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 星期三

拉錯智障男 9警處分  監警會裁定濫權 事主兄:遲來的公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2/19691367

拉錯智障男 9警處分 
監警會裁定濫權 事主兄:遲來的公道



智障男的兄長昨指滿意監警會結果,直斥警方處理手法不當。王子俊攝

【本 報訊】警方去年拉錯一名智障男並起訴他誤殺罪遭狠批濫權,事件擾攘逾年,監警會昨公佈調查結果,涉事9名警員被裁定疏忽職守、濫用職權及行為不當,20項 指控及旁支事項中10項證明屬實,9人需受處分,當中4人受紀律覆檢。職級最高的警司因3項指控屬實需紀律覆檢而最重罪。事主兄長認為結果還家人一個遲來 的公道,望此案是最後一單。
記者:馬志剛 鍾雅宜 紀靜雯

去年5月,警方錯誤拘捕30歲中度智障男子,指控他在美林邨誤殺七旬放狗老翁,事件揭發警方無視智障人士對答障礙,不安排家人陪同落口供,又引導他認罪及拒讓他服藥,惹來譴責,投訴警察課及平機會均接獲投訴。

有不在場證據仍起訴



監 警會昨公佈投訴警察課調查報告,9名被投訴警員共涉11項指控,而監警會調查則認為9人共涉17項指控及3項旁支事項,4項證明屬實,1項無法完全證明屬 實,6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監警會指個案性質嚴重及涉公眾利益,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更形容案件為其「個人處理過處分最嚴重的投訴」,經過討論後投訴 警察課決定接納監警會意見。

有關報告指,9名警員中以一名警司、總督察、警署警長及警長被罰得最重,職級最高的警司在知悉事主有不在場證 據後,未有徹查案件所有元素,仍起訴誤殺罪,涉濫用職權,投訴警察課起初分類作無法證實,監警會改列為獲證明屬實;該警司亦被指不合理地拘留投訴人超過 48小時、延誤調查及未徹底調查便召開簡報會,4項指控中3項證明屬實或未經舉報證明實屬而需受紀律覆核,另一項屬無法完全證明屬實而需接受訓諭。本報翻 查當日資料,於去年5月公佈拘捕消息的為沙田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匯能警司。



另外,一名總督察及警署警長亦延誤調查而被指疏忽職;一名警長錄影會面中發問引導性問題而被指行為不當;一名總督察亦無按警察指引,將投訴人身上藥物交值日官保管而被指疏忽職守,3人均需受紀律覆核。

監警會亦指兩名警員因疏忽職守而被訓諭或警告,他們分別被指錯誤記錄搜查投訴人住宅時撿走的物件數量及向投訴人提問前無作警誡等,被指疏忽職守。該會亦加入3項旁支事項,包括督察在投訴人無能力給予清晰答覆時無停錄影會議等,他與一名警員及值日官均需受訓諭。

投 訴人兼事主兄長歐先生接受《蘋果》訪問時形容結果是遲來的公道,認為監警會處理事件較投訴警察課客觀深入,結果滿意。他稱:「最難捱係細佬留喺差館嘅日 子,一早表達咗佢有不在場證據,偏偏佢哋(警察)嘅處理令我覺得合作唔係換到快啲放細佬,而係拖延。」他盼警察正視處理此類涉案人士,「希望我細佬係最後 一單」。他未計劃提訴訟,又指弟弟最初對警員或警車有抗拒,現時情緒已無大礙。警方指會因應個案,並按既定程序處理人員的紀律事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2/19691375

拘留期間無安排事主服藥


警方去年錯誤拘捕一名智障男,並指控他誤殺遛狗翁。

【本報訊】智障男被警方誤控誤殺罪,監警會報告更揭警方處理事主的藥物時多次出錯,如其中一名警員在投訴人拘留期間,沒安排他服藥被指疏忽職守,需接受警告,但毋須將此事記入其分區報告檔案內。報告亦揭發一名總督察無將從投訴人身上搜出的藥物交值日官保管。


