衣警員在場戒備,管理公司保安則拍照記錄。龍蟠苑關注組成員俞先生指,每次街站活動均按程序申請不反對通知 書,認為法團試圖打壓言論自由。
■記者佘錦洪
關注組收集業主意向書冀推翻投票結果。
【冒簽授權書醜聞】
【本報訊】鑽石山龍蟠苑爆出冒簽授權書醜聞,現屆法團於爭議聲中連任。龍蟠苑關注組昨在屋苑舉辦交流會收集業主意向書,稍後轉交土地審裁處,冀證明投票造假。關注組近日收到法團律師信稱街站擾民,認為言論自由遭打壓。
龍 蟠苑上周舉行業主立案法團換屆周年大會,會上有業主報警揭發遭冒簽授權書,惟現屆法團成員仍高票連任。數十名業主昨出席關注組發起的居民交流會,呼籲即場 簽署意向書,寫下上周大會的投票意向,稍後轉交土地審裁處,供法庭對比法團呈交的投票紀錄,冀證明有冒簽授權情況。業主黎先生稱法團過去多次迴避及拖延業 主查核賬目要求,上周大會又故意引起混亂令自己無法投票,加上懷疑冒簽授權,要求重新投票。
關注組收律師信
自8 月起龍蟠苑關注組多次在屋苑舉行活動,但日前收到法團律師信,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I條,稱街站及交流會滋擾居民,要求停止違規行為,否則要負上 法律責任。昨日交流會進行期間,多名軍裝及便衣警員在場戒備,管理公司保安則拍照記錄。龍蟠苑關注組成員俞先生指,每次街站活動均按程序申請不反對通知 書,認為法團試圖打壓言論自由。
■記者佘錦洪
憲報提早外洩 政府凌晨公佈 李國章明任港大校委主席 校友、教職員憤怒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51231/19433558
李國章
【大 學爭自主】【本報訊】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懸空兩個月,一直有傳特首梁振英最快於今日刊憲委任李國章接任校委會主席。但消息昨晚疑外洩,政府憲報網站疑把任 命公告錯誤刊登於2015年1月1日的公告上,有網民成功搜尋出來,內容是政府公告李國章明起接任港大校會主席,同時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前主席陳韻雲及馬 會前主席施文信(Thomas Brian Stevenson)出任校委。李國章發言人回應指,李本人現不在港。新聞處今晨12時30分出稿宣佈任命。記者:袁楚雙 麥志榮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在新聞稿中歡迎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讚揚對方在大學教育界有廣泛管理經驗,「為所服務機構爭取最大利益」。
港 大校委會前任主席梁智鴻11月初離任,但新任校委會主席一反常態遲遲未宣佈,懸空至今。現任校委李國章被指是熱門候選人,坊間盛傳政府最快今天會公佈其出 任校委會主席一職。不過消息昨晚被網民搶先流出,政府第10011號公告顯示,政府公佈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明天1月1日正式生效,任期3 年。
被指是梁粉的李國章言論向來惹火,其中在去年的港大副校任命風波中,李是其中一個反對陳文敏出任副校的校委,其後校委會成員錄音外洩,李曾指出陳文敏無博士學位;又認為陳文敏當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只因是好人(nice guy)而非因學術成就。
曾被指威嚇教院高層
有網民昨找到有關港大校委會人事任命的政府憲報,內容是李國章明起接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同時委任陳韻雲及施文信出任校委。互聯網
李國章多年來在教育界的爭議不絕,包括1996年出任中文大學校長被批評作風強悍霸道;2007年的教育學院風波中,有教院高層爆出曾遭時任教統局局長的李威嚇。去年傘運學生罷課期間,李國章狂寸學生罷課不如退學。
港大校委會發言人石禮謙稱,李國章是強勢領導,他出任校委會主席「好好」。石又稱,李國章的言論未必很多人同意,但都是出自內心,又稱他是個君子。
多 個團體都表明反對李國章的任命。港大校友關注組及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表示,對於特首梁振英最終委任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感到極度憤怒,認為特首作為港大 校監剛愎自用,完全漠視大學教職員、學生和校友的強烈反對意見,任命顯然沒有以港大的最大利益為依歸,只會把港大推向更動盪及激化的局面。
政府疑誤設日期致流出
港 大職工會批評李未能團結校委,也未為港大長遠利益着想,競逐連任校委的理事長吳國恩稱會聯同其他校內校委為不合理事情發聲;被指立場親建制的港大職員協會 會長陳捷貴指李有主見,對任命有保留;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指李明顯不愛國,對梁振英仍委任他感意外。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指對任命感遺憾和失望, 港大學生、教職員和校友反對李國章擔任主席的聲音鮮明,他會在李國章上任後嘗試在校委會內進行不合作運動,尋找博弈空間和可能。
有關任命憲報原應在今日才刊登,但曾發起包圍電視台行動的網民曾慶光昨晚意外找到有關港大校委會人事任命的政府憲報。憲報提早曝光,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政府誤設了刊登日期;政府疑誤將刊登日期設在2015年1月1日,令它出現在已刊登的名單中。
李國章簡歷
年齡:70歲(1945年6月27日出生)
學歷:劍橋大學醫學博士
公職:行政會議成員、全國政協委員
背景:
1996年至2002年為中文大學校長
2002年至2007年為教育統籌局局長
2015年3月起獲特首委任為港大校委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李國章近期惹火言論
24/3:指摘教授不務正業致使大學排名下跌:「你嘅業務就係教好學生,做好自己研究,發表論文……我唔講乜人,你如果唔係做自己本份應該做嘅嘢,大家都睇到,世界評論你,咪將你下降囉!」
28/7:轟衝入會議室的學生包圍他:「我係受害者,你要虐待長者無法啦,我都唔可以阻止你……唔畀你走、唔畀你食飯、唔畀你出去,係咪軟禁你?」
4/8:稱7.28當晚腰背右腎位置被打:「文化大革命剛開始時,(紅衞兵)驅逐教授,強迫他們坐下、下跪,承認他們做錯了,(當晚)完全是歷史重演,那是暴民統治。」
29/9:在校委會反對陳文敏任副校:「我感驚訝為何這些政黨會極力推動這位人選。你都知內地大學有黨委書記,他們是否想有一位黨委書記在港大?」
30/9:批評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開他及其他校委在9.29會議上發言:「你信唔信呢個『大話精』?呢個人唔應該爆呢啲嘢出嚟。」
28/10:回應9.29會議有人偷錄並公開:「自己所說的光明正大、有道理……這些(偷錄者)當然是支持陳文敏的人,可以看到出政黨在背後是否同流合污、做卑鄙手段,香港人自己判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76
再有錄音曝光
李怨外界視校委bad guys
早前已表明反對李國章任校委會主席的港大校友關注組,今日將會公佈進一步行動。
【本報訊】再有李國章會議錄音曝光,新一段錄音顯示,李在會上挑戰洩密者,要求對方站出來對質,又抱怨外界視李等校委為「壞人(bad guys)」。李一方面稱樂意公開其會上發言,一方面怒指學生會會長馮敬恩開記招爆料是違反保密制,促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議題。
港大今年10月申請禁制令,禁止發佈所有校委會會議錄音。法庭其後把禁制令範圍收窄至今年6月30日至11月6日的會議,今次本報從可靠渠道取得的錄音屬於11月12日及24日的會議,不屬禁制令範圍。
港大發言人向本報稱,校委會對偷錄閉門會議機密討論、並陸續在傳媒公開之舉,予以嚴正譴責。
多次強調要挑戰洩密者
校委會於11月12日會議討論禁制令內容,根據錄音,李國章在會上多次強調要挑戰洩密者,要求洩密者公開站出來說:「是的,我相信這就是諸如此類的自由!」李又指校委會必須改善公關,因現時外界認為他們一眾校委在保密制背後有所隱瞞,「全都是壞人」。
校 委會於11月24日再度開會,就馮敬恩開記招披露各校委反對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任副校的會議發言,討論如何懲處他。李國章指集體負責制在校委守則至為重 要,如接受馮因公眾利益而爆料,校委會就無保密可言。若馮不肯簽署保密條款,則必須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議題,否則會內爭拗只會永無休止。
據本報了解,當天會議花了個多小時討論此議題,當李發表上述言論時,馮敬恩正在避席,不在會議室內。
政府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昨傍晚在《AM730》網站發表文章,指李國章作為知名醫學教授,又曾任教統局局長及中大校長等,絕對夠資格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
■記者白琳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666
李國章足本錄音曝光:
啲人覺得我係bad guy
特首梁振英被指鐵定委任行會成員李國章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激起外界反響。就在此際,再有校委會會議內容曝光。李在會上討論禁制令風波時「挑戰」偷錄者,要求站出來對質。
【11月12日會議,討論禁制令事宜李國章發言摘錄】
You are very clear in what you have just told us. But I think there's only one side of it. Obviously there are some members of this council, member or members of this council, who is holding a very different view in terms of public accountability, public's right to know,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so on.
I would like, at this point, to challenge that whether who will do come out and try to convince us their positions. Because this is what council meeting is about--- discussion, alright? So if they have the courage to believe that what they have done is correct, I would like to challenge that person or persons to come out and say what I did that because I believe that and the reason I need you to believe.
So that it may convince some of us, to say,‘Look, the injunction was wrong and maybe we shouldn’t have an injunction.'Other than just hearing one side, I'd like to say whoever it is who did the recording or know about the recording come out and defend, or at least have the courage to put their case to this council.
你(法律顧問)剛才說得很清楚。但我認為這只是單方面意見。明顯有些校委在向公眾問責、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上持非常不同的觀點。
我 就此提出挑戰,有沒有人站出來並嘗試說服我們支持其立場,這就是校委會會議的意義--討論。如果他們敢於相信自己所作所為是正確,我希望挑戰他們,站出 來,說明這樣做是基於他們所相信的,或者你需要我相信的理由,這樣也許能夠說服我們部份人:「禁制令是錯誤的,也許我們不該申請禁制令」。不只聽單方面意 見,我希望錄音者或知情者站出來為此辯解。至少要有勇氣面對校委會。
Yes Chairman this is exactly the point I try to refer it, it was that we just keep hearing from legal advisor telling us this is it or that. I haven’t heard an opposing view to that, alright?
And I think in a discussion, which is what the council should be, I would like to hear an opposing view. And obviously, some people who are very passionate about this to go to the trouble of secretly illicitly recording council proceeding--- probably right now! I would like to see… if they got the courage to come out and say‘Yes I believe this is freedom of whatever!’ So I put the challenge to them.
是的,主席。這點正是我想說的。我們只聽到法律顧問解釋,但聽不到相反意見。這是一場討 論,校委會本該是這樣。我希望聽到相反的觀點,顯然有些人對他自己的理念是這麼深信不疑,因此還費勁去非法偷錄會議過程--可能現時也在偷錄!我想知他們 有沒有勇氣站出來說:「是的,我相信這就是諸如此類的自由!」因此我挑戰他們。
Thank you Chairman. I think one of the…firstly I ought to stat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that… I’d like to declare it first. I see it as two important issues. One I agree with the first thing that it is the reputation of the university that we believe in confidentiality to protect other people not so much ourselves.
But the second important issue I think is that we must have a better public relation, because, at the moment, it makes as if we're trying to keep confidential in order to hide something, that we have something that we should look out.So it is transparency.
Oh! These people are all bad guys that are hiding. And quite honestly, I have nothing to hide. I'm very happy to have everything I said including this meeting to be released to the public.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whole emphasis is that we are hiding something, we are doing something underhand. And I think if we take the root that we are gonna uphold confidentiality we have to be very clear in our public relation that we're not doing it in order to hide something.
多謝主席。首先我必須申報。 我認為這牽涉兩個重點。我同意這關乎大學聲譽,必須保護其他人。但第二個重點是,我們的公關必須做得更好。現在我們看似企圖利用保密制加以隱瞞一些事情和 一些東西需要提防。「這關乎透明度。噢!這些全都是壞人,全都躲起來!」老實說我沒有事情需要隱瞞。我很樂意公開我在會上說的話。但現在外界焦點是我們隱 瞞了一些事情,暗中做了一些事。若果我們決定堅守保密原則,在公關上必須說清楚,我們這樣做不是有所隱瞞。
【11月24日會議,討論如何懲處開記招披露會議內容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李國章發言摘錄】
I think the important thing is that, for the Vice-Chancellor has already said, is that he has breached confidentiality, full stop.
正如校長所言,我認為重點是他(馮敬恩)有否違反保密原則?僅此而已。
Now it is mitigation, whether you accept it or not, he believes in transparency and openness. And then, for he would make decision on every item, whether he would disclose confidentiality. In other words, for every item in the future, we will have to rely on his judgment to say, you know, this is openness and I am gonna disclose so and so or so and so said and so on.
不論你接受與否,他的辯解是相信透明和開放原則。他會自行判斷應否披露個別內容。換言之,往後會議所有內容,將取決於他的判斷,如他認為這關乎開放原則,就會披露...
I think this is a fundamental breach of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which, according to our code, is paramount. We may disappoint you to certain decision, but if we disagree with certain decisions because of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we argue it out in this meeting; we don’t go outside of this meeting.
我認為這徹底違反了集體負責制,而這是守則最為重要的。我們的決定可能令你失望,但若果有意見分歧,我們應該在會議上辯論,而非帶出去。
If you could not keep this, I cannot see how we could go back to any restricted or confidential items until he is prepared to say that he is going to lead part of the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unless he is going to sign the code of confidentiality. I cannot see how we can have a member here and we wasted an hour just arguing over this and each time, each meeting we would get arguing over this again and again.
如果你不遵守(保密制),我們不可能重新討論任何受限制或保密議題,直至他肯承擔集體責任。除非你簽署保密條款,我們一眾校委只會每次開會都浪費一小時去爭吵,永無休止。
So, lets be very clear to say that, yes, you have breached confidentiality. And now the question is: do we accept the fact that his reason is openness, transparency and public interest? We accept that, fine. We can take a vote on that and accept that. Then in that case there will be no more confidentiality in this council, alright? And this is a fundamental change of policy of this university.
