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倘申請公務員法援獲批 7警打官司市民找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024/1934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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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去年在佔領運動期間,疑遭7名警員帶到暗角毆打。

【本 報訊】涉嫌毆打示威者曾健超的七警被控,面臨巨額訟費,連兩警察工會都表明無法資助,不過據悉七警正考慮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專為因執行職務被控公務員而設 的「公務員法援」,如果申請獲批,意味七警的訟費最終將由納稅人承擔。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指,當局審批申請時須考慮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有否違規;立法 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若政府以公帑為明顯的刑事行為辯護,公眾將難以接受。
記者:林偉聰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77條,公務員 因執行職務而被刑事起訴,可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法律援助,規例將刑事罪行分為3類,涉及貪污的罪行均不會獲得援助,違反交通條例的罪行有一套特定準則處 理;至於其他罪行,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信納被告是執行職務時觸犯有關罪名,而罪名亦是與其職務直接相關,被告則可獲政府提供法律代表。

在去年佔中期間被起訴涉嫌毆打示威者曾健超的七名警務人員,早前已被兩個警察工會拒絕資助其訟費,工會原本為受佔領影響的警隊人員及家屬籌得千萬元。據了解,七警正考慮根據上述規例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法援,一旦申請獲批,七警的訟費將全數由公帑支付。

被告可指定抗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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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熟悉公務員規例的人士指出,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涉事的公務員就可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相對向法援署申請法援要經過入息審查,477條呢個申請就寬鬆得 多,而且由公務員事務局審批,一般都會獲批」。根據規例,如申請獲局方接納,局長會授權律政司司長或法援署署長為被告委聘律師及大律師,不過會徵詢被告意 見,「相關公務員可以指定搵邊個律師代佢抗辯」。

該熟悉規例人士亦指,並非任何在當值期間觸犯的罪行都會被視為與職務相關,以早前在旺角 警署強姦報案少女的警員梁禮仲為例,雖然事發於他當值期間,但有關罪行並非其職務一部份,即使梁申請亦不會獲批。不過,據了解以往不少在執勤時涉嫌毆打等 觸犯刑事罪行的紀律部隊人員,都會提出相關法律援助申請,而且絕大部份都獲批,估計七警申請獲批的機會亦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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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不評論七警案,但指有關法律援助過去多協助涉及民事訴訟的公務員,對涉刑事又獲批援助的個案就沒有印象。他強調公務員有權申請,但 不一定獲批,「唔係公務員有權利,俾任何人告,政府都負責為佢申辯」。他指當局審批時的基本準則是為何政府要承擔辯護責任,「公務員代表政府去做呢件事, 符合政府嘅政策或規定,而佢本身冇做錯,但惹嚟官非,咁政府就有責任幫佢」。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政府當局應小心衡量申請涉及的武力是否 執行職務,如果是執法時「過份咗」,使用過度武力,當局可能認為屬灰色地帶而提供支援;但如果涉及的是明顯刑事行為,公眾將難以接受政府以公帑為其行為辯 護。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曾森就指過去因職務而被控的個案不多,但就質疑七警涉將曾健超「拉埋一邊打」並非職務一部份,政府不應承擔辯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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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未決定代表律師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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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

【本報訊】七警案中受害的公民黨成員兼註冊社工曾健超,同被落案起訴1項襲警(涉及11名警員)及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涉及4名警員),被押後至12月9日到裁判法院覆核。據了解,曾健超在是次案件中沒申請法援,也未決定代表律師人選。

曾健超去年曾成功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提供涉案七警名單,案件仍未完結,律政司已正式向曾及七警提控。現時七警分別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普通襲擊罪」,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可判囚7年;曾健超在此案中只作證人身份,不涉訟費。

控罪輕未獲法援保障
至 於曾被控襲警及抗拒警務人員案件,大律師陸偉雄指,由於控罪嚴重性較輕,「就算全部入晒罪,刑期都唔超過兩年」,故安排在裁判法院審理,而且不屬法律援助 的保障範圍之內,被告只可申請性質類近的當值律師服務,費用同樣全免。惟據了解,曾暫未有計劃申請有關服務,代表律師人選也正在物色中。

陸偉雄又指,律師收費雖有公價,但也會就案件複雜程度等不同因素有所調整,難以估算七警案是否會涉天價訟費,「究竟會由1個律師代表晒7個警察,定每個警察都搵1個律師代表?要等開審先知」。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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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高層 懲教職員 曾受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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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平治

【本報訊】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而被刑事檢控案例不多。2009年台灣人陳竹男因涉來港行騙被捕,當年上庭後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幾日後突情緒激動,懲教助理梁盛志、蘇嘉瑋及高級懲教主任鄧旭波制服陳後仍繼續對他毆打,令他身上有逾百處瘀傷,翌日暴斃。

3名懲教署職員事後被控嚴重傷人,據悉當時3人申請「法援」並獲批,當局委派一名大律師跟進案件。3人初審罪成,但他們質疑代表律師的法律意見有誤,於是自資另聘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師傅、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替他們上訴,惟上訴至終院都敗訴,原判收監。

過去三財政年度九成獲批

除懲教毆打案,因2012年南丫海難而被檢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據悉亦有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委派律師,今年5月上庭時就提出因要等待公務員事務局及法援處委派大律師而申請押後;案件仍在審理中。

根 據公務員事務局資料,過去3個財政年度有九成申請獲批,約有百多宗;涉及開支就有下降趨勢,由2012/13年158萬降至去年23萬,3年共涉約224 萬元。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一般來說,公務員如因執行職務而遭刑事檢控,而所控罪行並非與貪污相關,可向該局申請法律援助。
■記者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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