智障男母親會見傳媒時一度痛哭。

監 警會指,投訴人是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需定時服用其帶在身上的藥物,故監警會認為警員應在投訴人被捕後,安排他服藥及接受治療,但該警員卻沒有,故 指他疏忽職守,報告指投訴警察課最初認為指控無法證實,及後監警會將指控改為證明屬實,決定向警員作出警告。另一名總督察亦被指未有將投訴人身上的藥物交 值日官保管,因而被指疏忽職守,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均認為指控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需受紀律覆檢。

監警會亦指,從一次錄影會議中可觀察到,投訴人根本沒能力給予清晰答覆,認為涉事督察應在警長繼續提問前停止錄影,但他沒有,故認為該督察需受訓諭。
■記者鍾雅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2/19691378

警工作小組被指黑箱作業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質疑警方的工作小組是黑箱作業。

【本 報訊】監警會報告指,現時警方無明確指引列出當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成為刑事調查對象時應如何處理,倡警方優化指引。事實上去年誤捕事件後,警方成立專責 小組檢討處理涉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案件的工作指引,但立會議員張超雄則批評小組黑箱作業,一直無公佈工作時間表及結果,指警方不應「懲罰咗一、兩個警員 就了事」。

監警會指,現時警方既定程序只要求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不論該人士是證人或疑犯)錄口供時,需有一位合適成人在場,但無明 確指引列出,當該名人士成為刑事調查對象時如何處理。該會認為警方應考慮優化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進行刑事調查時的指引,同時指警方已成立工作小組檢視 如何優化處理程序。。

但曾協助事主的張超雄指警方即使成立調查小組檢討亦只是黑箱作業,小組只屬警方內部討論,沒公佈工作時間表,亦無相關家屬參與,至今亦未公佈結果,他認為警方「懲罰咗一、兩個警員就了事」,指事件反映並非個別名警員出錯,而是前線警員培訓不足及制度上有問題。
■記者鍾雅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2/19691388

公眾對監警會評分3年新低


港大民研總監鍾庭耀指評分反映監警會勢面臨挑戰。

【港大民調】
【本 報訊】監警會再度就公眾對監警會的信心及觀感進行調查,結果各項評分大幅滑落,滿意度評分跌至3年來新低56.1分,監警會表現滿意淨值由25個百分點, 跌至僅餘10個百分點。主席郭琳廣稱市民對警方觀感會間接影響對監警會。民權組織批評郭混淆監警會角色,促積極發揮監察作用,才能挽回形象。

監警會第四度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進行調查,今年各項得分明顯插水。調查訪問1,002名受訪者,結果在獨立性、公平公正、效率與透明度四大範疇,認為評價正面的比率全線下跌,各按年跌3至7個百分點,創2013年以來新低。

高學歷年輕人最不滿



整 體滿意監警會表現的受訪者比率為34%,較去年40%為低,不滿比率由15%升至24%,滿意淨值銳減至10個百分點。不滿監警會的受訪者,在年輕人和教 育程度高的被訪者中尤其明顯,18至29歲受訪者中有25%認為監警會形象負面,按年增9個百分點;大專程度或以上認為監警會形象負面有21%,是各學歷 組別中最多。

港大民研總監鍾庭耀認為,越來越多人對監警會在獨立、公平公正等四個範疇給予負面評價,監警會勢持續面臨挑戰。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指,社會常希望監警會能就某些個案盡快表態,例如佔領運動與旺角騷亂,惟監警會須保持獨立公正,在調查前不便評論,或因此致兩面不討好。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監警會不受警隊形象下跌影響,是否有效發揮監察、制衡濫權警察的職能才是重要指標。他以朱經緯案為例,監警會裁定屬實,卻未見朱警司負責,「市民自然會問監警會作用係乜」。
■記者馬志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