讓大家說清楚,是,你是違反了保密協議。問題是,我們是否接受以開放、透明和公眾利益作為理由?如果接受,好的,我們以投票方式通過。但往後校委會再也沒有保密可言,這也將徹底改變大學政策。
If on the other hand we don’t accept his mitigation, then we will say, stop what we want and you are now excluded from all confidentiality. It is really as simple as that my chairman
若果我們不接受此辯解,我們必須停止,你將不能參與討論保密議題。主席,就是這樣簡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12
席地晤學生
嶺大校董會主席遭梁照肺
嶺大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校長鄭國漢等人10月曾席地而坐與抗議的學生溝通。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為8間資助院校的必然校監,特首辦昨未有否認梁曾傳召嶺大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照肺,以示不滿一眾校董在10月中席地而坐與抗議的學生溝通。有報道指梁曾向商界指出,大學開辦自資課程帶來巨大收入,有充足資源,暗示商界毋須捐助大學。
梁振英10月委任兩大反佔中律師陳曼琪及何君堯,加入「深梁」的嶺大校董會,學生會趁校董會在該月中開會,發起抗議圍堵行動,致使當日無法開會。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與逾20名校董,於是在場外席地而坐,與近百名學生對話兩個小時,成功緩解一場風波。
不 過《信報》政情專欄余錦賢昨報道,在大專學界有消息流傳,指嶺大校董與學生對話,令政府「好唔高興」,更傳梁振英特別召見歐陽伯權,以示不滿。本報昨向特 首辦查詢梁何時何地召見歐陽伯權,及是否不滿嶺大校董做法,特首辦均沒有答覆,只稱「行政長官不時與各界人士會面交流」。
梁特批中大生噓國歌
嶺 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柯凱齡昨稱已發電郵向校長鄭國漢了解,惟未收到回應。她批評作為校監的梁振英,因而召見校董會主席,做法荒謬,稱當日學生是希望了解學 校事情,「竟然被批評,係政治打壓」。一名嶺大人士稱,嶺大推行博雅教育,學校規模較小,着重人與人之間關係,當日學生要求對話並坐下,一眾校董難以轉身 離開。認為校董當日處理得宜,有助雙方建立互信。
據了解,當日其中一項議程是通過陳曼琪及何君堯加入校董,由於無法開會,已改為傳閱文件方式通過,並於下月12日首次參與會議。
另外,梁振英促商界不要捐款予大學有更具體內情,《明報》昨報道,梁曾在閉門場合呼籲商界人士不用向大學捐款,指各院校的自資課程已帶來可觀收入,已有充足資源。梁又向商界批評中大學生早前噓國歌,也曾向商界人士提及科大生在畢業禮舉黃傘事件,指如想捐錢不如捐給中學。
■記者倪清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17
主席最多可連任三屆
香港大學
【港大校委風波】
【本 報訊】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主席由特首委任,以往主席任期屆滿日前一至兩個月,政府就會公佈接任人選;本屆主席一度懸空,違反慣常做法。翻查記 錄,1985年至2001年間,由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楊鐵樑擔任主席16年。利豐榮譽主席馮國經於2001年接任,期間經歷港大管治架構改組,2009年 卸任,接任的梁智鴻任期於今年11月屆滿。
港大條例主要列明校委會組成方法,24名委員當中三分二由校外人士出任;當中特首委任主席及六名委員,校委會另自行委任六人。校委會是港大最高管理機構,獲權管理港大財政至任命高層管理人員,主席負責主持每月會議,以及簽發毋須經委員會審議文件,也執行校委會授權的權力。
負責決定議程及主持會議
校 委會主席最主要工作是決定例會議程和主持會議,在會上也享有投票權,可召開緊急會議。主席獲校委會授權處理毋須校委討論的日常事務,如簽署常務文件和執行 校委會通過的議案,也可決定緊急事項。根據港大條例,在主席出缺時不能設代主席,因此過去兩個月港大「無主」之下,校委會需於每次會議選出一人任會議主 席,主持開會,並選一人任發言人,直選主席人選委出。校委會的指引及執行守則列明,提議主席最適宜由金融、會計或審計業界人士出任,以便管理學校財政,但 梁智鴻及之前兩任主席馮國經及楊鐵樑,都並非有關界別。主席須能夠與校長有良好工作關係,每名主席最多可連任三屆、即9年。
■記者朱雋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23
港大校委會增兩成員
【港大校委風波】
【本報訊】港大校委會成員共有24人,當中7人需由校監即特首梁振英委任。《政府憲報》第10011號公告除刊載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外,同時刊出校委會餘下兩名成員空缺,分別由地監局前主席陳韻雲,以及香港賽馬會董事局前主席施文信出任,任期3年,明日起生效。
均獲銀紫荊星章
陳 韻雲是律師出身,為老牌發展商永傑集團家族成員,一直熱衷地產投資及發展,曾任環太平洋律師協會會長,並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銀紫荊星章。她於2008年 「空降」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至去年11月卸任,在位6年期間推行二手樓實用面積計價,離任時曾獲政府一度挽留,但仍決定不續約。
施 文信則是港大校友,在港大取得法律碩士學位,1998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銀紫荊星章。退休後擔任多家企業非執行董事,包括港鐵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 司等,並曾任海洋公園、香港總商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董事等。施本身是馬主,2010年擔任賽馬會董事局主席,去年卸任,現為欖球總會總裁。
■記者伍雅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667
邊個「大話精」?
馮敬恩投訴李國章先洩密
李國章斥責爆料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是大話精,又責罵偷錄會議者無誠信,馮前日反攻,去信校委會舉報李率先違反保密原則,於8月時在電台節目公然透露關於任命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兩大機密。校委會發言人石禮謙稱會將投訴納入下次會議議程。
《文匯報》去年11月底率先報道陳文敏獲推薦出任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時任校委會主席的梁智鴻無數次被問及時,都拒絕證實,即使陳親口承認,梁依然指物色程序未完成;其他校委都不公開證實。
校委會在6月會議上,因通過等埋首席副校長選出才審議,臨時取消審議物色委員會推薦報告,因此校委理應在9月29日會上才確認唯一人選是陳文敏。
馮敬恩前日發電郵給出任校委會秘書的教務長韋永庚及校委會臨時發言人、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投訴李國章8月7日在其任主席的數碼電台DBC節目中,率先違反校委會保密原則。
投訴將在下次會議討論
根據李在節目中所言,他至少公開兩大機密。李承認物色委員會5名成員,在去年12月一致通過推薦陳文敏給校委會審議;他又在節目中稱,一直拖而不審,是因要等待陳涉及的匿名捐款調查報告完成,「唔可以俾人話委任一個副校長誠信有問題,梗係唔可以咁做」。
但在6月校委會原定審議前,梁智鴻和出任物色委員會主席的校長馬斐森,都向外聲稱遴選程序未完成,而非如李國章爆料稱早有定案及要等埋調查報告。石禮謙昨回覆馮敬恩稱,會將有關投訴在下次會議上交委員討論。
但若李國章今獲委任為主席,他有權修改校委會議題,可改為不討論馮的投訴。
馮敬恩在9月29日會後,公開李國章等反對陳文敏任命的校委在會上發言,李斥其大話精;至10月底該會議錄音曝光,證實馮所披露內容屬實後,李改口斥偷錄者無誠信。
李國章
【大 學爭自主】【本報訊】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懸空兩個月,一直有傳特首梁振英最快於今日刊憲委任李國章接任校委會主席。但消息昨晚疑外洩,政府憲報網站疑把任 命公告錯誤刊登於2015年1月1日的公告上,有網民成功搜尋出來,內容是政府公告李國章明起接任港大校會主席,同時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前主席陳韻雲及馬 會前主席施文信(Thomas Brian Stevenson)出任校委。李國章發言人回應指,李本人現不在港。新聞處今晨12時30分出稿宣佈任命。記者:袁楚雙 麥志榮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在新聞稿中歡迎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讚揚對方在大學教育界有廣泛管理經驗,「為所服務機構爭取最大利益」。
港 大校委會前任主席梁智鴻11月初離任,但新任校委會主席一反常態遲遲未宣佈,懸空至今。現任校委李國章被指是熱門候選人,坊間盛傳政府最快今天會公佈其出 任校委會主席一職。不過消息昨晚被網民搶先流出,政府第10011號公告顯示,政府公佈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明天1月1日正式生效,任期3 年。
被指是梁粉的李國章言論向來惹火,其中在去年的港大副校任命風波中,李是其中一個反對陳文敏出任副校的校委,其後校委會成員錄音外洩,李曾指出陳文敏無博士學位;又認為陳文敏當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只因是好人(nice guy)而非因學術成就。
曾被指威嚇教院高層
有網民昨找到有關港大校委會人事任命的政府憲報,內容是李國章明起接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同時委任陳韻雲及施文信出任校委。互聯網
李國章多年來在教育界的爭議不絕,包括1996年出任中文大學校長被批評作風強悍霸道;2007年的教育學院風波中,有教院高層爆出曾遭時任教統局局長的李威嚇。去年傘運學生罷課期間,李國章狂寸學生罷課不如退學。
港大校委會發言人石禮謙稱,李國章是強勢領導,他出任校委會主席「好好」。石又稱,李國章的言論未必很多人同意,但都是出自內心,又稱他是個君子。
多 個團體都表明反對李國章的任命。港大校友關注組及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表示,對於特首梁振英最終委任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感到極度憤怒,認為特首作為港大 校監剛愎自用,完全漠視大學教職員、學生和校友的強烈反對意見,任命顯然沒有以港大的最大利益為依歸,只會把港大推向更動盪及激化的局面。
政府疑誤設日期致流出
港 大職工會批評李未能團結校委,也未為港大長遠利益着想,競逐連任校委的理事長吳國恩稱會聯同其他校內校委為不合理事情發聲;被指立場親建制的港大職員協會 會長陳捷貴指李有主見,對任命有保留;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指李明顯不愛國,對梁振英仍委任他感意外。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指對任命感遺憾和失望, 港大學生、教職員和校友反對李國章擔任主席的聲音鮮明,他會在李國章上任後嘗試在校委會內進行不合作運動,尋找博弈空間和可能。
有關任命憲報原應在今日才刊登,但曾發起包圍電視台行動的網民曾慶光昨晚意外找到有關港大校委會人事任命的政府憲報。憲報提早曝光,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政府誤設了刊登日期;政府疑誤將刊登日期設在2015年1月1日,令它出現在已刊登的名單中。
李國章簡歷
年齡:70歲(1945年6月27日出生)
學歷:劍橋大學醫學博士
公職:行政會議成員、全國政協委員
背景:
1996年至2002年為中文大學校長
2002年至2007年為教育統籌局局長
2015年3月起獲特首委任為港大校委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李國章近期惹火言論
24/3:指摘教授不務正業致使大學排名下跌:「你嘅業務就係教好學生,做好自己研究,發表論文……我唔講乜人,你如果唔係做自己本份應該做嘅嘢,大家都睇到,世界評論你,咪將你下降囉!」
28/7:轟衝入會議室的學生包圍他:「我係受害者,你要虐待長者無法啦,我都唔可以阻止你……唔畀你走、唔畀你食飯、唔畀你出去,係咪軟禁你?」
4/8:稱7.28當晚腰背右腎位置被打:「文化大革命剛開始時,(紅衞兵)驅逐教授,強迫他們坐下、下跪,承認他們做錯了,(當晚)完全是歷史重演,那是暴民統治。」
29/9:在校委會反對陳文敏任副校:「我感驚訝為何這些政黨會極力推動這位人選。你都知內地大學有黨委書記,他們是否想有一位黨委書記在港大?」
30/9:批評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開他及其他校委在9.29會議上發言:「你信唔信呢個『大話精』?呢個人唔應該爆呢啲嘢出嚟。」
28/10:回應9.29會議有人偷錄並公開:「自己所說的光明正大、有道理……這些(偷錄者)當然是支持陳文敏的人,可以看到出政黨在背後是否同流合污、做卑鄙手段,香港人自己判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76
再有錄音曝光
李怨外界視校委bad guys
早前已表明反對李國章任校委會主席的港大校友關注組,今日將會公佈進一步行動。
【本報訊】再有李國章會議錄音曝光,新一段錄音顯示,李在會上挑戰洩密者,要求對方站出來對質,又抱怨外界視李等校委為「壞人(bad guys)」。李一方面稱樂意公開其會上發言,一方面怒指學生會會長馮敬恩開記招爆料是違反保密制,促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議題。
港大今年10月申請禁制令,禁止發佈所有校委會會議錄音。法庭其後把禁制令範圍收窄至今年6月30日至11月6日的會議,今次本報從可靠渠道取得的錄音屬於11月12日及24日的會議,不屬禁制令範圍。
港大發言人向本報稱,校委會對偷錄閉門會議機密討論、並陸續在傳媒公開之舉,予以嚴正譴責。
多次強調要挑戰洩密者
校委會於11月12日會議討論禁制令內容,根據錄音,李國章在會上多次強調要挑戰洩密者,要求洩密者公開站出來說:「是的,我相信這就是諸如此類的自由!」李又指校委會必須改善公關,因現時外界認為他們一眾校委在保密制背後有所隱瞞,「全都是壞人」。
校 委會於11月24日再度開會,就馮敬恩開記招披露各校委反對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任副校的會議發言,討論如何懲處他。李國章指集體負責制在校委守則至為重 要,如接受馮因公眾利益而爆料,校委會就無保密可言。若馮不肯簽署保密條款,則必須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議題,否則會內爭拗只會永無休止。
據本報了解,當天會議花了個多小時討論此議題,當李發表上述言論時,馮敬恩正在避席,不在會議室內。
政府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昨傍晚在《AM730》網站發表文章,指李國章作為知名醫學教授,又曾任教統局局長及中大校長等,絕對夠資格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
■記者白琳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666
李國章足本錄音曝光:
啲人覺得我係bad guy
特首梁振英被指鐵定委任行會成員李國章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激起外界反響。就在此際,再有校委會會議內容曝光。李在會上討論禁制令風波時「挑戰」偷錄者,要求站出來對質。
【11月12日會議,討論禁制令事宜李國章發言摘錄】
You are very clear in what you have just told us. But I think there's only one side of it. Obviously there are some members of this council, member or members of this council, who is holding a very different view in terms of public accountability, public's right to know,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so on.
