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七警曾健超 兩案提堂 控方證人幾乎全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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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涉毆打曾健超的警員,昨離開法院時沒回應記者提問。

【本報訊】去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變電站發生的「暗角七警」事件,涉毆打公民黨成員兼註冊社工曾健超的七名警察,與事件中的投訴人曾健超,昨分兩案於東區法院提堂。兩案將傳召59名控方證人,七警案的證人絕大部份是警察,而曾健超襲警案則清一色全是警察。
記者:蘇曉欣 蔡少玲

獲 安排昨先行「出場」應訊的七警,現已停職。他們分乘兩架私家車到庭,在法院正門下車步入法庭,其中三人戴口罩和太陽眼鏡遮面。七名被告依序為有組織罪案及 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 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

被控兩罪警神情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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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指於去年10月15日於龍匯道政府大廈變電站外惡意傷害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被加控普通襲擊罪,指他於同日 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毆打曾建超。庭上面對兩項控罪的陳,狀甚緊張,雙手全程繃直並緊貼大腿兩側;而關亦一直愁眉深鎖,顯得相當擔心。被告毋須答辯,押後至 下月17日等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襲警案押後至12月

控方透露將傳召33名證人,大部份為警察。據知首名證人是曾健超,相關片段亦將呈堂作為證供,另證人亦包括醫生,相信就曾的傷勢作供。七名被告各准以1,000元保釋,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討論本案案情。
案件編號:ESCC3432、3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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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案押後 與七警未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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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昨在提堂後離開法院,向市民和支持者致謝。張志華攝

七警辦妥保釋手續離開法庭,曾健超幾乎同一時間抵埗,但雙方未有機會碰面。曾甫步入法庭,庭上黃絲拍掌為他加油,曾合十致謝。

曾 健超(40歲)被控一項襲警和四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方透露會有26名控方證人,全部為警務人員。控方原要求曾進行答辯,但辯方大律師麥嘉 汶指手上只有控方的簡單案情文件,要求押後答辯;又指得悉另一有關的案件已押後至下月再訊,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9日再訊。但是控方認為押後七周太久,辯 方反駁指控方在事件上亦拖延一年後才作檢控,警方既有長時間準備,理應也給辯方多些時間,結果法庭接納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9日先進行預審。

曾 健超被指去年10月15日於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面的花槽,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11名警務人員,包括警長黃凱文和張善恒、警員張嘉恒、李俊傑、林展 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黃偉諾、周修民;並指他其後在花槽上,四次抗拒制服他的四名警務人員,包括警長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和高級督察傅 駿業。

曾在庭外向傳媒發表簡短發言,先向香港市民和支持者致謝,再講出16字宣言「尋求公義、勇敢面對、政治打壓、不屈不撓」,之後離開。
案件編號:ESCC3432、3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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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絲黃絲港鐵站打架 四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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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與支持者高舉支持警察口號,支持涉嫌毆打曾健超的七警。張志華攝

【本 報訊】暗角七警案與曾健超疑襲警案昨同庭提堂,黃藍絲陣營各自號召支持者,到東區裁判法院撐場。法院門外壁壘分明,雙方除互相叫罵,警方昨深夜發稿,指4 名來自不同陣營人士,因政見問題,下午4時38分左右,在港鐵西灣河站互相推撞打架,全部受傷送院。警方調查後,以涉公眾地方打架,拘捕全部4人。

警 方新聞稿指出,4名涉案人士來自兩個陣營,指4人在太安街步行往西灣河站期間,因政見問題爭執,邊行邊推撞,到站外動武互毆,4人在車站月台被截停,全部 報稱受傷到東區醫院治理,送院時清醒。其中一邊陣營有3人,包括一名54歲譯音姓高男子,報稱受背傷;其餘同行的66歲姓黃及57歲姓趙女子,則報稱右面 龐及左面龐受傷。另一陣營,只有一名37歲姓劉女子,報稱面、右手及左腿受傷。警方拒評涉案人士屬藍、黃絲或所屬團體名稱。

