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麥當勞童工捧滾油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21223/181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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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聘用的中三學生需進行清潔及廚房危險工作。司徒韋桐攝

【本 報訊】自從最低工資法例實施後,飲食業界常慨嘆請人難,加上臨近聖誕新年,人手嚴重短缺。《蘋果》發現,包括麥當勞在內的大型連鎖快餐店及茶餐廳聘用一些 年約15歲、大部份就讀中三的學生,在廚房內炸雞炸薯條,捧着400℃滾油來回走,拖地倒垃圾兼超時工作。有關注勞工權益的團體炮轟,「有冇社會責任同良 心㗎?」
記者:馮詩媚 司徒韋桐

明日就是平安夜,15歲的Jason(化名)不是忙於參加聖誕派對,而是頻頻往快餐店見工,趁聖誕假搵外快。「聖誕可以返通宵更,人工高啲㗎!」一臉稚氣的Jason說。但他根本不知道,勞工法例對青少年就業有嚴格限制。

Jason 在上水一間中學就讀中四,年初獲同學介紹到麥當勞工作,當時尚未中三畢業,屬於童工,「嗰時平均一日返4個鐘,一放學返屋企擺低嘢,5點就返工」。麥當勞 是Jason第一份工,起初只做樓面收錢,返工不足一星期,經理就叫他幫忙做廚房,「炸麥樂雞、整包、收銀、清潔等,總之邊個位唔夠人,就要頂上」。

通宵更返足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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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時於麥當勞工作的Jason(化名),揭發童工被用到盡。

住公屋的Jason,父親是地盤工,他不想加重父母經濟負擔,於是到麥當勞兼職,時薪28元。每到公眾假期返足8小時以上,另加每日40元津貼。為了賺錢,他不介意超時工作,甚至開通宵,「試過好多次唔夠人,做到收舖清潔埋,凌晨兩點幾至收工」。

Jason工作勤力很快上手,經理就將炸薯條「重任」交給他,甚至要他捧起大盆400℃滾油,倒往旁邊的容器作濾油程序,「個盆好跣手、好重,真係好危險,簡直係搵命博!」他指炸薯條工作毫不簡單,從雪櫃拿出凍薯條放在筲箕,重量如一包8公斤米,再拿去炸,之後要倒滾油。

Jason 憶述,有次差點跣倒,「好彩嗰次捧住嘅係未解凍薯條,如果係滾油都唔知會點」。他怕母親擔心,做了3個月就辭職,但近日放長假,不少同學都叫他一起做兼 職,令他考慮重返麥當勞。日前他往元朗一間麥當勞見工,經理見他有經驗,隔天便叫他上班。見工時經理說:「你肯返聖誕新年嘅話,返夠8個鐘我額外畀多60 蚊你!不過返通宵更做10至12個鐘,辛苦啲你知㗎啦。」

其實經理此舉已違反《僱用青年(工業)規例》,根據勞工條例規定,在學青少年每日最高工作時數為8小時,只限早上7時至下午7時。而僱主聘用讀中三的Jason,要他超時工作已屬違法,隨時被罰款5萬元。

麥當勞回應,會確保員工獲得應有薪酬福利和符合勞工法例的保障,上班時間會與員工溝通,獲得雙方同意。

職工總會強烈譴責
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理事陸錦城強烈譴責麥當勞:「有冇社會責任同良心㗎!」他直言廚房對孩子來說是危險地帶,遭滾油灼傷,輕則留疤,重則傷殘,兒童入世未深,根本不懂「say no」。陸錦城認為事件反映了勞工處和政府監管不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23/18111304

Burger King 翠河 也「虐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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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三男生在將軍澳翠河餐廳樓面工作(左圖),至深夜11時更換校服準備放工(右圖)。

【無良僱主】
記者巡視不同地區的麥當勞分店,其中在新界區一家分店內,發現身形高,但稚氣未除的男生在炸薯條,拿出熱騰騰的薯條時縮起身軀,深怕被滾油濺中。記者問他幾多歲時,他笑說:「我15歲喇!」更直認仍就讀中三。