I would like, at this point, to challenge that whether who will do come out and try to convince us their positions. Because this is what council meeting is about--- discussion, alright? So if they have the courage to believe that what they have done is correct, I would like to challenge that person or persons to come out and say what I did that because I believe that and the reason I need you to believe.
So that it may convince some of us, to say,‘Look, the injunction was wrong and maybe we shouldn’t have an injunction.'Other than just hearing one side, I'd like to say whoever it is who did the recording or know about the recording come out and defend, or at least have the courage to put their case to this council.
你(法律顧問)剛才說得很清楚。但我認為這只是單方面意見。明顯有些校委在向公眾問責、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上持非常不同的觀點。
我 就此提出挑戰,有沒有人站出來並嘗試說服我們支持其立場,這就是校委會會議的意義--討論。如果他們敢於相信自己所作所為是正確,我希望挑戰他們,站出 來,說明這樣做是基於他們所相信的,或者你需要我相信的理由,這樣也許能夠說服我們部份人:「禁制令是錯誤的,也許我們不該申請禁制令」。不只聽單方面意 見,我希望錄音者或知情者站出來為此辯解。至少要有勇氣面對校委會。
Yes Chairman this is exactly the point I try to refer it, it was that we just keep hearing from legal advisor telling us this is it or that. I haven’t heard an opposing view to that, alright?
And I think in a discussion, which is what the council should be, I would like to hear an opposing view. And obviously, some people who are very passionate about this to go to the trouble of secretly illicitly recording council proceeding--- probably right now! I would like to see… if they got the courage to come out and say‘Yes I believe this is freedom of whatever!’ So I put the challenge to them.
是的,主席。這點正是我想說的。我們只聽到法律顧問解釋,但聽不到相反意見。這是一場討 論,校委會本該是這樣。我希望聽到相反的觀點,顯然有些人對他自己的理念是這麼深信不疑,因此還費勁去非法偷錄會議過程--可能現時也在偷錄!我想知他們 有沒有勇氣站出來說:「是的,我相信這就是諸如此類的自由!」因此我挑戰他們。
Thank you Chairman. I think one of the…firstly I ought to stat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that… I’d like to declare it first. I see it as two important issues. One I agree with the first thing that it is the reputation of the university that we believe in confidentiality to protect other people not so much ourselves.
But the second important issue I think is that we must have a better public relation, because, at the moment, it makes as if we're trying to keep confidential in order to hide something, that we have something that we should look out.So it is transparency.
Oh! These people are all bad guys that are hiding. And quite honestly, I have nothing to hide. I'm very happy to have everything I said including this meeting to be released to the public.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whole emphasis is that we are hiding something, we are doing something underhand. And I think if we take the root that we are gonna uphold confidentiality we have to be very clear in our public relation that we're not doing it in order to hide something.
多謝主席。首先我必須申報。 我認為這牽涉兩個重點。我同意這關乎大學聲譽,必須保護其他人。但第二個重點是,我們的公關必須做得更好。現在我們看似企圖利用保密制加以隱瞞一些事情和 一些東西需要提防。「這關乎透明度。噢!這些全都是壞人,全都躲起來!」老實說我沒有事情需要隱瞞。我很樂意公開我在會上說的話。但現在外界焦點是我們隱 瞞了一些事情,暗中做了一些事。若果我們決定堅守保密原則,在公關上必須說清楚,我們這樣做不是有所隱瞞。
【11月24日會議,討論如何懲處開記招披露會議內容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李國章發言摘錄】
I think the important thing is that, for the Vice-Chancellor has already said, is that he has breached confidentiality, full stop.
正如校長所言,我認為重點是他(馮敬恩)有否違反保密原則?僅此而已。
Now it is mitigation, whether you accept it or not, he believes in transparency and openness. And then, for he would make decision on every item, whether he would disclose confidentiality. In other words, for every item in the future, we will have to rely on his judgment to say, you know, this is openness and I am gonna disclose so and so or so and so said and so on.
不論你接受與否,他的辯解是相信透明和開放原則。他會自行判斷應否披露個別內容。換言之,往後會議所有內容,將取決於他的判斷,如他認為這關乎開放原則,就會披露...
I think this is a fundamental breach of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which, according to our code, is paramount. We may disappoint you to certain decision, but if we disagree with certain decisions because of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we argue it out in this meeting; we don’t go outside of this meeting.
我認為這徹底違反了集體負責制,而這是守則最為重要的。我們的決定可能令你失望,但若果有意見分歧,我們應該在會議上辯論,而非帶出去。
If you could not keep this, I cannot see how we could go back to any restricted or confidential items until he is prepared to say that he is going to lead part of the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unless he is going to sign the code of confidentiality. I cannot see how we can have a member here and we wasted an hour just arguing over this and each time, each meeting we would get arguing over this again and again.
如果你不遵守(保密制),我們不可能重新討論任何受限制或保密議題,直至他肯承擔集體責任。除非你簽署保密條款,我們一眾校委只會每次開會都浪費一小時去爭吵,永無休止。
So, lets be very clear to say that, yes, you have breached confidentiality. And now the question is: do we accept the fact that his reason is openness, transparency and public interest? We accept that, fine. We can take a vote on that and accept that. Then in that case there will be no more confidentiality in this council, alright? And this is a fundamental change of policy of this university.
讓大家說清楚,是,你是違反了保密協議。問題是,我們是否接受以開放、透明和公眾利益作為理由?如果接受,好的,我們以投票方式通過。但往後校委會再也沒有保密可言,這也將徹底改變大學政策。
If on the other hand we don’t accept his mitigation, then we will say, stop what we want and you are now excluded from all confidentiality. It is really as simple as that my chairman
若果我們不接受此辯解,我們必須停止,你將不能參與討論保密議題。主席,就是這樣簡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12
席地晤學生
嶺大校董會主席遭梁照肺
嶺大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校長鄭國漢等人10月曾席地而坐與抗議的學生溝通。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為8間資助院校的必然校監,特首辦昨未有否認梁曾傳召嶺大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照肺,以示不滿一眾校董在10月中席地而坐與抗議的學生溝通。有報道指梁曾向商界指出,大學開辦自資課程帶來巨大收入,有充足資源,暗示商界毋須捐助大學。
梁振英10月委任兩大反佔中律師陳曼琪及何君堯,加入「深梁」的嶺大校董會,學生會趁校董會在該月中開會,發起抗議圍堵行動,致使當日無法開會。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與逾20名校董,於是在場外席地而坐,與近百名學生對話兩個小時,成功緩解一場風波。
不 過《信報》政情專欄余錦賢昨報道,在大專學界有消息流傳,指嶺大校董與學生對話,令政府「好唔高興」,更傳梁振英特別召見歐陽伯權,以示不滿。本報昨向特 首辦查詢梁何時何地召見歐陽伯權,及是否不滿嶺大校董做法,特首辦均沒有答覆,只稱「行政長官不時與各界人士會面交流」。
梁特批中大生噓國歌
嶺 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柯凱齡昨稱已發電郵向校長鄭國漢了解,惟未收到回應。她批評作為校監的梁振英,因而召見校董會主席,做法荒謬,稱當日學生是希望了解學 校事情,「竟然被批評,係政治打壓」。一名嶺大人士稱,嶺大推行博雅教育,學校規模較小,着重人與人之間關係,當日學生要求對話並坐下,一眾校董難以轉身 離開。認為校董當日處理得宜,有助雙方建立互信。
據了解,當日其中一項議程是通過陳曼琪及何君堯加入校董,由於無法開會,已改為傳閱文件方式通過,並於下月12日首次參與會議。
另外,梁振英促商界不要捐款予大學有更具體內情,《明報》昨報道,梁曾在閉門場合呼籲商界人士不用向大學捐款,指各院校的自資課程已帶來可觀收入,已有充足資源。梁又向商界批評中大學生早前噓國歌,也曾向商界人士提及科大生在畢業禮舉黃傘事件,指如想捐錢不如捐給中學。
■記者倪清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17
主席最多可連任三屆
香港大學
【港大校委風波】
【本 報訊】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主席由特首委任,以往主席任期屆滿日前一至兩個月,政府就會公佈接任人選;本屆主席一度懸空,違反慣常做法。翻查記 錄,1985年至2001年間,由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楊鐵樑擔任主席16年。利豐榮譽主席馮國經於2001年接任,期間經歷港大管治架構改組,2009年 卸任,接任的梁智鴻任期於今年11月屆滿。
港大條例主要列明校委會組成方法,24名委員當中三分二由校外人士出任;當中特首委任主席及六名委員,校委會另自行委任六人。校委會是港大最高管理機構,獲權管理港大財政至任命高層管理人員,主席負責主持每月會議,以及簽發毋須經委員會審議文件,也執行校委會授權的權力。
負責決定議程及主持會議
校 委會主席最主要工作是決定例會議程和主持會議,在會上也享有投票權,可召開緊急會議。主席獲校委會授權處理毋須校委討論的日常事務,如簽署常務文件和執行 校委會通過的議案,也可決定緊急事項。根據港大條例,在主席出缺時不能設代主席,因此過去兩個月港大「無主」之下,校委會需於每次會議選出一人任會議主 席,主持開會,並選一人任發言人,直選主席人選委出。校委會的指引及執行守則列明,提議主席最適宜由金融、會計或審計業界人士出任,以便管理學校財政,但 梁智鴻及之前兩任主席馮國經及楊鐵樑,都並非有關界別。主席須能夠與校長有良好工作關係,每名主席最多可連任三屆、即9年。
■記者朱雋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423
港大校委會增兩成員
【港大校委風波】
【本報訊】港大校委會成員共有24人,當中7人需由校監即特首梁振英委任。《政府憲報》第10011號公告除刊載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外,同時刊出校委會餘下兩名成員空缺,分別由地監局前主席陳韻雲,以及香港賽馬會董事局前主席施文信出任,任期3年,明日起生效。
均獲銀紫荊星章
陳 韻雲是律師出身,為老牌發展商永傑集團家族成員,一直熱衷地產投資及發展,曾任環太平洋律師協會會長,並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銀紫荊星章。她於2008年 「空降」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至去年11月卸任,在位6年期間推行二手樓實用面積計價,離任時曾獲政府一度挽留,但仍決定不續約。
施 文信則是港大校友,在港大取得法律碩士學位,1998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銀紫荊星章。退休後擔任多家企業非執行董事,包括港鐵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 司等,並曾任海洋公園、香港總商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董事等。施本身是馬主,2010年擔任賽馬會董事局主席,去年卸任,現為欖球總會總裁。
■記者伍雅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1/19433667
邊個「大話精」?
