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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
【本
報訊】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倡議在港引入國家安全法後,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認為,中央在港有動亂時可以援引《基本法》第18條,在港試行國安
法。日前斥有關建議不符《基本法》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再批評在港落實國安法是衝擊香港法治、破壞一國兩制;同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陳弘毅也稱在港試行
國安法違反兩制。
記者:陳雪玲 姚國雄
倡議在港引入惡法的「內地新護法」饒戈平有「知音人」。本身為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的梁美芬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若香港像台灣般出現佔領立法會等情況,不排除中央可以援引《基本法》第18條在港試行國安法。
衝擊香港法治
梁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8條第3款,全國人大常委會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及港府意見後,可對《基本法》附件三作出增減,並引入關於國防、外交,以及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法律,毋須經立法會審批。
梁美芬強調透過附件三增加全國性法律,與《基本法》23條沒有衝突,指香港《基本法》23條現正懸空,故有憲制理由實施全國性法律。
日
前曾批有關建議不符《基本法》的曾鈺成,昨出席一公開活動後被問及梁的「援引論」時稱,法律存在與否是客觀事實,某些全國性法律根本不適用於香港,「如果
因為出現某些情況,就話要用,咁對法治精神係好大嘅打擊,大家都唔想見到」。他重申引入國安法是「破壞一國兩制、衝擊香港法治」,強調若要實行,應循正當
途徑修改《基本法》,但認為此做法不太可行,「(因為)會有好大爭議」。
與饒戈平同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亦不認同引入國安法。陳弘毅指有關條例過於嚴厲,亦有違一國兩制,相信有人或在內地一些學術研討會上提出相關意見,但據他所知,沒有人深入研究或提出論證支持。
陳進一步指,即使特區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根據當年的立法草案內容,香港沒有人試過干犯相關罪行,舉例指:「有人闖入軍營或者驅趕內地旅客等行為,都毋須由23條去處理」。
李卓人轟離譜
泛民主派狂轟饒戈平與梁美芬引入惡法。其中工黨主席李卓人批評饒戈平的言論「威嚇」港人,明顯有政治考慮,擔心若在港實施國安法,港人將失去自由。
對於梁美芬的援引論,李直言「非常離譜」,指《基本法》第18條針對動亂,反問梁:「乜佢?家覺得香港好亂咩?點解一個讀法律嘅人,咁唔識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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