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營運梁粉基地 林新強年搵千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40801/1881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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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本是i-LegalService最大股東。資料圖片

【本 報訊】面臨罷免動議的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早前被揭發隱瞞他曾任董事的公司i-LegalService與律師會有業務往來。《蘋果》調查發現,該公司由林 新強妻子古凡「打骰」,現時為「梁粉組織」香港專業聯盟管理位於中環中心地下的「專業聯合中心」。近萬呎的中心場地是市區重建局以象徵式1元租給專業聯 盟,聯盟自2006年起將中心「外判」予林的公司營運,每年只向林收10萬元行政費,但林新強夫婦透過出租場地辦課程講座,估計每年收益達千萬元。
記者:梁御和

早於2000年,由香港律師會等多個專業團體組成的香港專業聯盟,就獲市建局以象徵式1元年租,在中環中心地下開設佔地9,000多平方呎的專業聯合中心,內裏設有演講廳、課室及會議室等設施,供團體及公司租用,美其名是要為業界提供場地舉辦課程講座,以提升競爭力。

演講廳日租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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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萬呎的專業聯合中心06年起「外判」予林新強夫婦公司營運。
羅君豪


開 設初期,中心由生產力促進局以非牟利形式管理,不時舉辦與行業有關的課程講座。但記者翻查資料,自06年起,專業聯盟卻突然改與私人公司i- LegalService簽訂管理合約,由i-LegalService單一持有的國際商業通有限公司負責中心的管理營運。合約指明i- LegalService屬「財政獨立」,要承擔營運損失,變相是自負盈虧,並每年向中心繳付約10.6萬元行政費。

根據該中心最新租場 價目,一間普通課室日租由6,000至9,000元不等;至於可容納近200人的演講廳,日租1.2萬元。以全中心平均七成出租率推算,扣除每月管理費、 差餉等約10萬元雜項開支,i-LegalService每年收取的租金可達千萬元。記者再翻查專業聯合中心財務報表,發現每年除了收到由i- LegalService繳交的10.6萬行政費外,並無其他營運收入,換言之租金收益扣除行政費後,全數由i-LegalService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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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早前報道,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本是i-LegalService最大股東,但於2012年當會長前,將全數股份轉讓至另一位股東、離岸公司 Silverlink,令其持股增至45%。Silverlink與林新強關係密切,因為它持有的另一間本地公司Prima Assets,董事就是林新強與妻子古凡。古凡現時也是i-LegalService的股東及董事,持有20%股份。i-LegalService餘下 35%股份,由上市公司貿易通持有。

續租報稱「收支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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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者曾到中心查詢,職員指「老闆」古凡正放產假,也拒絕透露該公司的管理及營運收支。市建局發言人指,去年與專業聯合中心續租三年時,曾要求中心提交財務報 告,發現是「收支相抵」,故繼續以象徵式1元年租與該中心續約。以此計算,最有可能的解釋是該中心在i-LegalService營運下,每年的人工、內 部行政費用等營運開支高達千萬元,幾乎抵銷了所有租金收入。

本報曾就此事多次向律師會查詢,惟一如以往,至截稿前未獲回應;記者連日來多次致電林新強,同樣未獲回覆。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01/18818699

林新強上位靠埋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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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強與古凡的結婚證書顯示,林當時為離婚人士。

【本報訊】香港律師會有份創立的專業聯合中心涉及龐大租金收入,卻不避嫌地交予律師會會長林新強的妻子古凡負責管理收租。有律師指,相信會內理事其實早清楚有關利益衝突。

有熟悉林新強的律師透露,林新強妻子古凡負責管理專業聯合中心,「一個月幾萬蚊人工」。在英國完成學位的林新強,在律師會內的支持度原本不高,難以與其他在港大畢業的同業競爭,惟後來林成功與律師會前會長周永健「埋堆」,終獲選入理事會,再扶搖直上成為會長。

翻查林新強與古凡的結婚證書,兩人於2008年結婚,為兩人主持婚禮的,正是當年的時任律師會副會長王桂壎,王其後也當選過會長一職,現為律師會理事,顯示理事會成員早已清楚林新強與古凡的關係。

獲周永健帶挈

林 新強在2004年5月初次獲選為律師會理事,無獨有偶,負責管理專業聯合中心的國際商業通有限公司也在2004年7月創立,雖然當時仍未獲批聯合中心的管 理權,但該公司已使用聯合中心做登記地址;而周永健當時也是國際商業通董事之一,至2009年才辭任,顯示該公司與律師會及專業聯合中心的關係早已密不可 分。