馮敬恩投訴李國章先洩密
李國章斥責爆料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是大話精,又責罵偷錄會議者無誠信,馮前日反攻,去信校委會舉報李率先違反保密原則,於8月時在電台節目公然透露關於任命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兩大機密。校委會發言人石禮謙稱會將投訴納入下次會議議程。
《文匯報》去年11月底率先報道陳文敏獲推薦出任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時任校委會主席的梁智鴻無數次被問及時,都拒絕證實,即使陳親口承認,梁依然指物色程序未完成;其他校委都不公開證實。
校委會在6月會議上,因通過等埋首席副校長選出才審議,臨時取消審議物色委員會推薦報告,因此校委理應在9月29日會上才確認唯一人選是陳文敏。
馮敬恩前日發電郵給出任校委會秘書的教務長韋永庚及校委會臨時發言人、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投訴李國章8月7日在其任主席的數碼電台DBC節目中,率先違反校委會保密原則。
投訴將在下次會議討論
根據李在節目中所言,他至少公開兩大機密。李承認物色委員會5名成員,在去年12月一致通過推薦陳文敏給校委會審議;他又在節目中稱,一直拖而不審,是因要等待陳涉及的匿名捐款調查報告完成,「唔可以俾人話委任一個副校長誠信有問題,梗係唔可以咁做」。
但在6月校委會原定審議前,梁智鴻和出任物色委員會主席的校長馬斐森,都向外聲稱遴選程序未完成,而非如李國章爆料稱早有定案及要等埋調查報告。石禮謙昨回覆馮敬恩稱,會將有關投訴在下次會議上交委員討論。
但若李國章今獲委任為主席,他有權修改校委會議題,可改為不討論馮的投訴。
馮敬恩在9月29日會後,公開李國章等反對陳文敏任命的校委在會上發言,李斥其大話精;至10月底該會議錄音曝光,證實馮所披露內容屬實後,李改口斥偷錄者無誠信。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械劫案通緝犯潛逃21年 三次自首 才償母願入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51230/19432154
【本 報訊】涉於1993年參與省港旗兵持械行劫電子零件的車房工人,當年被捕獲准保釋期間棄保潛逃,一直匿藏在新界的車場工作,偷摸過活。該名潛逃21年的通 緝犯遭兒子斥責不肯面對現實,並為圓母「死前唔想見到個仔仲係通緝犯」的心願,決心自首。不過,自首過程一波三折,頭兩次自首均不獲警方理會,反被斥「咪 玩我啦,走啦」,及後在胞妹建議下往犯案警區的警署才自首成功,相隔22年終受法律制裁,昨判囚15個月。記者:楊思雅
現年54歲的被告馬漢光,本被控於1993年3月至5月搶劫、串謀搶劫及企圖搶劫灣仔、觀塘等地的工商業大廈共3罪,由於案發距今22年,部份證人及為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已經離世,他昨日在高等法院獲准承認一項外出時備有盜竊工具的交替控罪,其餘控罪撤銷。
被子斥責不面對現實
一 頭短髮的被告聆訊期間一直木無表情,其家人亦沒到庭旁聽。辯方大律師求情透露,被告潛逃21年間從未離港,一直匿藏新界的車場工作,其間只與母親、胞妹及 隨前妻生活的兒子接觸。被告的年邁母親體弱多病,她的心願是「死前唔想見到個仔仲係通緝犯」;而被告日漸懂事的兒子也斥責他不肯面對現實,拒絕與他交談, 所以決心自首。
辯方續指被告自首過程一波三折,他首次到警署自首時已透露自己涉及多年前一宗搶劫案,但值日官不但拒絕受理,更反指「咪玩 我啦,走啦」,即使被告要求對方檢查其身份證,仍不獲理會。被告及後在街上碰見巡邏警員,再次向對方投案並講述自己潛逃多年的故事,惟對方無奈指值日官已 拒絕受理,無法給予任何協助。
心灰意冷的被告遂致電胞妹發晦氣指「佢哋都唔想我自首」,胞妹遂建議兄長前往當年犯案警區觀塘的警署自首,終投案成功。辯方指由此可見,被告自首的決心非常堅定,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只希望在母親臨終前盡孝心。
被 告另透露多年前曾因干犯交通案而入獄兩年,但控方指警方沒有相關紀錄。暫委法官金貝理判刑時指被告過往沒有刑事紀錄,一直匿藏新界,沒有製造任何麻煩,對 法庭而言算是安份守己,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對槍械知情,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給予他六分之一的認罪折扣,判監15個月。由於被告已遭還柙9個半月, 相信明年初便可出獄,回家過農曆新年。
法官昨在庭上指接納被告的求情版本,但有曾任職警員的大律師則對相關自首經過存疑,直指「冇可能發 生」。大律師指現時每間警署均安裝閉路電視及錄音系統,「就算幾懶幾蠢嘅警員都唔會咁做」,因為事後必定可追溯閉路電視紀錄,而且只要將身份證號碼輸入電 腦,相關的刑事紀錄、通緝紀錄便一目了然,值日官沒必要偷懶。
大律師另指作為警員,成功拘捕通緝犯「可以領功」,巡邏警員亦只要簡單「call台」就可以確認被告是否被通緝,遂認為被告的說法毫無可信性。
警官存疑:call台唔難
另一不願具名的資深警官亦指,警員一般在處理疑犯自首個案時,均會評估疑犯的態度及對話內容以決定是否受理,他強調若被告說話有紋有理,令人信服,「差人一定會查,call台又唔係好難」;否則或會認為被告是「白撞」而不予理會。
警方發言人則回應指,在一般情況下,如被通緝人士向警方自首,會由當值人員作初步處理,然後轉交調查該案之隊伍跟進,但對個別案件不予置評。
案件編號:HCCC328/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164
旗兵與警駁火 四匪仍在逃
警方1993年於觀塘海濱工業大廈停車場內拘捕被告。無綫電視畫面
【本 報訊】包括被告馬漢光在內的10名省港旗兵涉於1993年,在兩個月內三度持械行劫灣仔、觀塘等地的工商業大廈,警方及後根據線報在他們第三次行劫時將賊 人一網打盡,控以串謀搶劫、搶劫及管有槍械作犯罪用途等罪。被告及另外5人及後獲准保釋候審,但同缺席翌年5月的審訊。控方指被告最後一次露面為1994 年3月。
1993年案發當晚約10時,兩名賊人潛入位於觀塘的海濱工業大廈將4名保安制服,並蒙上對方眼睛,及後有6至7名賊人進入工 廈,部份持有手槍。他們準備乘搭貨?時遭埋伏在旁的警員拘捕,雙方當時一度駁火,劫匪手持手槍及利刀,而被告當時則戴手套,身上帶備鎚仔、剪鉗、螺絲批及 無線電收發器。
被告向警稱只協助偷車
被告聽到警員大叫「警察」時隨即拋棄上述物品,他警誡下表示收取酬勞協助友人偷車,「我只係嚟揸車」,對持械一事毫不知情,而無線電收發器則用於截聽警方對話。
當年不獲保釋的4名被告中,其中兩人承認串謀搶劫等罪,餘下兩人包括一名非法入境者則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四人判監5至7年。至於棄保潛逃的6名被告之中,有一人在1995年被警方拘捕,經審訊後被判監5年半,而本案仍有4名被告在逃。
■記者楊思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172
有逃犯因「着草似狗」投案
棄保潛逃21年的被告馬漢光,上庭時木無表情。朱永倫攝
【本報訊】被告馬漢光稱為了家人,終肯接受現實向警方自首,翻查資料不乏潛逃多年後主動投案的通緝犯,他們的求情故事層出不窮,有人稱信佛回港承受罪孽,亦有逃到內地的犯人指「着草」生活難捱似隻狗,情願自首。
於2002 年,在瑞士銀行任職的余國雄(40歲)將1.56億元轉賬到黨羽戶口被揭發,余隨即「着草」到內地,依靠同黨每月1,000元伙食費過活。惟同黨一去無 蹤,余經濟拮据下兩日才食一餐,他最終難忍「活像隻狗」的生活於2010年自首,並在高院承認盜竊罪,判囚6年。
另一案件色情光碟商人余德淇(62歲),1995年在深水埗店舖遭海關拘捕。他其後棄保潛逃到內地,過着20年過街老鼠般的生活。余見九旬母罹患心臟病,今年回港自首,指希望多盡孝道,官最終判他監禁20星期。
婦稱信佛願承受罪孽
牽涉2004年一宗經營淫窟案的淫窟經理葉海輝(54歲)潛逃11年後,稱今年閱報方知被通緝,決定主動投案,減刑後獲判35個月監禁。
而 被指為「內地太子黨」的北京已婚婦楊澤昕(46歲),2006年搭上專科醫生,她因醫生拒投資其生意而誣告他強姦。楊被捕後潛逃內地4年,於2011年在 丈夫陪同下到落馬洲,承認勒索及潛逃。她庭上求情稱已篤信佛教,願承受罪孽。法官相信她是真心後悔,輕判14個月監禁。
■記者歐陽聯發
【本 報訊】涉於1993年參與省港旗兵持械行劫電子零件的車房工人,當年被捕獲准保釋期間棄保潛逃,一直匿藏在新界的車場工作,偷摸過活。該名潛逃21年的通 緝犯遭兒子斥責不肯面對現實,並為圓母「死前唔想見到個仔仲係通緝犯」的心願,決心自首。不過,自首過程一波三折,頭兩次自首均不獲警方理會,反被斥「咪 玩我啦,走啦」,及後在胞妹建議下往犯案警區的警署才自首成功,相隔22年終受法律制裁,昨判囚15個月。記者:楊思雅
現年54歲的被告馬漢光,本被控於1993年3月至5月搶劫、串謀搶劫及企圖搶劫灣仔、觀塘等地的工商業大廈共3罪,由於案發距今22年,部份證人及為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已經離世,他昨日在高等法院獲准承認一項外出時備有盜竊工具的交替控罪,其餘控罪撤銷。
被子斥責不面對現實
一 頭短髮的被告聆訊期間一直木無表情,其家人亦沒到庭旁聽。辯方大律師求情透露,被告潛逃21年間從未離港,一直匿藏新界的車場工作,其間只與母親、胞妹及 隨前妻生活的兒子接觸。被告的年邁母親體弱多病,她的心願是「死前唔想見到個仔仲係通緝犯」;而被告日漸懂事的兒子也斥責他不肯面對現實,拒絕與他交談, 所以決心自首。
辯方續指被告自首過程一波三折,他首次到警署自首時已透露自己涉及多年前一宗搶劫案,但值日官不但拒絕受理,更反指「咪玩 我啦,走啦」,即使被告要求對方檢查其身份證,仍不獲理會。被告及後在街上碰見巡邏警員,再次向對方投案並講述自己潛逃多年的故事,惟對方無奈指值日官已 拒絕受理,無法給予任何協助。
心灰意冷的被告遂致電胞妹發晦氣指「佢哋都唔想我自首」,胞妹遂建議兄長前往當年犯案警區觀塘的警署自首,終投案成功。辯方指由此可見,被告自首的決心非常堅定,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只希望在母親臨終前盡孝心。
被 告另透露多年前曾因干犯交通案而入獄兩年,但控方指警方沒有相關紀錄。暫委法官金貝理判刑時指被告過往沒有刑事紀錄,一直匿藏新界,沒有製造任何麻煩,對 法庭而言算是安份守己,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對槍械知情,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給予他六分之一的認罪折扣,判監15個月。由於被告已遭還柙9個半月, 相信明年初便可出獄,回家過農曆新年。
法官昨在庭上指接納被告的求情版本,但有曾任職警員的大律師則對相關自首經過存疑,直指「冇可能發 生」。大律師指現時每間警署均安裝閉路電視及錄音系統,「就算幾懶幾蠢嘅警員都唔會咁做」,因為事後必定可追溯閉路電視紀錄,而且只要將身份證號碼輸入電 腦,相關的刑事紀錄、通緝紀錄便一目了然,值日官沒必要偷懶。
大律師另指作為警員,成功拘捕通緝犯「可以領功」,巡邏警員亦只要簡單「call台」就可以確認被告是否被通緝,遂認為被告的說法毫無可信性。
警官存疑:call台唔難
另一不願具名的資深警官亦指,警員一般在處理疑犯自首個案時,均會評估疑犯的態度及對話內容以決定是否受理,他強調若被告說話有紋有理,令人信服,「差人一定會查,call台又唔係好難」;否則或會認為被告是「白撞」而不予理會。
警方發言人則回應指,在一般情況下,如被通緝人士向警方自首,會由當值人員作初步處理,然後轉交調查該案之隊伍跟進,但對個別案件不予置評。
案件編號:HCCC328/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164
旗兵與警駁火 四匪仍在逃
警方1993年於觀塘海濱工業大廈停車場內拘捕被告。無綫電視畫面
【本 報訊】包括被告馬漢光在內的10名省港旗兵涉於1993年,在兩個月內三度持械行劫灣仔、觀塘等地的工商業大廈,警方及後根據線報在他們第三次行劫時將賊 人一網打盡,控以串謀搶劫、搶劫及管有槍械作犯罪用途等罪。被告及另外5人及後獲准保釋候審,但同缺席翌年5月的審訊。控方指被告最後一次露面為1994 年3月。
1993年案發當晚約10時,兩名賊人潛入位於觀塘的海濱工業大廈將4名保安制服,並蒙上對方眼睛,及後有6至7名賊人進入工 廈,部份持有手槍。他們準備乘搭貨?時遭埋伏在旁的警員拘捕,雙方當時一度駁火,劫匪手持手槍及利刀,而被告當時則戴手套,身上帶備鎚仔、剪鉗、螺絲批及 無線電收發器。
被告向警稱只協助偷車
被告聽到警員大叫「警察」時隨即拋棄上述物品,他警誡下表示收取酬勞協助友人偷車,「我只係嚟揸車」,對持械一事毫不知情,而無線電收發器則用於截聽警方對話。
當年不獲保釋的4名被告中,其中兩人承認串謀搶劫等罪,餘下兩人包括一名非法入境者則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四人判監5至7年。至於棄保潛逃的6名被告之中,有一人在1995年被警方拘捕,經審訊後被判監5年半,而本案仍有4名被告在逃。
■記者楊思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30/19432172
有逃犯因「着草似狗」投案
棄保潛逃21年的被告馬漢光,上庭時木無表情。朱永倫攝
【本報訊】被告馬漢光稱為了家人,終肯接受現實向警方自首,翻查資料不乏潛逃多年後主動投案的通緝犯,他們的求情故事層出不窮,有人稱信佛回港承受罪孽,亦有逃到內地的犯人指「着草」生活難捱似隻狗,情願自首。
於2002 年,在瑞士銀行任職的余國雄(40歲)將1.56億元轉賬到黨羽戶口被揭發,余隨即「着草」到內地,依靠同黨每月1,000元伙食費過活。惟同黨一去無 蹤,余經濟拮据下兩日才食一餐,他最終難忍「活像隻狗」的生活於2010年自首,並在高院承認盜竊罪,判囚6年。
另一案件色情光碟商人余德淇(62歲),1995年在深水埗店舖遭海關拘捕。他其後棄保潛逃到內地,過着20年過街老鼠般的生活。余見九旬母罹患心臟病,今年回港自首,指希望多盡孝道,官最終判他監禁20星期。
婦稱信佛願承受罪孽
牽涉2004年一宗經營淫窟案的淫窟經理葉海輝(54歲)潛逃11年後,稱今年閱報方知被通緝,決定主動投案,減刑後獲判35個月監禁。
而 被指為「內地太子黨」的北京已婚婦楊澤昕(46歲),2006年搭上專科醫生,她因醫生拒投資其生意而誣告他強姦。楊被捕後潛逃內地4年,於2011年在 丈夫陪同下到落馬洲,承認勒索及潛逃。她庭上求情稱已篤信佛教,願承受罪孽。法官相信她是真心後悔,輕判14個月監禁。
■記者歐陽聯發
張建宗上《城壇》遭包圍狂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241
