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翠華告小店金翠華侵權索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06/1864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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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集團翠華要求法庭頒令小店改名及支付損害賠償。

【本 報訊】前年上市、市值近67億元的港式茶餐廳連鎖集團翠華,指控旺角一家小型食店以「金翠華茶餐廳」名義經營,掠奪翠華多年成果,侵犯註冊商標,導致損 失。翠華控股旗下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阻止小店侵犯註冊商標,並頒令該店改名及支付損害賠償和訟費。

稱店名混淆 故意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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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華茶餐廳位於旺角道,主打車仔麵及小食。羅日昇攝

原告分別為翠華控股旗下的誠發有限公司及采華企業有限公司,擁有翠華商標。入稟狀先介紹公司發迹史,指翠華由1970年代一間位於新蒲崗的茶餐廳,至今發展成連鎖飲食集團,在港澳及內地分別擁有29間及12間翠華。

入稟狀續指,原告一直致力經營品牌形象,建立優良聲譽,本港或國內外傳媒及遊客,有口皆碑。公司自2005年起,先後榮獲「全國消費者最喜愛香港名牌」及「中國十大馳名餐飲連鎖品牌」等獎項。

惟 原告早前發現一間名為「金翠華茶餐廳」的食店,自2012年底開始在旺角道48號地下經營,店名與翠華相近,容易使人混淆,相信該店故意誤導,不費吹灰之 力,掠奪翠華多年來建立的品牌商譽,卻沒作出補償,佔盡翠華便宜。而且該店食品及服務質素均遠遜於翠華,令翠華聲譽受損。原告遂控告經營該店的新華建築工 程有限公司及其單一董事兼股東曾品善。

記者昨日到金翠華茶餐廳採訪,只見店舖面積不大,主打售賣車仔麵及煎釀三寶等小食,也提供碟頭飯,價錢頗相宜。店舖門面及裝潢,亦與翠華大相徑庭。

「人哋有錢 告都冇法」
記者查問翠華告金翠華侵權一事,侍應稱:「兩間咁唔同,名都唔同……人哋有錢,要告我哋都冇辦法。」又謂東主不常來。

根據本港飲食網站OpenRice顯示,港島有另一間茶廳也有「翠華」二字,叫新翠華,開店多年頗獲好評,在2012年初,食客發現他的招牌用紙遮了「華」字,至2013年初,改名新翠雅。翠華的公關公司表示,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3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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