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 星期三

銅鑼灣書店翻版  本地出版政論雜誌寄大陸  港兩傳媒人深圳判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60727/19711640

銅鑼灣書店翻版 
本地出版政論雜誌寄大陸 
港兩傳媒人深圳判囚




【本 報訊】香港傳媒人王健民、咼中校因出版政論刊物《新維月刊》、《臉譜》,前年遭內地拘查並控以非法經營罪;案件昨在深圳一審判決,王、咼分別被判監5年3 個月及2年3個月並罰款。支聯會指本案與銅鑼灣書店事件如出一轍,中共容不下港出版涉內地政治的書籍,企圖剝奪香港出版自由。學者、香港獨立評論人協會及 香港記協,均批評內地破壞一國兩制,令《基本法》淪為廢紙。 記者:陳永階 鄭啟源

本案有4名被告,其中王健民及咼中校為香港永久居民, 王還持有美國護照,但因用回鄉證回深圳,內地拒認美國身份,不能享領事保護;兩人均住深圳。案中另兩被告一為王的妻子徐中雲,另一為編輯劉海濤,均為內地 人;王和咼曾任職《亞洲週刊》,後離職並於2010年在本港註冊創辦《新維月刊》和《臉譜》,以報道中國時政新聞為主,常有一些中國政壇和高層內幕消息。

2014 年5月30日深夜,王、咼分別從家中被深圳公安局帶走,當局指他們將上述兩刊帶回內地銷售,涉嫌非法經營;案件提起公訴時一度被駁回,檢方後加控王串通投 標罪及行賄罪,指他在深圳商業活動時曾有不法行為。控方不管他們帶回內地寄售雜誌收入只有6.6萬元人民幣,認定他們非法經營所得為780萬港元,即兩本 雜誌創刊以來在香港銷售的全部收入。

評論員:中共殺雞儆猴



本 案昨一審判決。法庭認定王健民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及行賄罪罪成,三罪並罰判監5年3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下同),扣減羈押期可在2019年8月 28日獲釋;咼中校、劉海濤、徐中雲3人非法經營罪成,其中咼判囚2年3個月,罰款5萬元,扣除被羈押期可於下月29日出獄;劉海濤判監2年緩刑3年,罰 款2萬元;徐中雲判監1年緩刑2年,罰款1萬元,眾被告均表示認罪不上訴。

支聯會秘書長李卓人指,王健民被重判事件與銅鑼灣書店事件如出 一轍,中共已容不下在香港出版涉內地政治書籍,企圖剝奪香港出版指定類型書籍的自由。他指,連串事件顯示,香港人在香港做出版工作,竟被指違反內地法例, 就算相關人士不返回內地,也會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懷疑跨境執法,被挾持回內地事件,對情況感擔憂。警方發言人回覆指,銅鑼灣書店事件仍在繼續調查。

與 王健民曾是《亞洲週刊》同事的資深媒體人關慶寧指,本案是內地當局以經濟罪名處理政治問題又一案例,關認為縱使媒體報道有瑕疵惹某些政要不高興,也應循法 律途徑追究,不該用莫須有的經濟罪名對當事人治罪。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連串事件表明,北京已不能容忍香港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刻意製造這些事件殺雞儆 猴,阻嚇和震懾香港新聞出版界。

記協:侵犯港出版自由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認為,習近平上台後,大陸對本港「禁書」的反制已由「掃黃打非」升級至「清源」,引起寒蟬效應。資深評論員程翔指,中共深感香港「禁書」已成為干擾內地政局的政治鬥爭工具,故習近平要搞清源行動。

香港獨立評論人協會及香港記協發表聲明指,對於香港出版物,當局從來沒有公佈「禁書黑名單」,執法標準十分隨意;當局明顯想癱瘓和封殺目標書刊及出版機構運作,嚴重侵犯香港出版自由。聲明嚴正要求內地當局不可假法律之名無理打壓香港出版和新聞自由。