數名示威者衝上講台向張建宗遞交寫上訴求的標語。張志華攝
【本報訊】退休保障諮詢文件提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兩方案,政府表明對前者有保留,認為造成沉重財政負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被學者質疑文件數據挑起矛盾兼恐嚇市民,更遭台下觀眾狂噓兼包圍示威,一度引起混亂。
節目甫完結,包括社民連成員在內的數名示威者,衝上講台向張建宗遞交寫上訴求的標語,講台木製台階亦被踩爛。
張建宗由保安護送離場,示威者尾隨並高叫「我要全民退保」,其間張建宗接收部份標語及登上座駕,但有示威者衝出馬路攔截,擾攘一輪後張建宗坐駕始駛走。
在論壇上,中大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黃洪稱對諮詢感到失望及憤怒,斥責政府漠視180名學者提出具財政持續性的全民退保方案,卻將退保開支直接換算為徵稅是誤導,「恐嚇市民,偷換概念,挑起矛盾,假以諮詢」,直言杯葛參與諮詢。張建宗認為對方誤解,稱諮詢文件數據理性及客觀。
張超雄籲就退保公投
對於外界批評政府投放數百億到「大白象」工程,卻不肯推行全民退保。張建宗反駁退保是經常性開支,工程開支則是一次性,「人口高齡化,開支只係一路上升㗎箒」,他又稱尊重長者,隨即引起一陣噓聲。
政府唱淡全民退保,各方則續尋出路。工黨昨午舉行退保圓桌會議,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提出,讓市民公投全民退保或有經濟需要長者才獲退保。
參與的黃洪稱會積極考慮,但要先解決財政問題。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提出,若推行「有經濟需要」方案應令至少八成長者受保障,建議資產上限升至60至100萬元。
■記者蕭洛汶、馬志剛
數名示威者衝上講台向張建宗遞交寫上訴求的標語。張志華攝
【本報訊】退休保障諮詢文件提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兩方案,政府表明對前者有保留,認為造成沉重財政負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被學者質疑文件數據挑起矛盾兼恐嚇市民,更遭台下觀眾狂噓兼包圍示威,一度引起混亂。
節目甫完結,包括社民連成員在內的數名示威者,衝上講台向張建宗遞交寫上訴求的標語,講台木製台階亦被踩爛。
張建宗由保安護送離場,示威者尾隨並高叫「我要全民退保」,其間張建宗接收部份標語及登上座駕,但有示威者衝出馬路攔截,擾攘一輪後張建宗坐駕始駛走。
在論壇上,中大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黃洪稱對諮詢感到失望及憤怒,斥責政府漠視180名學者提出具財政持續性的全民退保方案,卻將退保開支直接換算為徵稅是誤導,「恐嚇市民,偷換概念,挑起矛盾,假以諮詢」,直言杯葛參與諮詢。張建宗認為對方誤解,稱諮詢文件數據理性及客觀。
張超雄籲就退保公投
對於外界批評政府投放數百億到「大白象」工程,卻不肯推行全民退保。張建宗反駁退保是經常性開支,工程開支則是一次性,「人口高齡化,開支只係一路上升㗎箒」,他又稱尊重長者,隨即引起一陣噓聲。
政府唱淡全民退保,各方則續尋出路。工黨昨午舉行退保圓桌會議,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提出,讓市民公投全民退保或有經濟需要長者才獲退保。
參與的黃洪稱會積極考慮,但要先解決財政問題。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提出,若推行「有經濟需要」方案應令至少八成長者受保障,建議資產上限升至60至100萬元。
■記者蕭洛汶、馬志剛
曾俊華:本土意識可推動港變好 議員指正面看待有助解決深層次矛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225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過去一直狠批本土派損害中港關係,不過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撰寫網誌,卻與梁振英大唱反調,他以母校喇沙書院舊生對母校狂熱歸屬感,與本土 意識相提並論,認為兩者同樣在身份、傳統和文化有強烈感情和自豪感,所以本土意識一樣可成為正面、具建設性的力量,推動香港變得更好。有本土立場的立法會 議員認為,曾正面看待香港本土意識,有助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中港矛盾等問題。
記者:陳雪玲
梁振英過去曾譴責本土派發起的光復行動衝擊商舖、騷擾遊客等,曾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編印《香港民族論》,今年3月在禮賓府與建制派聚會,更點名指「香港本土」成員、公民黨毛孟靜是始作俑者,帶頭「拖篋」反對旅客,影響兩地民眾關係。
不過,曾俊華昨發表一篇題為「喇沙與我」的網誌,主要談上周母校喇沙書院舊生會周年聚會,回憶以往喇沙學生如何在體育比賽中上下一心,就算離開學校,仍不時回校幫助師弟。
曾這時將話題一轉,覺得「喇沙仔」對學校那股近乎狂熱的歸屬感,和近年流行的所謂「本土」意識有着不少共通之處,在喇沙圈子之中,這種感情和自豪感會轉化為一種正面的動力,推動每一代的「喇沙仔」願意為母校作出無私貢獻。
可轉化成正面動力
曾俊華回憶喇沙學生在比賽中上下一心,畢業後仍不時回校教導師弟。曾俊華網誌圖片
他 續指這種力量也存於港人中,支持本土不代表是保守、破壞,他說:「我相信這一種感情和自豪感,同時存在於所有香港人之中,我們對香港深厚的情感,同樣可以 團結成一股正面、具建設性的力量,推動香港變得更好,讓香港整體都能夠得益,而絕對不止於一種封閉式的、消極的、甚至是具破壞性的保護主義。」
事實上,梁振英與曾俊華對於「本土」的取態,在早前世界盃外圍賽中港大戰已見端倪,當時梁振英拒開腔撐港隊,但正外訪的曾俊華,就在facebook上載一張以平板電腦觀看「中港大戰」的照片以示支持。
「香 港本土」成員、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認為,本土思潮在港興起是不爭事實,若官員願意正面看待,不單是面對政治現實,亦是解決問題踏出第一步。他說曾俊華的言論 對於香港深層次矛盾、中港矛盾等是一個合適、正面的回應。反觀特首梁振英只講言論「偽」術,搞鬥爭,拉一派、打一派,挑起社會矛盾似為連任「坐得更穩」而 鋪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曾俊華有關本土的言論只屬個人看法。他又說,中央強調要提防本土主義中的港獨意識,但不等於中央否定本土主意在民生、經濟上 的正面作用,認為曾的言論與中央的看法沒有衝突,只是對同一意題側重點不一樣,故中央不會因此視為「唔聽話、唱反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233
財爺「豁出去」 屢與梁特唱反調
曾俊華
【拆局】
特 首梁振英與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政策上「唱對台」經常發生,之前兩人在財政開支、樓價辣招問題上已有不同意見,不過今次涉及本土問題,政治上明顯更加敏感。 有政界人士相信,曾俊華今次敢於踩政治禁區,提出本土也有正面意義,明顯想各方正視香港本土意識,向正面引導,「總好過推向港獨陣營嗰邊」。
曾 俊華與梁振英「唱對台」,早在梁上任後發表施政報告,梁主張加大經常開支搞福利,曾已大唱反調,擔心隨住人口老化,早晚會出現結構性財赤,力主要有充足財 政儲備;在樓價辣招問題上,曾認為美國加息、香港樓宇供應增加,會導致樓價調整,不排除會「減辣」,但梁表明樓價調整政府也不會對辣招「減辣」。
或盼政府作正面引導
但 今次曾俊華談及的本土問題,涉敏感政治禁區,「中央、建制一直打本土,曾俊華敢於咁講,其實係豁出去」,該政界人士認為曾是想各方正視香港社會,的確有本 土意識,政府應作正面引導而非一刀切打壓成反政府、反中央的港獨思潮,「其實上海、廣東呢啲省分,一樣有保護自己文化同利益嘅政策」,但有關想法,恐怕一 些強硬派未必接受,「曾俊華敢講呢啲說話,怕且佢已預咗做埋呢個任期就退休」。
■記者莫劍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237
林煥光:對本土有感情自然不過
林煥光
【本報訊】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昨出席一個青年論壇時指,亦有提及本土及年輕人問題,但並非如特首梁振英般,只叫年輕人投向祖國。林煥光叫年輕人要放眼世界,不要「過份本土化」,只着眼香港,其後再補充指一般人可對自己地方、學校、球隊有本土感情,認為這種感情自然不過。
林 煥光昨被問到如何評價曾俊華提出的本土觀點時稱,自己認識曾俊華多年,「佢係一個好有幽默感同埋感情嘅官員,佢(曾俊華)係指人嘅好自然感情,喺邊間學校 畢業、屬於邊一隊球隊、喺邊個社區長大,係邊個城市居民,對呢啲小圈子有歸屬感,呢啲歸屬感係佢(曾俊華)所謂嘅本土。」
建議年輕人放眼世界
至 於林煥光對本土見解,他在論壇上勸勉年輕人「唔好過份本土化」,不認同事事訴諸於上街、勇武抗爭,社會應透過制度處理不同意見,「如果你永遠係誓死抗爭到 底、永世不讓、永世都要勇武抗爭,呢個社會就無辦法向前走,大家攬住一齊原地踏步。」建議年輕人應放眼世界,又稱自己慶幸在香港讀書學好英文,令他可接觸 八成世界事物。他於論壇後再補充,自己不是完全否定本土感情,「我只係話唔好過份本土,唔係話完全唔需要有本土嘅感情,其實呢啲係好自然嘅感情」。
林煥光又在論壇引述調查結果指,指港人的「開心指數」大幅落後區內其他地方,除「香港人最唔happy係房屋」外,他認為,港人對政府的信任創歷史新低,認為港人與政府之間有信任,很多問題如《版權修訂條例》風波都會容易解決。
另外,日前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報警阻《蘋果》記者追訪,林煥光指不清楚整件事件和吳感受,故難以評論,但認為政府有其公正工作程序,認為社會應以平常心看待此事。
■記者姚國雄
【本 報訊】特首梁振英過去一直狠批本土派損害中港關係,不過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撰寫網誌,卻與梁振英大唱反調,他以母校喇沙書院舊生對母校狂熱歸屬感,與本土 意識相提並論,認為兩者同樣在身份、傳統和文化有強烈感情和自豪感,所以本土意識一樣可成為正面、具建設性的力量,推動香港變得更好。有本土立場的立法會 議員認為,曾正面看待香港本土意識,有助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中港矛盾等問題。
記者:陳雪玲
梁振英過去曾譴責本土派發起的光復行動衝擊商舖、騷擾遊客等,曾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編印《香港民族論》,今年3月在禮賓府與建制派聚會,更點名指「香港本土」成員、公民黨毛孟靜是始作俑者,帶頭「拖篋」反對旅客,影響兩地民眾關係。
不過,曾俊華昨發表一篇題為「喇沙與我」的網誌,主要談上周母校喇沙書院舊生會周年聚會,回憶以往喇沙學生如何在體育比賽中上下一心,就算離開學校,仍不時回校幫助師弟。
曾這時將話題一轉,覺得「喇沙仔」對學校那股近乎狂熱的歸屬感,和近年流行的所謂「本土」意識有着不少共通之處,在喇沙圈子之中,這種感情和自豪感會轉化為一種正面的動力,推動每一代的「喇沙仔」願意為母校作出無私貢獻。
可轉化成正面動力
曾俊華回憶喇沙學生在比賽中上下一心,畢業後仍不時回校教導師弟。曾俊華網誌圖片
他 續指這種力量也存於港人中,支持本土不代表是保守、破壞,他說:「我相信這一種感情和自豪感,同時存在於所有香港人之中,我們對香港深厚的情感,同樣可以 團結成一股正面、具建設性的力量,推動香港變得更好,讓香港整體都能夠得益,而絕對不止於一種封閉式的、消極的、甚至是具破壞性的保護主義。」
事實上,梁振英與曾俊華對於「本土」的取態,在早前世界盃外圍賽中港大戰已見端倪,當時梁振英拒開腔撐港隊,但正外訪的曾俊華,就在facebook上載一張以平板電腦觀看「中港大戰」的照片以示支持。
「香 港本土」成員、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認為,本土思潮在港興起是不爭事實,若官員願意正面看待,不單是面對政治現實,亦是解決問題踏出第一步。他說曾俊華的言論 對於香港深層次矛盾、中港矛盾等是一個合適、正面的回應。反觀特首梁振英只講言論「偽」術,搞鬥爭,拉一派、打一派,挑起社會矛盾似為連任「坐得更穩」而 鋪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曾俊華有關本土的言論只屬個人看法。他又說,中央強調要提防本土主義中的港獨意識,但不等於中央否定本土主意在民生、經濟上 的正面作用,認為曾的言論與中央的看法沒有衝突,只是對同一意題側重點不一樣,故中央不會因此視為「唔聽話、唱反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233
財爺「豁出去」 屢與梁特唱反調
曾俊華
【拆局】
特 首梁振英與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政策上「唱對台」經常發生,之前兩人在財政開支、樓價辣招問題上已有不同意見,不過今次涉及本土問題,政治上明顯更加敏感。 有政界人士相信,曾俊華今次敢於踩政治禁區,提出本土也有正面意義,明顯想各方正視香港本土意識,向正面引導,「總好過推向港獨陣營嗰邊」。
曾 俊華與梁振英「唱對台」,早在梁上任後發表施政報告,梁主張加大經常開支搞福利,曾已大唱反調,擔心隨住人口老化,早晚會出現結構性財赤,力主要有充足財 政儲備;在樓價辣招問題上,曾認為美國加息、香港樓宇供應增加,會導致樓價調整,不排除會「減辣」,但梁表明樓價調整政府也不會對辣招「減辣」。
或盼政府作正面引導
但 今次曾俊華談及的本土問題,涉敏感政治禁區,「中央、建制一直打本土,曾俊華敢於咁講,其實係豁出去」,該政界人士認為曾是想各方正視香港社會,的確有本 土意識,政府應作正面引導而非一刀切打壓成反政府、反中央的港獨思潮,「其實上海、廣東呢啲省分,一樣有保護自己文化同利益嘅政策」,但有關想法,恐怕一 些強硬派未必接受,「曾俊華敢講呢啲說話,怕且佢已預咗做埋呢個任期就退休」。
■記者莫劍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8/19429237
林煥光:對本土有感情自然不過
林煥光
【本報訊】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昨出席一個青年論壇時指,亦有提及本土及年輕人問題,但並非如特首梁振英般,只叫年輕人投向祖國。林煥光叫年輕人要放眼世界,不要「過份本土化」,只着眼香港,其後再補充指一般人可對自己地方、學校、球隊有本土感情,認為這種感情自然不過。
