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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基傑昨天昨天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1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和三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資料圖片
【本報訊】已婚輔警以手機偷拍小巴女乘客,警員接報到場從他的手機及搜出的四張記憶卡,揭發他於兩年間,分別於公司更衣室和公眾地方,偷拍多名女子的腿、胸和裙底,甚至姪女的淋浴春光。輔警稱因喜愛觀看女性身體而偷拍,並變成習慣。
小巴犯案揭偷拍癖好
被
告梁基傑(46歲)本身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現時無業,昨天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1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和三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關注偷拍姪女(28
歲)屬違反誠信,辯方指被告當日飲了酒,才一時膽大偷拍當時暫居他家的姪女。裁判官還押被告至下月7日,等候心理及背景報告判刑,又着控方查詢姪女會否原
諒被告。
2011年12月14日凌晨,被告在旺角乘小巴前往屯門,偷拍正睡覺的女乘客時被發現,兩名警員奉召到場,檢查被告的手機及四張
記憶卡,發現內藏24段偷拍片段,拍攝時間始於2009年底。其中18段是被告在尖沙嘴國際廣場更衣室,偷拍五名女同事更衣,另有兩段屬被告在屯門友愛邨
寓所,偷拍姪女淋浴。
其餘片段紀錄被告在旺角彌敦道、輕鐵友愛站和西鐵列車等,偷拍女士的腿、裙底和胸部大特寫。被告解釋因覺得被拍攝女子的雙腿或下半身很漂亮,所以偷拍,又說偷拍習慣已持續一至兩年。辯方補充被告已婚,妻子居住內地。
案件編號:TMCC6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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