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強姦案受害人遭警問︰做乜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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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右)與社工趙盈恩指會提供一站式報警協助,避免強姦案受害人不斷複述痛苦經歷。陳海威攝

【本 報訊】今年上半年警方接獲41宗強姦案,較去年同期22宗大升86.4%,但警方對受害人的關心卻被指沒有相應提高。20歲的Queenie(化名)去年 被前男友強姦,原以為報警可討回公道,怎料被警員安置在雜物房,受盡冷言冷語,亦無被安排驗身蒐證或社工協助,令她不敢飲食、不眠不休近20小時,受盡二 度傷害,直斥「(警方)當我犯多過受害人」。

背對施害者家人錄口供

Queenie 當日報警後,與家人到家附近警署錄取口供,但警方卻同時聯絡涉嫌強姦她的前男友及其家人到同一警署,Queenie更要在無法完全閉門的房間內,背對施害 者家人不安地錄取口供。5小時後,案件轉介至事發地點附近警署,Queenie須再複述事件,然後被安排於佈滿文件和舊電腦的雜物房內呆坐6小時。

Queenie批評警方問話期間粗聲粗氣,以不信任態度反問她:「你根本都唔記得(事發經過),做乜屈人?」兩間警署亦無為其安排驗身蒐證,令她不敢飲食,以免上廁所令證據流失。

至 翌日下午約4時,即Queenie被強姦後逾14小時,警方才在Queenie家人要求下,安排她到急症室檢查身體及避孕。Queenie一直沒意識到可 尋求社工協助,至法醫搜證前,處理案件的女警才問:「唔需要揾社工喇吓嘛?」Queenie遂要求社工協助,卻遭警員反問「吓?你要呀?」警方亦不讓社工 陪伴她到急症室。

跟進案件的風雨蘭社工趙盈恩憶述當時Queenie「成個人震晒,發噩夢唔敢出街」,指警察阻攔受害人找社工並非個別事件,今次警員更明言「我唔鍾意有社工喺度」。

風 雨蘭總幹事王秀容稱,強姦案受害人除選擇報案,亦可考慮身體狀況直接到急症室檢查,經醫院警崗落案及錄口供,並傳召法醫到場取證。她強調受害人應盡快在事 發後72小時內接受醫療檢查,避免懷孕或感染性病。警方回覆指,今年所有前線警員須參加「處理性暴力受害人的專業敏感度」訓練日。調查人員首次接觸性暴力 受害人時,會向其介紹由芷若園或風雨蘭提供的危機介入服務,盡可能在公立醫院錄口供及檢驗。任何人士如認為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記者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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