林 煥光昨被問到如何評價曾俊華提出的本土觀點時稱,自己認識曾俊華多年,「佢係一個好有幽默感同埋感情嘅官員,佢(曾俊華)係指人嘅好自然感情,喺邊間學校 畢業、屬於邊一隊球隊、喺邊個社區長大,係邊個城市居民,對呢啲小圈子有歸屬感,呢啲歸屬感係佢(曾俊華)所謂嘅本土。」
建議年輕人放眼世界
至 於林煥光對本土見解,他在論壇上勸勉年輕人「唔好過份本土化」,不認同事事訴諸於上街、勇武抗爭,社會應透過制度處理不同意見,「如果你永遠係誓死抗爭到 底、永世不讓、永世都要勇武抗爭,呢個社會就無辦法向前走,大家攬住一齊原地踏步。」建議年輕人應放眼世界,又稱自己慶幸在香港讀書學好英文,令他可接觸 八成世界事物。他於論壇後再補充,自己不是完全否定本土感情,「我只係話唔好過份本土,唔係話完全唔需要有本土嘅感情,其實呢啲係好自然嘅感情」。
林煥光又在論壇引述調查結果指,指港人的「開心指數」大幅落後區內其他地方,除「香港人最唔happy係房屋」外,他認為,港人對政府的信任創歷史新低,認為港人與政府之間有信任,很多問題如《版權修訂條例》風波都會容易解決。
另外,日前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報警阻《蘋果》記者追訪,林煥光指不清楚整件事件和吳感受,故難以評論,但認為政府有其公正工作程序,認為社會應以平常心看待此事。
■記者姚國雄
堅持方案無「篤數」否認不尊重周永新 張建宗「退保限8萬資產可調整」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03
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全民退保政策引起社會關注。何家達攝
【本 報訊】港府全民退保諮詢文件提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兩方案,並表明立場對前者有保留,引發學者杯葛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稱爭議是預期 之內,但堅持諮詢文件並無「篤數」,8萬元資產上限有調整空間;又否認對提出不論貧富方案的學者周永新不尊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則表示,現時應聚焦討論 退保的資金來源,亦指政府訂出的8萬元資產上限只是討論起點,絕非開價或底線。
記者:鄭啟源
退保諮詢文件上周出台後,政府表明對 參考港大榮休教授周永新的不論貧富退保方案有保留,林鄭月娥更公開批評,周永新指方案不涉開徵新稅及加稅是不切實際。張建宗昨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政 府)絕對沒有對周永新有半點不尊重」,指若沒有相關研究結果,諮詢文件就無法誕生,故需要飲水思源。他重申,政府對不論貧富方案有保留,但強調會持開放態 度聽取公眾意見。
林鄭:非等如劃一養老金
勞福局長張建宗
張 建宗又指,現屆政府尚有18個月任期,半年諮詢期後仍有後續工作要處理,仍然希望各界能一同深入討論,「大家度掂、傾掂佢,千祈唔好認為你嘅立場一定啱, 我嘅就錯。大家坐低一齊傾,話唔定傾到個方案」。他稱,文件提出的方案算是長者生活津貼的優化版及加強版,形容尺度已算寬鬆;又認為社會應聚焦討論方案可 行性,並非只聚焦資產上限或援助金額。
被問到社會若傾向採納不論貧富方案,港府是否會按民意落實?張建宗指,難以預測6個月後的諮詢結果,重申希望坦誠聆聽社會意見,分析定出路向。
身兼扶貧委員會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於一電視台節目稱,社會未了解全民退保的財政負擔前,政府沒有基礎決定退保的最終實行方案。她強調推行退保的目標,最重要是幫助不能自我照顧的長者;要建立全面退休保障,不等如要提供劃一養老金。
林鄭稱,將退休保障建議資產上限定於8萬元,只是參考和討論的起點,並非政府的開價和底線;若將來要落實退保,資金來源應由個人或企業承擔、是否要加稅或開徵新稅項等問題,應由社會全面討論。
至於勞工界一直有聲音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林鄭月娥表示,當局了解在目前對沖機制下,部份低收入僱員的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後所餘無幾,令保障形同虛設,強調港府不會迴避。但她補充,解決方法需與商界討論,會考慮不同方式處理,不是單單討論保留或取消機制般簡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13
勞方料拒重返標時談判桌
梁籌庭
【本 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6名勞方代表,因不滿資方拒就標時探討整體立法,上月開會期間中途離場,揚言不再參與會議。有關委員會本周二開會前夕,雙方分歧仍未 解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指,上周四曾約見勞方代表,已盡最大努力游說對方繼續參與會議,但勞方代表稱,標時討論方向已偏離尋求立法共識,除非政府 及資方釋出善意,否則對重返談判桌不樂觀。
張建宗表示,已盡力呼籲6名勞方代表繼續參與標時會工作、並完成報告提交予政府,若最終報告沒 有勞工界意見,認為並不理想。勞工界拒絕讓步,標時會勞方代表梁籌庭說,政府應盡力令標準工時的討論重返對標時立法尋找共識的方向,而非只談合約工時。他 表明,資方若堅持不會就標準工時整體立法,勞方欠缺理由繼續參與會議。
指偏離研究立法軌迹
另一勞方代表工聯會吳秋北亦指,標時的討論已偏離研究立法的軌迹,若資方只談合約工時,不理對勞工保障,只會對勞工有傷害,除非政府與資方釋出善意,否則不會再開會。
資 方代表劉展灝則認為,委員會過去委託顧問進行的多份報告,已分析一刀切為標時立法不適合在香港實施,資方已容許規管工時合約細則,訂明工時及超時補水,形 容已踏出一大步。他說,難以接受勞方有前設的談判條件,相信勞方就算不開會,勞方以往在會議提出的意見仍會被納入報告。
■記者鄭啟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39
張無懼追訪:記者係我朋友
吳克儉
【本 報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報警扣查追訪他的記者,連其他局長及政界也不以為然。近日因退休保障爭議而經常被傳媒追訪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強調不怕追 訪:「記者係我朋友」;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則於facebook「抽水」嘲諷吳浪費警力。記協計劃明天去信警務處長盧偉聰,就事件提出抗議。
勞福局長張建宗昨出席電台節目解釋退休保障諮詢方案時,被問到是否怕被記者追訪,他表示不會怕:「我覺得記者係我朋友,每次出去我都主動行埋去記者度,問有乜問我。大家要多啲溝通。」至於會否報警,他表示:「記者工作就係採訪,係溝通問題。」
記協擬去信盧偉聰抗議
經常於facebook貼文諷刺特首梁振英、政府高官及建制派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目前雖然身在美國,但亦忍不住「抽水」,於facebook上載一張自己戴上頭盔的照片,並且留言:「如果俾記者跟,記得好似我咁,實無人認得(應該係)。唔使下下浪費警力呀嗎。」
《蘋 果》兩名記者平安夜下午追訪吳克儉時,吳聲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報警求助,結果記者一度被重案組探員以遊蕩罪帶返警署調查。據了解,記協計劃明天去信警務 處長盧偉聰,就事件提出抗議。記協較早前強烈譴責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將記者帶返警署扣查,做法無理,嚴重妨礙採訪自由,剝奪市民知情權。
■記者麥志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51
社民連諷諮詢黑箱作業
【本 報訊】社民連10多名成員昨趁「拆禮物日」,由中環匯豐銀行遊行到禮賓府,抗議港府展開的退休保障諮詢,將全民退保視為洪水猛獸。遊行人士帶同道具黑箱 (圖),諷刺諮詢文件是「假禮物、真黑箱」,要求港府停建大白象工程、增加利得稅以推行全民退保。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斥當局在諮詢文件拋出不論貧富方案的 同時,以需加稅才能推行「恐嚇」市民,他強調民間建議的方案毋須增加普通市民稅款,「所以呢個係特區政府有意將所有民間方案全部踢走,然後用自己嘅方法話 畀香港人聽,你哋要全民退保就要加稅」。
■記者呂浩然
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全民退保政策引起社會關注。何家達攝
【本 報訊】港府全民退保諮詢文件提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兩方案,並表明立場對前者有保留,引發學者杯葛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稱爭議是預期 之內,但堅持諮詢文件並無「篤數」,8萬元資產上限有調整空間;又否認對提出不論貧富方案的學者周永新不尊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則表示,現時應聚焦討論 退保的資金來源,亦指政府訂出的8萬元資產上限只是討論起點,絕非開價或底線。
記者:鄭啟源
退保諮詢文件上周出台後,政府表明對 參考港大榮休教授周永新的不論貧富退保方案有保留,林鄭月娥更公開批評,周永新指方案不涉開徵新稅及加稅是不切實際。張建宗昨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政 府)絕對沒有對周永新有半點不尊重」,指若沒有相關研究結果,諮詢文件就無法誕生,故需要飲水思源。他重申,政府對不論貧富方案有保留,但強調會持開放態 度聽取公眾意見。
林鄭:非等如劃一養老金
勞福局長張建宗
張 建宗又指,現屆政府尚有18個月任期,半年諮詢期後仍有後續工作要處理,仍然希望各界能一同深入討論,「大家度掂、傾掂佢,千祈唔好認為你嘅立場一定啱, 我嘅就錯。大家坐低一齊傾,話唔定傾到個方案」。他稱,文件提出的方案算是長者生活津貼的優化版及加強版,形容尺度已算寬鬆;又認為社會應聚焦討論方案可 行性,並非只聚焦資產上限或援助金額。
被問到社會若傾向採納不論貧富方案,港府是否會按民意落實?張建宗指,難以預測6個月後的諮詢結果,重申希望坦誠聆聽社會意見,分析定出路向。
身兼扶貧委員會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於一電視台節目稱,社會未了解全民退保的財政負擔前,政府沒有基礎決定退保的最終實行方案。她強調推行退保的目標,最重要是幫助不能自我照顧的長者;要建立全面退休保障,不等如要提供劃一養老金。
林鄭稱,將退休保障建議資產上限定於8萬元,只是參考和討論的起點,並非政府的開價和底線;若將來要落實退保,資金來源應由個人或企業承擔、是否要加稅或開徵新稅項等問題,應由社會全面討論。
至於勞工界一直有聲音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林鄭月娥表示,當局了解在目前對沖機制下,部份低收入僱員的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後所餘無幾,令保障形同虛設,強調港府不會迴避。但她補充,解決方法需與商界討論,會考慮不同方式處理,不是單單討論保留或取消機制般簡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13
勞方料拒重返標時談判桌
梁籌庭
【本 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6名勞方代表,因不滿資方拒就標時探討整體立法,上月開會期間中途離場,揚言不再參與會議。有關委員會本周二開會前夕,雙方分歧仍未 解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指,上周四曾約見勞方代表,已盡最大努力游說對方繼續參與會議,但勞方代表稱,標時討論方向已偏離尋求立法共識,除非政府 及資方釋出善意,否則對重返談判桌不樂觀。
張建宗表示,已盡力呼籲6名勞方代表繼續參與標時會工作、並完成報告提交予政府,若最終報告沒 有勞工界意見,認為並不理想。勞工界拒絕讓步,標時會勞方代表梁籌庭說,政府應盡力令標準工時的討論重返對標時立法尋找共識的方向,而非只談合約工時。他 表明,資方若堅持不會就標準工時整體立法,勞方欠缺理由繼續參與會議。
指偏離研究立法軌迹
另一勞方代表工聯會吳秋北亦指,標時的討論已偏離研究立法的軌迹,若資方只談合約工時,不理對勞工保障,只會對勞工有傷害,除非政府與資方釋出善意,否則不會再開會。
資 方代表劉展灝則認為,委員會過去委託顧問進行的多份報告,已分析一刀切為標時立法不適合在香港實施,資方已容許規管工時合約細則,訂明工時及超時補水,形 容已踏出一大步。他說,難以接受勞方有前設的談判條件,相信勞方就算不開會,勞方以往在會議提出的意見仍會被納入報告。
■記者鄭啟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39
張無懼追訪:記者係我朋友
吳克儉
【本 報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報警扣查追訪他的記者,連其他局長及政界也不以為然。近日因退休保障爭議而經常被傳媒追訪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強調不怕追 訪:「記者係我朋友」;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則於facebook「抽水」嘲諷吳浪費警力。記協計劃明天去信警務處長盧偉聰,就事件提出抗議。
勞福局長張建宗昨出席電台節目解釋退休保障諮詢方案時,被問到是否怕被記者追訪,他表示不會怕:「我覺得記者係我朋友,每次出去我都主動行埋去記者度,問有乜問我。大家要多啲溝通。」至於會否報警,他表示:「記者工作就係採訪,係溝通問題。」
記協擬去信盧偉聰抗議
經常於facebook貼文諷刺特首梁振英、政府高官及建制派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目前雖然身在美國,但亦忍不住「抽水」,於facebook上載一張自己戴上頭盔的照片,並且留言:「如果俾記者跟,記得好似我咁,實無人認得(應該係)。唔使下下浪費警力呀嗎。」