四眼哥哥播七警新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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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絲帶同諷刺政府官員疑濫捕濫告的紙板及標語到法庭外支持曾健超。易仰民攝

保衞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及多名撐警藍絲昨一早到法院示威,其間傅播國歌及撐警歌曲以示支持,稍後撐警大聯盟召集人李偲嫣亦到場,藍絲幾近霸佔示威區。

七 警在提訊後辦理保釋手續,有「四眼哥哥」之稱的社運人士鄭錦滿故意在各人身後幾個身位,以手機大聲播放有關七警的新聞片段,但各人沒反應。七警離庭時,劉 興沛、陳少丹及黃偉豪帶口罩及太陽眼鏡遮臉,黃絲見狀即上前嘲笑三人「唔係好憎人戴口罩㗎咩?唔見得人呀?」反之藍絲等人一看到七警步出法院,隨即拍手, 李偲嫣更多次高舉大拇指讚好。

黃絲人數明顯較少,一度被藍絲嘲「得小貓兩三隻」,直至下午有20多名黃絲撐黃傘現身。雙方不斷對罵,並就示威區分配問題起爭執,最後需警方介入調停。

七警與曾健超進出法院時,藍黃絲均情緒高漲。曾離庭時接受記者訪問,藍絲即大聲講話圖蓋過其聲量。曾及後乘的士離開,即被多名黃絲支持者包圍。
■記者蘇曉欣、陳美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020/19340285

李偲嫣擬舉手機遭請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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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網上雖早已瘋傳七警之相片,但有傳媒首次看到各人廬山真貌後,竟在法庭內偷拍。就連撐七警的李偲嫣亦「唔執輸」,趁開庭時在公眾席擬舉手機,即時被後座市民舉報,惟李否認,庭警經調查後最後「釋放」她。

now記者偷拍或被控

成功在逼爆的東區法院第一庭霸得一席的李偲嫣,甫開庭即偷偷舉手機圖拍攝七警「背脊」,在其身後的市民即向庭警「通水」,庭警即叫李離開進一步查問,惟李多番解釋並拒絕,直至有市民說「阻差辦公喎」,她方肯離開。李並叫記者幫手證明手機內無庭上拍攝的相片,但遭拒絕。

此 外,不少記者昨紛紛用眼及筆記下七人特徵,以核對清楚庭外各拍照片各被告身份。其中now TV高級記者王耀楊(圖)竟在七警入庭後高舉手機拍攝他們容貌,辯方律師發現即向庭警投訴,庭警其後抄下王的個人資料及沒收手機,更表明可能票控他。王在 庭外無奈道:「我都知唔可以影,但心態上諗到七警咁難認,所以影低自用,方便工作。」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在法庭內攝影或企圖拍攝,均可被判罰款250元。
■記者陳美莉、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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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工會拒資助七警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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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離庭時分乘兩架私家車離開,被大批傳媒及人士包圍。

【本 報訊】涉於去年佔中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員昨提堂,由警務督察協會和警察員佐級協會成立、援助在佔中執勤的警務人員的「日峰行動兩會支援小 組」,早前在警隊內部籌得逾1,000萬元,該小組明言不會出錢協助七警打官司,以免被指涉及包攬訴訟。據悉,七警至今尚未向該小組要求提供協助。

免被指涉及包攬訴訟

警 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日峰行動兩會支援小組拒絕資助七警打官司,除為免被指涉及包攬訴訟等違法行為外,另一原因是小組向警隊同袍籌 得的1,000萬元,目的是向在佔中期間執勤的警務人員提供適切援助,「並非只為該七名夥計而籌款」。他估計除七警案外,現時最少尚有幾宗個案需要提供援 助。但他強調,若七警提出其他求助,如生活經濟出現困難,小組會提供適切援助。


據悉,該小組成員早前曾與七警作非正式會面,向七警表明小組不會資助他們打官司的立場,「小組成員同佢哋講明,唔會出錢資助打官司,除咗包攬訴訟問題外,另一考慮係七個人合共嘅律師費會好龐大,小組籌得嘅1,000萬元根本唔夠畀,佢哋都明白小組嘅難處」。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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