另一名在掃地倒垃圾的15歲女生說:「我做咗個幾月,乜都要做㗎,除咗清潔,都要入廚房做嘢。」
其實聘請青少年做廚房工作的食肆,不只麥當勞,連其他連鎖食店,例如Burger King和有11間分店的翠河茶餐廳,都有類似情況。

記者日前於晚上10時許到翠河位於將軍澳坑口的分店,發現數名年輕侍應,其中一名僅15歲仍是中三的男生,在店內落單、倒熱茶和清潔。他收工時已是深夜11時,換回校服坐在餐廳一旁,吃過晚餐才離開。

「邊度唔夠人都要做」

至於連鎖店Burger King尖沙嘴分店,經理更向到來佯裝替15歲胞弟問工的記者說,不論是否已完成中三,只要年滿15歲便符合勞工法例,記者問:「返10至12個鐘都可以?」他說:「係,無問題,我哋自己編更嘅。」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23/18111306

刑罰過輕 律師促判監
【特稿】
不少兒童或青年為了賺外快從事勞動工作,雖然本港法例有嚴格規定,但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現時相關罰則明顯過輕,並與時代脫節,呼籲立法機關應考慮修訂法例,加強罰則。

24年從未修訂
陸 解釋,根據本港法例,童工為年齡未滿15歲人士,當中如未完成中三學業,除要有家長同意及在學證明外,亦不可在廚房、理髮店或公眾娛樂場所工作,甚至不可 處理垃圾及危險品等。至於年滿15歲的少年,只可擔任文書或管理工作;如從事清潔工作,不包括清洗機器或生產器具等。僱主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50,000元。

陸續指,去年1至5月只有兩名僱主違反規定被定罪。有關條例於1988年後未再修訂,當局需考慮判處監禁等更高刑罰。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指,現時相關法例過時,令外界以為大家不重視童工問題。
《蘋果》記者

僱用童工限制
數個月至13歲


條件
‧可聘為藝員
‧可參與非牟利演出
規限
‧僱主書面向處長申請
‧不超過8小時,上課日減至4小時
‧晚上7時後須免費接載返家

13至未滿15歲(未完成中三)
條件
‧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
規限
‧家長同意及有在學證明
‧不超過8小時,上課日減至2小時
‧只限早7晚7工作
‧不可在廚房、理髮店或公眾娛樂場所工作

13至未滿15歲(完成中三)
條件
‧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
規限
‧家長同意及有中三畢業證明
‧不超過8小時,只限早7晚7工作
‧不可搬逾18公斤物品

資料來源:勞工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24/18112361

隻手唔夠長 灼傷留疤痕 
麥當勞童工訴苦 扒爐最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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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廚房內有不少高溫扒爐,員工煎扒及清潔稍一不慎很容易灼傷。

【本報訊】《蘋果》報道麥當勞安排15歲少年從事高危煮食工作後,不少現任和前員工昨主動向本報爆料,披露在「麥記」開工受傷的辛酸經歷。15歲的楊同學(化名),覺得炸薯條已非最危險,因為食油毋須日日換;相反負責煎扒或清洗該扒爐的同事,則經常中招。

「我只係學咗一、兩次,已經要埋爐煎扒;個爐非常灼熱,有機會灼傷或俾油彈到,每晚員工要負責收爐清潔。雖然話可以戴防熱手套,但部份清潔工序因為個爐某些位置好窄,戴手套係好難做,但一唔戴手套就會灼傷,我自己同其他年輕員工都試過,疤痕好耐至褪色。」

食材好重未必夠力搬

26歲加入麥當勞的劉小姐(化名),指公司培訓忽略年輕員工體質。「我見同事教人煎扒,一味話『唔好怕熱、將扒推入啲煎多兩塊』,但佢冇諗吓嗰個年輕人又矮又瘦,隻手根本唔夠長,結果真係灼傷。此外每日要搬運嘅食材好重,15歲未必夠力。」

麥當勞回應本報查詢,繼續強調所聘員工均年滿15歲,為法例所容許,並指15至18歲人士,要獲家長同意才可入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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