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錄音洩密 梁智鴻認獨斷申禁令 校友關注組斥當遮羞布 不欲公眾知否決陳文敏理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101/193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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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承認申請禁制令前沒徵詢其他校委意見。資料圖片

【大學爭自主】
【本 報訊】港大出動臨時禁制令阻止傳媒繼續播放校務委員會兩大梁粉委員的發言錄音,惹來多方批評,本周五任期屆滿的主席梁智鴻,昨承認是他獨斷決定申請禁制 令,未經校委會通過。港大校友關注組批評梁智鴻自知理虧,不欲公眾得知校委否決任命泛民學者陳文敏的理由,拿禁制令當遮羞布,計劃聯同受影響傳媒機構及相 關組織,在本周五法庭審理時,要求撤銷禁制令。
記者:倪清江 伍雅謙

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上周三及五,先後播出疑似由特 首梁振英委任的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於9月29日例會上發言反對委任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偷錄聲音檔案。港大上周五入稟申請並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台及其 他相關人士使用、發佈、披露校委會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任何文件,商台及其他傳媒前日隨即移走旗下網站的錄音檔。

法庭本周五詳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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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港大校委在9月29日否決陳文敏任命的錄音近日外洩;圖為港大學生當日在會議外示威情況。

梁智鴻昨承認,是他決定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事前沒徵詢其他校委意見,「作為校委會主席,我絕對係有責任去保障港大尊嚴同校委會尊嚴、同埋正當運作,呢個階段用任何方法都要保障校委會保密程序」。

被問及做法影響新聞自由,梁回應說:「正如我講,法庭決定,呢個係一個臨時禁制令,法庭下個禮拜(本周五)會更加詳細裁決,我係尊重法庭決定到時。」法庭本周五將審理港大申請。

港大校友關注組昨促校委會公開9月底會議內容及撤回禁制令。召集人葉建源表示,事件令人譁然,若禁制令限制對象不只商台,而涵蓋其他組織和公眾,關注組會積極考慮連同受影響的傳媒機構及相關組織,在本周五出庭要求撤銷禁制令

葉建源:港大俾佢累死

葉 建源質疑梁智鴻旨在維護個別校委面子,而非港大尊嚴,將禁制令變成遮羞布,「倉卒、拙劣,佢已犯咗非常之大錯誤,壓抑住希望消息唔好流通,又唔主動交 代……今次港大俾佢累死!」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譽助理教授楊森斥梁將港大推向公眾及傳媒對立面,嚴重打擊新聞自由。

關注組成員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港大只發出聲明,公眾無法了解禁制令詳情。對於關注組如何以答辯人身份申請撤銷禁制令,他指明日會嘗試向法庭取得禁制令文本,若商台已收到禁制令文件,即屬明確受影響對象,可隨時聯絡原訟庭法官申辯。

梁家傑表示,原訴人申請禁制令禁制內容涉及媒體及新聞報道資料,需要較高的法律條件,當資料經已在公眾廣泛取得,法庭一般不會理會保密安排。而商台發言人昨回應稱,已交律師處理,暫時未有補充。

9 月底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錄音顯示,疑似李國章在會上質疑陳是泛民政黨要安插在港大的「黨委書記」,疑似紀文鳳則指控陳脅迫和恐嚇校委會要通過任命。各 界關注梁振英本周五會否仍委任李國章,由本周六起接替梁智鴻主席之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不認為禁制令會影響新聞自由,「相信新聞自由唔包括將一啲需要保密 資料或者文件,任意咁公開」。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同梁智鴻做法,指法庭會平衡保密原則及新聞自由等因素,再作決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101/19355744

傳媒團體擬申撤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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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岑倚蘭指,將與律師商討申請禁制令事宜。

【本 報訊】港大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限制商台及任何擁有與校委會會議內容相關資料的人對外發佈。5個傳媒團體包括記者協會發出聯合聲明,指已公開的校委會會議 錄音相信已在海外以幾何級數傳播,現時港大限制香港傳播,做法「實屬荒謬」。據了解,記協應會以答辯人身份申請撤銷禁制令。

指公開內容符公眾利益

記協、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工會及明報職工會昨發表聯合聲明,指事件影響言論和新聞自由。公開有關委任副校長的會議內容符合公眾利益,港大做法是剝奪港人知情權;冀法庭本周五審理時,會作出有利公眾利益的決定。

據 悉,記協本周五應會作為答辯人向法庭申請撤銷禁制令。記者主席岑倚蘭稱,本周初與律師商討後再作決定。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由其他傳媒團體申 請撤銷禁制令與商台申請分別不大,因若禁制令限制所有人發佈校委會會議內容,其他媒體也受影響。申請臨時禁制令門檻較低,他估計本周五法庭再審理禁制令 時,或會要求收窄禁制令範圍。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昨晚發聲明,表示十分關注港大申請禁制令一事,擔心影響新聞資訊自由流通和公眾知情權。希望法庭處理申請時,以公眾利益為重,平衡保密原則和公眾知情權,作出公平裁决。該會主席羅燦表示,對於會否向法庭申請撤銷禁制令,要與執委商討再作決定。
■記者陳沛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101/19355746

唐英年:偷錄不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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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指違反保密協議者須為言論負責。

【本報訊】曾披露特首梁振英在行政會議上講話的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昨斥偷錄港大校委會委員發言的行為「卑劣過盜竊」,但指這與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9月會後口述部份委員發言不同,也不代表是他偷錄。

唐 英年在2012年與梁振英競逐特首時,於一場電視辯論會上,質問梁在2003年50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後,是否在行會中說過「香港始終有一 次要出動防暴隊同埋催淚彈嚟對付示威人士」,梁當時回應「我絕對冇講過」,唐斥他「你呃人」。傳將獲梁委任接任校委會主席的行會成員李國章,事後也聲稱沒 聽聞有人這樣說。

指偷錄卑劣過盜竊
馮敬恩在9月底例會後,不惜違 反保密協議,披露部份梁粉及親政府校委會上反對委任泛民學者陳文敏原因。唐英年昨出席港台節目稱,當年決定說出來時已評估了公眾利益;被問及他抑或馮所披 露的內容的公眾利益較大,「我唔識得評論囉。因為每一個人為佢言論負責,我為我當時言論負責」,又指「馮敬恩係披露,但佢披露啱唔啱?佢要為佢言論負責, 並不代表佢偷錄」。

對於疑有人偷錄會上校委發言,並交商台播放,唐批評說:「偷錄係一種卑劣過盜竊嘅行為,同(口述)披露唔同。」
■記者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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