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曾健超案 司機稱押送警身份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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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案
司機稱押送警身份不詳



各被告昨應訊後步出法庭。

【本報訊】七警案續審,控方案情指曾健超在暗角遇襲後,被其中兩警帶上停泊在龍和道一帶的一輛七人車,並送往中區警署。但是七人車女司機只在口供記錄運送了一名男子及兩名便衣警,這3人的資料一律「不詳」。

值日官未按程序記錄

曾健超早前作供指,司機與七警在車外傾談數分鐘後才開車,而押解他的兩警是陳少丹及關嘉豪。該名女司機的口供指,清場當晚她被指派協助運送疑犯及負責拘捕的警員前往中區警署,但她沒提接載警員及疑犯資料。

曾健超抵達中區警署後,女值日官未有按正常程序記下曾的資料,她在口供解釋,兩名押解警員向她稱曾只會短暫逗留,故沒有任何紀錄。

她指示3人前往會面室,並向曾說他會跟其他疑犯一同前往黃竹坑,她指曾沒投訴被打。

黃竹坑警校接見室主管昨日供稱,一名男警表示自己是拘捕曾健超的警員,他於是指示對方找同事填寫表格。負責填表的警員供稱,他問現場便衣警員「邊位係曾健超嘅拘捕人員?」,但隔了約5至6分鐘,才有人回應他,並透露自己是關嘉豪。

另外,控方昨讀出兩名快速應變隊隊員的口供,他們指清場當晚,在龍和道馬路看見關嘉豪及黃偉豪正在協助疑犯登上囚車,關黃之後離去無蹤。
案件編號:DCCC980/15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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