保安局回應稱,香港居民如在香港以外地方觸犯當地法律而依法被判刑,須依照當地有關法規處理,特區政府不應、亦不會干涉當地的執法硂司法及懲處制度。就有關兩名港人在深圳被判囚一事,入境處並未接獲相關求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27/19711681

不惹聖上 但得罪高官出事


本港有多本有關中共的政論雜誌出版。

【本 報訊】香港傳媒人王健民、咼中校因出版《新維月刊》和《臉譜》惹牢獄之災。據了解王健民的人士透露,王作為內地出身的資深媒體人,深諳中共政情,在朋友眼 中又屬愛國愛港人士;在報道內地負面及高層內幕時有意採取「不惹聖上」原則,加上雜誌在香港出版,本以為不會出事,未料仍逃不過牢獄之災。

翻 看兩雜誌多年所刊內容,確有不少對中共屬敏感的內容,如「總理李克強『黑眼圈』秘密」、「國安部高層驚現美國間諜」、「周永康、薄熙來政變組閣名單曝 光」、「中共政治局常委劉雲山兒子劉樂飛仗父斂財百億」等,曾引起媒體轉載;也曾傳出內地當局專門派人來港調查「洩密源頭」。

與曾慶紅秘書相熟



知 情人士指,兩本雜誌曾爆出不少中共省部級及政治局委員的負面消息,曾得罪公安部某實權高官,據悉該高官曾氣得大怒拍枱,下令廣東公安「搞」王,導致王身陷 囹圄。有說法指,王健民與國家前副主席曾慶紅的秘書相熟,有人曾想由此入手,調查王是否有竊取國家機密的證據,但未果。

此外,消息指當局 指控他們非法將雜誌帶到內地發售因而干犯所謂的非法經營罪,實際上本身難以入罪。當局於是將王健民在深圳投資合作煤氣公司時打聽內幕投標,以及王送小禮物 給相關官員拉關係等也立案一併徹查,從而才有了對王重判的理由。另有消息稱,王在拘留期間曾一度絕食抗議,不滿看守所虐待他,當局隨後才被迫「收手」並改 善其待遇。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27/19711647

林榮基:正破壞一國兩制


林榮基

【本 報訊】中共不斷打擊香港政論刊物,先後多名出版商及書店人士被捕及判囚。曾遭內地禁錮多個月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指,《臉譜》及《新維月刊》兩本雜誌 一直在港經營出版發行,雜誌仝人及撰稿員昨被中國政府指控非法經營罪判刑,事件說明中國政府不但逐步收窄香港人的言論出版自由,正破壞一國兩制。

林榮基昨就王健民等判囚發表評論,不滿《臉譜》及《新維月刊》雜誌成員被判監,認為要維護港人權益,香港要提出強烈抗議,否則,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保障香港人的《基本法》,遲早淪為廢紙。

跟蹤林電單車疑屬消防員

另方面,早前因被可疑人士跟蹤缺席7.1遊行的林榮基,正接受警方人身保護。據指,繼早前發現休班消防員跟蹤林榮基後,有人將這次跟蹤林的可疑電單車車牌交予警方調查,近日調查有進展,資料顯示該電單車疑由另一名現職消防員擁有。警方昨未有評論消息,指案件仍在繼續調查。

中共一再企圖用重刑令政論刊物噤聲,美國明鏡集團老闆何頻指,相信《新維月刊》創辦人王健民、編輯咼中校,被迫接受判決不上訴,他們已遭當局恐嚇:「不接受,可以判你更重!」

《博訊》負責人韋石則指,事件顯示香港正失去新聞自由,北京的打壓從出版物的分銷渠道,到報紙、雜誌經營者,越來越殺到埋身。政論雜誌《前哨》總編輯劉達文指,《新維月刊》案判刑較重,估計是內地政府看到林榮基爆料,所以施加壓力。
■記者鄭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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