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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梁粉」宋林涉貪遭內地起訴
宋林(左)在撐梁振英做特首後獲委任多項公職;圖為二人2009年出席華潤新春酒會。
【本報訊】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公告,指福建、天津、廣東省檢察機關將對4名涉嫌受賄的中共原常委及集團前董事提出起訴,其中一人為華潤前高層兼「超級梁粉」宋林。居港多年的宋林於2012年特首選舉中有份提名梁振英,事後獲梁「政治酬庸」委任多項公職。
華潤前董事長 曾提名梁參選
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公告,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及捲入貪污案,移送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指,宋林擔任華潤總經理或董事長期間,利用職級便利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今年53歲的宋林是中共黨員,生於山東,1985年加入華潤集團管理層。他2002年被委任集團董事長,曾擔任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會長,該會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代表商界擁有16票,並全數投給梁振英。
有報道指,居港30年的宋林早在梁振英選前已為其鋪路打通紅色資本網絡。宋林2012年提名梁振英參選特首,梁當選後翌年即委任宋林做太平紳士、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等公職,被外界狠批是「政治酬庸」。
宋林曾任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本來應在商界推廣防貪,惟上任不久即被內地新華社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宋涉貪。2014年4月初,宋林被中紀委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免職,港府亦於同年4月底取消其公職委任。
廉署前調查主任兼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直言感諷刺,又指梁振英身邊人如張震遠等「好多都係咁」。不過他認為,除非事件涉及梁振英,否則對其連任影響不大,又指梁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事件涉嫌利益衝突,「係有事,都UGL有事啦」。
另外3名被起訴者分別是上海市委原常委艾寶俊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潘逸陽,兩人涉嫌受賄及貪污;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鄧崎琳則涉受賄,檢察機關起訴指控3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記者袁楚雙、伍雅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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