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宣誓覆核案 梁游決定終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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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覆核案
梁游決定終極上訴



梁游今早將見記者,宣佈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因拒絕宣誓,被高等法院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2人提出上訴,上月底亦遭上訴庭駁回。梁、游決定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早會見傳媒交代詳情。另政府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4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案件將於明天作指示聆訊。

眾籌訟費遠未達標

梁、游昨午公佈,會於今早10時半在高等法院外見記者,交代宣誓風波事件的下一步行動。據悉,二人將決定申請上訴,但因準備需時,估計本周內都未能向法庭呈交上訴文件。至於二人早前表示若上訴要支付逾百萬元保證金,根據程序,二人獲得上訴許可後,才需交出保證金。二人正透過眾籌支付訟費,目標為500萬元,但至昨日為止,只籌得44萬元。

上訴庭在11月30日下判詞,全面採納人大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內容,不按規定宣誓,即喪失議員資格。梁、游可在28日內申請上訴。

此外,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本月初入稟覆核4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高院明日就案件作指示聆訊。梁國雄昨表示,他正申請法援,由於要等候法援結果,故明天會要求押後案件,而屆時他會自行出庭陳詞。他稱已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案件涉及立法會秘書的監誓責任,本身為司法覆核案答辯人的主席可獲公帑支付訟費,受影響的議員也應獲同樣安排。
案件編號:CACV224-227/16、HCAL223-226、HCMP3378-79、3381-82/16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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