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910/18861252
姓陳賣家出售由阻燃紙製造的孔明燈,警方稱不屬違法。梁瑞帆攝
【本
報訊】中秋節再有市民冒險違法燃放孔明燈及因煲蠟燒傷,《蘋果》發現有人公然在網上推銷號稱用阻燃物料製造的「燒唔着」孔明燈,但消防專家指「孔明燈用阻
燃物料做唔代表唔會引起火警」,若誤入飛機航道或跌落民居,後果嚴重。警方則指孔明燈並非受管制危險物品,售賣不違法。
售賣該孔明燈的貿
易公司位於觀塘鯉魚門道,姓陳負責人稱孔明燈由內地生產,以阻燃紙製成,百分百防火,「正常會自己熄,可以喺空中停留七分鐘」。記者以68元買下一套五隻
包括紅、白及紫色的孔明燈,逾一米高的孔明燈底部有鐵線固定火源,並提醒「唔好去機場,康文署公園同海灘放!」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
師盧覺強以蠟燭及石油氣噴火槍燃燒孔明燈作耐燃測試,火力較猛的噴火槍燒了半分鐘,蠟燭則燃燒一分鐘,發現孔明燈的紙物料被燒焦但的確無着火。不過消防顧
問梁錦得指,用阻燃紙製造的孔明燈仍有危險,「阻燃只係延遲焚燒時間,點火後一樣有高溫同蔓延」。本港人口稠密,孔明燈下墜仍可能燒着地面物件。近年不少
市民放孔明燈許願,但亦發生多宗涉及孔明燈引發火警,迎月夜8時許,警方在東涌一處石灘截獲五名13至15歲青年放孔明燈,連同四個孔明燈帶署,警誡後放
行。涉事青年稱孔明燈購自附近屋邨。
7青年煲蠟燒爛凳
現時有多項法例監管
燃放孔明燈,包括不可在受管制空域、郊野公園範圍及康文署轄下遊樂場燃點,但警方指現時售賣孔明燈不違法。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孔明燈不屬受管制或危險物品,
買賣不違法,但市民燃放違法有如法律陷阱,當局需要檢討,建議立法禁放,或改良設計加上繩索,避免孔明燈飛走。
另外,過去兩日,康文署在轄下場地撿獲63噸垃圾,醫管局稱,中秋期間有一名23歲男子煲蠟燒傷送院,另外昨凌晨1時,七名青年在沙田路城門河畔煲蠟,溶蠟焚燒膠凳起火,玩火青年事後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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