至於被指「帶挈」林新強上位的周永健於1998及1999年出任律師會會長,卸任後一直擔任理事,不時代表律師會發言。2004年, 會內因專業彌償基金爭議,有會員提出罷免時任會長葉成慶及包括周永健在內等四位理事後,周才轉為低調,林新強也在同年首度獲選成理事,成功「上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01/18818701

梁振英創專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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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聯合中心在2000年由香港專業聯盟成員創立,而當年的發起人正是梁振英。資料圖片

【本報訊】專業聯合中心在2000年由香港專業聯盟成員創立,成員包括香港律師會等10個專業團體,而當年的發起人正是現任特首梁振英。翻查現時聯盟的理事名單,不少人皆為資深「梁粉」;親建制組織也不時租用中心場地作愛國講座。

親建制組織不時租場
香港專業聯盟由香港律師會、香港測量師學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十大專業團體組成,發起人則是現任特首梁振英。至於早前倡議發展郊野公園的劉炳章、以及曾為陳茂波在立法會選舉拉票的區嘯翔等資深「梁粉」,也是現任聯盟理事。

由 聯盟設立的專業聯合中心位於中環核心地帶,佔地9,000平方呎,設有可容納近200人的大型演講廳,有三間可容納70至80人的課室、兩間培訓室及兩間 會議室。香港律師會每年也會在該處舉辦專業進修(CDP)課程;不少親建制組織如幫港出聲曾租用中心討論政改;近日也有多名內地學者獲邀到中心演講廳舉辦 一國兩制白皮書及基本法研討會。

市建局發言人指,檢視過中心的收支狀況後,得知中心平均出租率達六至七成,除每年象徵式支付的1元年租,每月還向中環中心繳交管理費、冷氣費及差餉等,平均雜項開支約10萬元,所以決定續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01/18818703

理事會發信死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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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峰反駁理事會的信件自相矛盾和斷章取義。資料圖片

【本報訊】律師會本月中的會員大會表決會長林新強的罷免動議。該會理事會上周四去信會員,表明全體理事力撐林新強,又引述英國智庫研究員稱白皮書指法官為治港者的言論源於官方繙譯錯誤。

提出罷免動議的律師會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建峰反駁,理事會信件自相矛盾和斷章取義。

委員反駁斷章取義

理事會在該信明言將會反對罷免林等三個動議,又斥傳媒對林的言論斷章取義。該信重申,律師會6月底已就白皮書發聲明,強調一國兩制必須靠法治和司法獨立來維持。林新強也對傳媒指白皮書並無新意。

該 信又引述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Chatham House)高級顧問研究員夏添恩(Tim Summers)的文章,指白皮書英文版把「治港者」錯誤譯作「行政管治者」(the original Chinese has been mistranslated as"administrative" in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paper)。

任建峰質疑,斟酌中英文繙譯是轉移視線。該信表明捍衞司法獨立,卻無視白皮書表明法官必須愛國的政治要求;引述林稱白皮書毫無新意,卻形容白皮書加強落實《基本法》,「封信攞一兩句佢(林)嘅quote,又唔攞佢答得好核突嗰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01/18818706

離婚娶年輕11年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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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強前妻林寶苓。

【本報訊】負責管理每年千萬元租金收入的i-LegalService Limited,其董事及股東古凡,原是林新強的助理律師,兩人「撻着」後,林新強不惜與結婚近20年的前任妻子離婚。據悉林新強及古凡現時育有兩兒,古凡也儼如林的左右手。

與前妻結婚逾20年

有熟悉林新強的律師透露,林新強在英國讀書期間,認識了第一任妻子林寶苓,在完成學位,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後,兩人便迅速結婚。

林新強出道初期,在其他律師行工作的林寶苓「愛夫心切」,不時會關照林新強,「林寶苓寧願自己唔做,都畀好多生意林新強,尤其係啲銀行客」。

可惜這段婚姻經不起歲月考驗,林新強與比自己年輕11年的助理律師古凡「撻着」,更不惜與結婚近20年林寶苓離婚。該律師憶述,「當年(搞離婚)都嘈得幾大鑊」。林與古於08年9月結婚,在淺水灣影灣園擺酒。

根據資料,古凡早於2000年已是i-LegalService Limited的總經理,當時她年僅29歲,負責該公司的業務推廣等日常運作。三年後她再扶搖直上成為該公司董事之一,並獲轉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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