《蘋 果》兩名記者平安夜下午追訪吳克儉時,吳聲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報警求助,結果記者一度被重案組探員以遊蕩罪帶返警署調查。據了解,記協計劃明天去信警務 處長盧偉聰,就事件提出抗議。記協較早前強烈譴責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將記者帶返警署扣查,做法無理,嚴重妨礙採訪自由,剝奪市民知情權。
■記者麥志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7/19428051
社民連諷諮詢黑箱作業
【本 報訊】社民連10多名成員昨趁「拆禮物日」,由中環匯豐銀行遊行到禮賓府,抗議港府展開的退休保障諮詢,將全民退保視為洪水猛獸。遊行人士帶同道具黑箱 (圖),諷刺諮詢文件是「假禮物、真黑箱」,要求港府停建大白象工程、增加利得稅以推行全民退保。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斥當局在諮詢文件拋出不論貧富方案的 同時,以需加稅才能推行「恐嚇」市民,他強調民間建議的方案毋須增加普通市民稅款,「所以呢個係特區政府有意將所有民間方案全部踢走,然後用自己嘅方法話 畀香港人聽,你哋要全民退保就要加稅」。
■記者呂浩然
七小時兩宗意外 「尿袋」起火 焚宅炸爆冷氣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774
翠屏北邨起火單位火光熊熊,燒毀冷氣機更如火球般直飛落街。讀者提供圖片
【本 報訊】觀塘翠屏北邨及灣仔港鐵站,7小時內發生兩宗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火警,幸有驚無險。其中觀塘一個三口家庭,放在房間的尿袋昨清晨充電時突然起 火,冒出大量濃煙,更有火球跌落,冷氣機燒至變形墮樓,約百名住客在睡夢中驚醒自行疏散,單位女住客吸入濃煙不適要送院。
記者:潘志能劉柏麟黃江奇
起 火單位位於翠屏北邨翠樟樓26樓,住有姓林一家三口,79歲母親與一對子女分別42歲及38歲同住。兒子林先生稱,出事的尿袋本來是黑色的,在火警中已經 「燒到爛晒」,他只記得該尿袋容量為5000mAh,是一年多前在一個電腦商場購買,售價100餘元,忘記是甚麼牌子,但並非小米或Sony或三星等,一 直未發現有異樣。
他表示,昨晨6時許,發現房間冒出濃煙,查看時見前晚放在該處充電的尿袋,正在冒煙起火,火勢迅速波及旁邊的雜物蔓延, 立即通知母親及胞妹逃火。其間胞妹疑企圖自行救火,但火勢太大無奈退出屋外。約100名住客見發生火警,自行疏散到落樓及按動火警鐘通知其他住客,大廈火 警鐘隨即大鳴,多名住客迅速疏散。
消防員到場前,單位已陷入火海,窗口一部冷氣機亦波及燒着,燒毀冷氣機更如火球般直飛落街,幸未有擊中途人。火舌破窗而出,濃煙冒升波及樓上單位,走廊被被黑煙籠罩。
起火單位女住客吸入濃煙不適送院。黃江奇攝
單位嚴重焚毀,外牆熏黑。劉柏麟攝
翠屏北邨約百名住客在睡夢中驚醒自行疏散。潘志能攝
女住客吸入濃煙不適送院
首先到場消防員,見林先生在起火單位外,恐防有人被困單位查問:「你喺度住,你一個人係入面?」林聞言即指着母親及胞妹已逃出。消防隨即進入單位,約15分鐘後救熄火警,但單位嚴重焚毀,而林的胞妹因吸入濃煙不適要送院,治療後無礙出院。其他單位則無人受傷。
火 警期間,消防封鎖大廈出入口,直至撲滅火警後,大廈才解封,住客亦可回家。但起火單位門外走廊一支天花燈被燒熔損毀,其樓上一個單位外牆及窗門亦被熏黑。 林先生一度返回單位視察損毀情況及撿回一些重要財物,稍後到親友家暫住;房署職員則協助清理單位水迹。消防員調查後,相信是尿袋充電期間過熱故障短路肇 禍,起火原因沒有可疑。
市民心聲
張先生
「幾十元一個尿袋不可靠,用大牌子應該安全。」
姓馮孖女
「無留意將尿袋叉過夜有火警危險,日後會小心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980
乘客「尿袋」自焚
急棄灣仔站月台
港鐵職員用腳踩冒煙充電器。讀者提供圖片
前晚11時許,灣仔港鐵站亦發生尿袋火警,一名41歲姓林女乘客,在往柴灣方向月台等候列車期間,插着手機的尿袋突然冒煙起火,她見狀大驚拔出尿袋,並棄在月台上。
有乘客見狀通知月台職員及報警。一名職員接報手持滅火筒到場,在消防到場前救熄火警。起火尿袋嚴重毀爛解體,分解成多塊焦黑碎片,難以辨別牌子。
着火「尿袋」棄灣仔月台
充電器嚴重毀爛解體,消防用箱載着碎片。黎志偉攝
乘 客蘇先生稱,當時他由上環搭列車抵灣仔落車,當時見月台大煙及一陣化學品氣味「淨係見到好大煙,好似有嘢燒着咗,仲有一陣膠嘅化學品味。月台同扶手電梯都 有白煙。」一名職員拿着滅火筒及用腳踩一件冒煙物體,遂取出手機拍下當時情況。消防到場證實是尿袋短路火警,認為火警無可疑,將燒毀的尿袋用鐵箱盛載,並 交回職員處理。港鐵發言人稱,火警期間,列車服務未受影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789
黃榕邊走火警邊直擊
黃榕。資料圖片
【本報訊】性感女星黃榕(Gloria)居住火警單位對下數層的單位,事發時被母親叫醒走火警,驚見火舌飄至住所窗外,她感到害怕,但一邊走火警時,仍一邊拍相上載Instagram直擊報道,得知是「尿袋」惹的禍,她說:「我都要小心唔好亂用『尿袋』。」
《蘋 果》記者昨致電黃榕,她憶述:「今(昨)朝7點鐘,媽咪叫我起身,出面響咗火警鐘,仲聞到有異味,我瞓廳嘅,打開窗仲見到啲火種跌緊落嚟,勁驚囉!立即執 咗銀包、手機,同媽咪、阿妹同隻狗出門口,爸爸已經返咗工。我哋出到門口,見鄰居都跑緊,大家都落咗樓下。」她連忙取走錢包及手機,與家人落樓走火警: 「我有兩個銀包,一個放港幣,一個放人民幣,我醒起冇拎人民幣嗰個,裏面仲放咗回鄉證,我後日要返內地登台,嗰刻惟有諗希望冇事。」警方解封後她才返家, 發現家寓所門外水浸,幸好寓所沒有被火波及。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780
港無規管外置充電器
專家指,若尿袋插槽(紅框示)有破損或鬆脫應更換。
【本 報訊】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技術總監孫名林表示,一般外置充電器(尿袋)或手機充電器短路火警,大多是因為充電器內缺乏漏電斷路保護裝置或失效,在 電流過大下,未有及時切斷電源引起火警,由於現時沒有針對外置充電器的認證及安全標準,呼籲市民應該購買大牌子或商譽良好的原廠正貨。
燙手應即切斷電源
他 續稱,不論大牌子或雜嘜尿袋,曾經跌落地面及受撞擊,內裏裝置有機會移位或鬆脫,使用時要多加注意,若觸摸充電器發現並非微熱,而是感到燙手時,即短路徵 兆,應立即關上電源或拔出充電器;不要通宵充電,若尿袋插槽有破損或鬆脫迹象,應更換或棄掉。他認為,為市民可安全,海關及機電工程署人員應該加強巡邏, 並對一些水貨及雜嘜尿袋進行監管。
另外,亦有專家指,外置充電器多數是由多塊筆芯電池組裝而成,外層以絕緣膠紙綑綁,上面則以簡單的電線連接電路板和USB插頭,並指充電器着火,大多是因為絕緣裝置手工欠佳,平日使用要注意避免充電器受到撞擊,亦要留意充電器的溫度不能過高。
■記者彭國華
翠屏北邨起火單位火光熊熊,燒毀冷氣機更如火球般直飛落街。讀者提供圖片
【本 報訊】觀塘翠屏北邨及灣仔港鐵站,7小時內發生兩宗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火警,幸有驚無險。其中觀塘一個三口家庭,放在房間的尿袋昨清晨充電時突然起 火,冒出大量濃煙,更有火球跌落,冷氣機燒至變形墮樓,約百名住客在睡夢中驚醒自行疏散,單位女住客吸入濃煙不適要送院。
記者:潘志能劉柏麟黃江奇
起 火單位位於翠屏北邨翠樟樓26樓,住有姓林一家三口,79歲母親與一對子女分別42歲及38歲同住。兒子林先生稱,出事的尿袋本來是黑色的,在火警中已經 「燒到爛晒」,他只記得該尿袋容量為5000mAh,是一年多前在一個電腦商場購買,售價100餘元,忘記是甚麼牌子,但並非小米或Sony或三星等,一 直未發現有異樣。
他表示,昨晨6時許,發現房間冒出濃煙,查看時見前晚放在該處充電的尿袋,正在冒煙起火,火勢迅速波及旁邊的雜物蔓延, 立即通知母親及胞妹逃火。其間胞妹疑企圖自行救火,但火勢太大無奈退出屋外。約100名住客見發生火警,自行疏散到落樓及按動火警鐘通知其他住客,大廈火 警鐘隨即大鳴,多名住客迅速疏散。
消防員到場前,單位已陷入火海,窗口一部冷氣機亦波及燒着,燒毀冷氣機更如火球般直飛落街,幸未有擊中途人。火舌破窗而出,濃煙冒升波及樓上單位,走廊被被黑煙籠罩。
起火單位女住客吸入濃煙不適送院。黃江奇攝
單位嚴重焚毀,外牆熏黑。劉柏麟攝
翠屏北邨約百名住客在睡夢中驚醒自行疏散。潘志能攝
女住客吸入濃煙不適送院
首先到場消防員,見林先生在起火單位外,恐防有人被困單位查問:「你喺度住,你一個人係入面?」林聞言即指着母親及胞妹已逃出。消防隨即進入單位,約15分鐘後救熄火警,但單位嚴重焚毀,而林的胞妹因吸入濃煙不適要送院,治療後無礙出院。其他單位則無人受傷。
火 警期間,消防封鎖大廈出入口,直至撲滅火警後,大廈才解封,住客亦可回家。但起火單位門外走廊一支天花燈被燒熔損毀,其樓上一個單位外牆及窗門亦被熏黑。 林先生一度返回單位視察損毀情況及撿回一些重要財物,稍後到親友家暫住;房署職員則協助清理單位水迹。消防員調查後,相信是尿袋充電期間過熱故障短路肇 禍,起火原因沒有可疑。
市民心聲
張先生
「幾十元一個尿袋不可靠,用大牌子應該安全。」
姓馮孖女
「無留意將尿袋叉過夜有火警危險,日後會小心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980
乘客「尿袋」自焚
急棄灣仔站月台
港鐵職員用腳踩冒煙充電器。讀者提供圖片
前晚11時許,灣仔港鐵站亦發生尿袋火警,一名41歲姓林女乘客,在往柴灣方向月台等候列車期間,插着手機的尿袋突然冒煙起火,她見狀大驚拔出尿袋,並棄在月台上。
有乘客見狀通知月台職員及報警。一名職員接報手持滅火筒到場,在消防到場前救熄火警。起火尿袋嚴重毀爛解體,分解成多塊焦黑碎片,難以辨別牌子。
着火「尿袋」棄灣仔月台
充電器嚴重毀爛解體,消防用箱載着碎片。黎志偉攝
乘 客蘇先生稱,當時他由上環搭列車抵灣仔落車,當時見月台大煙及一陣化學品氣味「淨係見到好大煙,好似有嘢燒着咗,仲有一陣膠嘅化學品味。月台同扶手電梯都 有白煙。」一名職員拿着滅火筒及用腳踩一件冒煙物體,遂取出手機拍下當時情況。消防到場證實是尿袋短路火警,認為火警無可疑,將燒毀的尿袋用鐵箱盛載,並 交回職員處理。港鐵發言人稱,火警期間,列車服務未受影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789
黃榕邊走火警邊直擊
黃榕。資料圖片
【本報訊】性感女星黃榕(Gloria)居住火警單位對下數層的單位,事發時被母親叫醒走火警,驚見火舌飄至住所窗外,她感到害怕,但一邊走火警時,仍一邊拍相上載Instagram直擊報道,得知是「尿袋」惹的禍,她說:「我都要小心唔好亂用『尿袋』。」
《蘋 果》記者昨致電黃榕,她憶述:「今(昨)朝7點鐘,媽咪叫我起身,出面響咗火警鐘,仲聞到有異味,我瞓廳嘅,打開窗仲見到啲火種跌緊落嚟,勁驚囉!立即執 咗銀包、手機,同媽咪、阿妹同隻狗出門口,爸爸已經返咗工。我哋出到門口,見鄰居都跑緊,大家都落咗樓下。」她連忙取走錢包及手機,與家人落樓走火警: 「我有兩個銀包,一個放港幣,一個放人民幣,我醒起冇拎人民幣嗰個,裏面仲放咗回鄉證,我後日要返內地登台,嗰刻惟有諗希望冇事。」警方解封後她才返家, 發現家寓所門外水浸,幸好寓所沒有被火波及。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780
港無規管外置充電器
專家指,若尿袋插槽(紅框示)有破損或鬆脫應更換。
【本 報訊】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技術總監孫名林表示,一般外置充電器(尿袋)或手機充電器短路火警,大多是因為充電器內缺乏漏電斷路保護裝置或失效,在 電流過大下,未有及時切斷電源引起火警,由於現時沒有針對外置充電器的認證及安全標準,呼籲市民應該購買大牌子或商譽良好的原廠正貨。
燙手應即切斷電源
他 續稱,不論大牌子或雜嘜尿袋,曾經跌落地面及受撞擊,內裏裝置有機會移位或鬆脫,使用時要多加注意,若觸摸充電器發現並非微熱,而是感到燙手時,即短路徵 兆,應立即關上電源或拔出充電器;不要通宵充電,若尿袋插槽有破損或鬆脫迹象,應更換或棄掉。他認為,為市民可安全,海關及機電工程署人員應該加強巡邏, 並對一些水貨及雜嘜尿袋進行監管。
另外,亦有專家指,外置充電器多數是由多塊筆芯電池組裝而成,外層以絕緣膠紙綑綁,上面則以簡單的電線連接電路板和USB插頭,並指充電器着火,大多是因為絕緣裝置手工欠佳,平日使用要注意避免充電器受到撞擊,亦要留意充電器的溫度不能過高。
■記者彭國華
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與同性伴侶註冊結婚不獲承認 入境主任告政府歧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51229/19430845
Angus(左)與英籍伴侶Scott曾接受有線新聞採訪,兩人表現甜蜜,結伴到海旁欣賞維港景色。相片經特別處理
【本 報訊】同志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去年決定與相識9年的男友共諧連理,在新西蘭註冊結婚,並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更新婚姻狀況,今年再用配偶身份向稅務局報稅。惟兩 局均拒絕申請,指婚姻的定義僅涵蓋「男女」及「夫妻」。高級入境主任幾經投訴後無果,於上周四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兩局的做法違憲及歧視,爭取同 志平權。記者:歐陽聯發 陸羽平
洋名Angus的申請人梁俊光(譯音)於2002年加入入境處,任職入境事務主任,翌年晉升為高級入境事 務主任。他在長達百多頁的入稟狀透露,自中學已發現自己的性傾向,2005年與外籍的Scott Paul Adams認識。兩人於2012年拍拖,相愛兩年後決定於去年4月18日在新西蘭舉行私人婚禮,並於4月30日正式取得結婚證書。
向公務員局申請改已婚被拒
Angus在婚前曾按《公務員事務規例》去信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即將結婚,申請更改婚姻狀況,返港後收到局方回覆,指他和丈夫在新西蘭的結婚不符《婚姻條 例》的定義,局方指條例下婚姻僅解釋為一男一女的締結,故拒絕他申請為已婚。Angus多次與公務員事務局交涉,但局方只是重申立場。
Angus 認為政府一向承認外國法例認可的婚姻,政府今次的決定是基於他們是同性結婚,他遂於去年7月24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政府性別歧視。然而平機會指性傾向 歧視非現存法律管轄範圍,個案亦不屬性別歧視,故不予受理。Angus在入稟狀指,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令他及其丈夫無法享有身為已婚公務員及其配偶的福利 及津貼,即他不能將其夫列為緊急聯絡人,其夫也不能享用醫療及牙科保健。
