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 星期五

圍堵事件 港大兩報警拘學生  教職員譴責校方 馮敬恩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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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事件 港大兩報警拘學生 
教職員譴責校方 馮敬恩今提堂



馮敬恩前晚被捕,並到西區警署協助調查。李家傑攝

【大學爭自主】
【本 報訊】在港大校方主動報警後數月,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昨日被警方落案起訴,指他在今年1月26日的港大學生圍堵港大校委會事件中,涉嫌觸犯刑事恐嚇、 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及行為不檢等4項罪名,馮敬恩獲准保釋候審,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多個關注組織強烈譴責港大校方報警,有港大教職員直斥:「學校係 教導學生,而唔係報警拉學生,簡直離晒譜!」
記者:謝明明

現年22歲的馮敬恩前晚在荃灣寓所被警方拘捕後,直至昨日凌晨近2時才獲准以1萬元保釋。馮離開警署時表示,案件正交由律師處理,暫不便評論事件。警方稱已落案起訴馮敬恩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交替控罪、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馬斐森稱盡量提供協助


李峰琦

案發於今年1月26日,港大校委會在港大研究大樓開會時,有人企圖衝入大樓。警方表示當晚收到保安員報案,要求警方協助。事件中有玻璃門、防火門、保安站崗台及路燈受損。當晚新任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和校長馬斐森被場外學生圍堵,一度被困大樓。

香港大學回應稱,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大學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現任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昨表示,據其了解,馮敬恩涉嫌控罪中,刑事恐嚇是指涉嫌令李國章受驚嚇;強行進入是指涉嫌用暴力方法進入大樓;刑事毀壞是指他涉嫌毀壞正門玻璃門。她昨嘗試聯絡校長馬斐森,但他不在港,只回應說會盡量提供協助。

孫 昨約見校方危機小組及港大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康諾恩,她向《蘋果》引述康諾恩稱,港大秘書處於保安在圍堵當晚報警後,應校委會成員要求及獲校方中央管理小組 授權,2月再次報警。孫批評校方報警不恰當,指大學作為教育機構,不應視學生對校方的示威為刑事罪行,她向康提出不希望大學再向警方提供任何資訊,保護學 生。

《學苑》:只有勇往無後退



港大學生會官方刊物《學苑》發出題為「恐懼之為虛妄,正與無畏相同」聲明,直斥以自由立名的港大,將力圖捍衞這份自由的學生親手拱手,「以校委會為恥、以港大為傲」,又誓言「向無恥勢力宣告,學生從此只有勇往,沒有後退」。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表示,校內教職員對有學生因圍堵事件被起訴感到詫異及不高興,「學校係教導學生,而唔係報警拉學生,簡直離晒譜!」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王振星亦批評,港大校方報警不恰當,指學生只是要求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對話,相信學生沒有恐嚇或毀壞大學設施的意圖,認為校方可紀律聆訊相關學生。

學聯強烈譴責港大校方打壓學生,與政權合謀,要求港大校方立即銷案,停止以各種手法打壓學生,並回應學生訴求,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修改大學條例。

中大學生會亦強烈譴責港大校方不但拒絕與學生對話,無視學生訴求,更反指摘學生為暴民,主動向警方報案,親手將學生送往政治檢控的被告席。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22/19705153

警下一目標:前副會長李峰琦


李峰琦涉於港大圍堵事件當日企圖阻止救護車離開。

【本報訊】繼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捕後,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或成為下一個涉今年1月圍堵校委會事件而被警方拘捕的港大學生。據悉,律政司向警方提出拘捕李,指他在事發當晚企圖阻止接載「梁粉」港大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涉圖阻救護車離開
今 年1月26日港大學生圍堵校委會當晚,紀文鳳報稱作嘔、血壓飆升及生命受威脅,故召救護車。據悉,警方日前接獲律政司法律意見,律政司建議除拘捕馮敬恩 外,亦建議拘捕李峰琦。消息指,李主要涉及事發當晚企圖阻止接載紀的救護車離開,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由於李峰琦不在香港,警方前日未能成功聯絡 他,警方會在他回港後跟進處理;警方會視乎證據才決定是否起訴李。

正在台灣實習的李峰琦透過facebook證實,有5名警方重案組探員於前晚約8時半曾到其寓所,要求他就今年1月港大學生圍堵事件到警署助查;但他不在香港,已交由律師處理。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抗拒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獲合法授權或合法受僱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或抗拒或阻礙他人合法地協助上述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均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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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控罪迥異 大狀促警解釋


紀文鳳於圍堵事件當晚稱感不適。

【本報訊】警方以多項重罪檢控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有大律師認為,警方以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兩項性質完全不相類的罪名交替檢控馮,需要作出解釋。民陣指馮敬恩當日身為校委會成員,被控強行進入港大校委會會議,屬十分荒謬。

民陣:有理冇理告咗先



大律師梁家傑指出,一般而言,交替控罪會是性質類同,而輕重程度有異的罪名;例如危險駕駛,交替控罪可能是不小心駕駛。馮敬恩的交替控罪為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表面看兩者性質並不類同,警方在起訴書內應有解釋。

民 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馮敬恩當日身為港大學生會主席及校委會成員,被控強行進入港大校委會會議,的確十分荒謬。他又批評,近年警方檢控示威者,態度是「有 理冇理告咗先」,較早前已有多宗個案是到上庭階段,警方才表示證據不足而改控罪或撤控,但被告則須應付長時間的滋擾及壓力,變相等如政治打壓。

資料顯示,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先後有15名示威者被控企圖強行進入等罪名,但最後只有非法集結罪成立,企圖強行進入罪全部不成立。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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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誓追究 李國章已錄口供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校長馬斐森今年1月一同出席會議。

【本報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指在今年1月26日圍堵港大校委事件被警方落案起訴,據悉,曾公開炮轟參與圍堵學生似吸毒、並揚言要追究學生的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早前已應警方邀請協助調查圍堵事件,並錄取口供。

曾炮轟學生似吸毒

李於1月26日主持校委會會議,討論學生罷委會提出的4項訴求,結果校委會只通過成立由獨立人士組成檢討委員會檢視大學管治及管理架構。約300名港大生及校外示威者圍堵會議大樓,要求與李對話;李被困5小時後由警員護送離開。

事後李國章炮轟參與圍堵的學生看似吸毒,又指落毒者是公民黨,指摘該黨慫恿學生暴動,旨在為9月立法會選舉製造話題。李的言論惹起極大爭議,遭公民黨批評其言論信口雌黃、罔顧事實。李其後在洩密錄音帶中更揚言要追究學生責任。

港大校友關注組昨指出,在圍堵事件中,李身為校委會主席及唯一發言人,卻沒在會後向學生及公眾詳細交代詳情,令在場守候學生十分不滿,批評李國章的處理手法惡劣,應為當晚的場面負上最大責任。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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