另外,Angus於今年5月打算向政府報稅,但他發現電子報稅系 統不容許他將配偶性別設為男性。稅務局回覆他查詢指,根據《稅務條例》,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認為他和丈夫的同性婚姻無效。入稟狀透露,一名高級評稅主任 曾回應Angus,指系統並無歧視他的配偶選擇,局方並不接納任何同性婚姻,他不會比女同性戀者蝕底。
斥稅局令同性家庭多交稅
Angus 其後於9月以書面向稅務局申請與丈夫合併評稅不果。入稟狀指Angus原先考慮離職全力照顧父母,但局方的決定令丈夫無法享有已婚人士免稅額。他指免稅的 原意是減輕已婚家庭的負擔,稅局的做法變相令同性家庭須交更多稅,造成不公。他曾就事件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然而署方在10月27日正式拒絕受理。
Angus 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入稟狀引用美國最高法院今年6月頒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歷史性裁決,指每個人均有權自主決定配偶性別;同性伴侶同樣會養育子女,故他 們值得與異性家庭享有相同權利。公務員事務局以及稅務局的決定違反《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人權法)》、《性別歧視條例》,以及政府一貫提倡的反 性傾向歧視政策。
Angus希望法庭頒佈聲明他與Scott的同性婚姻具效力,並下令兩局給予兩人得到與異性伴侶同等待遇。
記者曾向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查詢,兩局均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記者傍晚透過大廈對講機聯絡到申請人Angus,不過對方表示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L258/15
Angus爭取同志平權事件簿
2002年:入職入境處
2012年:與相識7年的Scott拍拖
2014年3月27日:去信公務員事務局通知即將結婚
4月18日:與Scott在新西蘭結婚
4月30日:收到公務員事務局來信,指同性婚姻不符《婚姻條例》定義
8月26日:平機會指個案亦不屬性別歧視,不予受理
2015年5月:兩人欲以已婚身份報稅,但發現報稅系統不准將配偶設定為男性
6月9日:收到稅務局來信,指兩人婚姻無效,不符《稅務條例》中夫妻的定義
10月27日:申訴專員公署拒絕受理其投訴
12月24日:入稟爭取同志平權
資料來源:入稟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849
為報稅無奈謊報未婚
【本 報訊】Angus與英籍伴侶Scott並非首次成為新聞主角,兩人年中曾接受有線新聞採訪,批評稅局指引有違《稅務條例》。Angus受訪時指,他婚後透 過稅局電子報稅系統填寫婚姻狀況,但系統顯示資料輸入錯誤,並提示「你與你配偶的稱謂必須不同」(圖),否則未能轉往下一頁填寫。Angus為完成報稅, 無奈下謊報未婚,婚姻對他而言形同虛設。
英女同志告入境處歧視
Angus與任職航空業的Scott在訪問中表現得濃情蜜意,更手拖手到海旁欣賞維港景色,與一般新婚伴侶無異,但Angus直言「點解我哋作為同行伴侶唔可以申報(婚姻狀況)」,又謂兩人均有工作,申報已婚在財政上沒任何着數。
早 前亦有女同性戀者不滿入境處拒絕發出受養人簽證而提呈司法覆核。申請人QT與伴侶於2011年在英國進行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伴侶其後獲本港公司聘用,擬替QT申請受養人簽證遭拒,導致本於英國任職企業高層的QT無法取得香港身份證而變成無業遊民。 QT認為入境處做法歧視同性戀者,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遂入稟興訟。案件早於本年5月開審,仍有待法庭頒佈裁決。
■記者楊思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857
變性人W判有權結婚 無助修例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本報訊】前年終審法院判定變性人有權結婚一案轟動全港,更迫使政府修訂《婚姻條例》,惟去年遭泛民及建制聯手否決。關注同志組織批評政府一直視同性伴侶為二等公民,呼籲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陳志全斥政府為最大僱主拒檢討
香 港女同盟會昨發聲明指,政府涉違《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又稱政府雖不能解僱涉事員工,但認為該員工極可能因此不獲晉升,促政府立即就性傾向歧視 立法。該會幹事煒煒引述個案指,有港人同性伴侶早年在加拿大結婚,回港後關係轉差欲離婚,但因本港並不承認同性婚姻,故二人須到外地分居半年,方能完成離 婚程序。她稱,二人因私人理由,至今仍未離港分居,須向加國使館求助,「婚都離唔到,好怪誕」。大愛同盟總幹事梁紹輝批評,本案反映政府一直視同志為「二 等公民」。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則稱,雖然變性人W獲判有權結婚一案,未有為同性伴侶爭取權益,但他引述終院判詞指時下婚姻不應只以 生育為目的,認為有指導作用,對日後再爭取修訂《婚姻條例》有利。他亦批評,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在性小眾議題上一直推搪,既不主動檢討法例,亦不帶 頭給予員工同性伴侶福利,也不肯討論民事結合,讓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伴侶相近的待遇,迫使他們尋求司法覆核。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認為,婚姻雖是一種制度,但也是一種文化,不應由法官「一個人代表晒全香港」,應先交由立法會討論,或取得社會共識。
■記者馬志剛、于健民
Angus(左)與英籍伴侶Scott曾接受有線新聞採訪,兩人表現甜蜜,結伴到海旁欣賞維港景色。相片經特別處理
【本 報訊】同志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去年決定與相識9年的男友共諧連理,在新西蘭註冊結婚,並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更新婚姻狀況,今年再用配偶身份向稅務局報稅。惟兩 局均拒絕申請,指婚姻的定義僅涵蓋「男女」及「夫妻」。高級入境主任幾經投訴後無果,於上周四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兩局的做法違憲及歧視,爭取同 志平權。記者:歐陽聯發 陸羽平
洋名Angus的申請人梁俊光(譯音)於2002年加入入境處,任職入境事務主任,翌年晉升為高級入境事 務主任。他在長達百多頁的入稟狀透露,自中學已發現自己的性傾向,2005年與外籍的Scott Paul Adams認識。兩人於2012年拍拖,相愛兩年後決定於去年4月18日在新西蘭舉行私人婚禮,並於4月30日正式取得結婚證書。
向公務員局申請改已婚被拒
Angus在婚前曾按《公務員事務規例》去信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即將結婚,申請更改婚姻狀況,返港後收到局方回覆,指他和丈夫在新西蘭的結婚不符《婚姻條 例》的定義,局方指條例下婚姻僅解釋為一男一女的締結,故拒絕他申請為已婚。Angus多次與公務員事務局交涉,但局方只是重申立場。
Angus 認為政府一向承認外國法例認可的婚姻,政府今次的決定是基於他們是同性結婚,他遂於去年7月24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政府性別歧視。然而平機會指性傾向 歧視非現存法律管轄範圍,個案亦不屬性別歧視,故不予受理。Angus在入稟狀指,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令他及其丈夫無法享有身為已婚公務員及其配偶的福利 及津貼,即他不能將其夫列為緊急聯絡人,其夫也不能享用醫療及牙科保健。
另外,Angus於今年5月打算向政府報稅,但他發現電子報稅系 統不容許他將配偶性別設為男性。稅務局回覆他查詢指,根據《稅務條例》,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認為他和丈夫的同性婚姻無效。入稟狀透露,一名高級評稅主任 曾回應Angus,指系統並無歧視他的配偶選擇,局方並不接納任何同性婚姻,他不會比女同性戀者蝕底。
斥稅局令同性家庭多交稅
Angus 其後於9月以書面向稅務局申請與丈夫合併評稅不果。入稟狀指Angus原先考慮離職全力照顧父母,但局方的決定令丈夫無法享有已婚人士免稅額。他指免稅的 原意是減輕已婚家庭的負擔,稅局的做法變相令同性家庭須交更多稅,造成不公。他曾就事件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然而署方在10月27日正式拒絕受理。
Angus 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入稟狀引用美國最高法院今年6月頒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歷史性裁決,指每個人均有權自主決定配偶性別;同性伴侶同樣會養育子女,故他 們值得與異性家庭享有相同權利。公務員事務局以及稅務局的決定違反《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人權法)》、《性別歧視條例》,以及政府一貫提倡的反 性傾向歧視政策。
Angus希望法庭頒佈聲明他與Scott的同性婚姻具效力,並下令兩局給予兩人得到與異性伴侶同等待遇。
記者曾向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查詢,兩局均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記者傍晚透過大廈對講機聯絡到申請人Angus,不過對方表示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L258/15
Angus爭取同志平權事件簿
2002年:入職入境處
2012年:與相識7年的Scott拍拖
2014年3月27日:去信公務員事務局通知即將結婚
4月18日:與Scott在新西蘭結婚
4月30日:收到公務員事務局來信,指同性婚姻不符《婚姻條例》定義
8月26日:平機會指個案亦不屬性別歧視,不予受理
2015年5月:兩人欲以已婚身份報稅,但發現報稅系統不准將配偶設定為男性
6月9日:收到稅務局來信,指兩人婚姻無效,不符《稅務條例》中夫妻的定義
10月27日:申訴專員公署拒絕受理其投訴
12月24日:入稟爭取同志平權
資料來源:入稟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849
為報稅無奈謊報未婚
【本 報訊】Angus與英籍伴侶Scott並非首次成為新聞主角,兩人年中曾接受有線新聞採訪,批評稅局指引有違《稅務條例》。Angus受訪時指,他婚後透 過稅局電子報稅系統填寫婚姻狀況,但系統顯示資料輸入錯誤,並提示「你與你配偶的稱謂必須不同」(圖),否則未能轉往下一頁填寫。Angus為完成報稅, 無奈下謊報未婚,婚姻對他而言形同虛設。
英女同志告入境處歧視
Angus與任職航空業的Scott在訪問中表現得濃情蜜意,更手拖手到海旁欣賞維港景色,與一般新婚伴侶無異,但Angus直言「點解我哋作為同行伴侶唔可以申報(婚姻狀況)」,又謂兩人均有工作,申報已婚在財政上沒任何着數。
早 前亦有女同性戀者不滿入境處拒絕發出受養人簽證而提呈司法覆核。申請人QT與伴侶於2011年在英國進行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伴侶其後獲本港公司聘用,擬替QT申請受養人簽證遭拒,導致本於英國任職企業高層的QT無法取得香港身份證而變成無業遊民。 QT認為入境處做法歧視同性戀者,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遂入稟興訟。案件早於本年5月開審,仍有待法庭頒佈裁決。
■記者楊思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29/19430857
變性人W判有權結婚 無助修例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本報訊】前年終審法院判定變性人有權結婚一案轟動全港,更迫使政府修訂《婚姻條例》,惟去年遭泛民及建制聯手否決。關注同志組織批評政府一直視同性伴侶為二等公民,呼籲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陳志全斥政府為最大僱主拒檢討
香 港女同盟會昨發聲明指,政府涉違《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又稱政府雖不能解僱涉事員工,但認為該員工極可能因此不獲晉升,促政府立即就性傾向歧視 立法。該會幹事煒煒引述個案指,有港人同性伴侶早年在加拿大結婚,回港後關係轉差欲離婚,但因本港並不承認同性婚姻,故二人須到外地分居半年,方能完成離 婚程序。她稱,二人因私人理由,至今仍未離港分居,須向加國使館求助,「婚都離唔到,好怪誕」。大愛同盟總幹事梁紹輝批評,本案反映政府一直視同志為「二 等公民」。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則稱,雖然變性人W獲判有權結婚一案,未有為同性伴侶爭取權益,但他引述終院判詞指時下婚姻不應只以 生育為目的,認為有指導作用,對日後再爭取修訂《婚姻條例》有利。他亦批評,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在性小眾議題上一直推搪,既不主動檢討法例,亦不帶 頭給予員工同性伴侶福利,也不肯討論民事結合,讓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伴侶相近的待遇,迫使他們尋求司法覆核。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認為,婚姻雖是一種制度,但也是一種文化,不應由法官「一個人代表晒全香港」,應先交由立法會討論,或取得社會共識。
■記者馬志剛、于健民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