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

官斥濫權侵犯女性尊嚴 警總非禮女醫生 CID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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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鄺浩雲(圓圖)非禮女醫生罪成,昨被鎖上手銬由囚車押走。李家皓攝

【本 報訊】便衣警員(CID)藉詞向涉偷竊的內地女醫生搜身,將她帶到灣仔警察總部女廁非禮,摸胸兼拍臀;又要求她脫下內褲坐在馬桶上,讓他蹲下近距離看私 處。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警員罪名成立,斥責他濫用權力,侵犯女性私隱及尊嚴。辯方指警員沒固定女友,可能因感到寂寞或一時衝動而犯案。裁判 官索閱其心理專家等報告才判刑。
記者:戴國輝

案情指34歲在內地任職女醫生的事主於今年1月12日在SOGO偷食物後被捕,被帶 至灣仔警署;翌日凌晨獲保釋離開,在附近行人天橋遇上27歲被告警員鄺浩雲。被告要求她回警署搜身,最終將她帶至警察總部一個女廁內非禮。辯方在聆訊時質 疑警方讓女事主簽保守行為,令她錄取口供指證被告。

裁判官李紹豪昨表示不認同辯方觀點,他指讓事主簽保守行為的決定由律政司作最後定奪,事主根本不熟悉香港法例,她是在錄取長達6頁的口供兩日後才知悉有關決定。裁判官認為女事主事發時因盜竊罪在警署扣留至深夜,感到疲累,想盡快離開警署才向被告就範。

辯方稱或因寂寞犯案

辯 方版本指女事主着被告帶她到女廁,又以眼神挑逗被告,被告才摸她的胸部。裁判官直言被告說法不可信,又狠批他濫用職權犯案,他既非調查盜竊案的探員,違反 警方指引,在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事主,侵犯她的尊嚴及私隱,其行為影響警隊聲譽,打擊市民對警隊執法的信心,裁定被告非禮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兩罪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強直性脊椎炎,自幼立志當差,18歲完成副學士後投考警隊,上司屢次讚他工作勤奮,專業認真,嘉許狀多達數十封。

被告親自撰求情信,指案發當晚無論發生甚麼事,他都深感後悔,其作為令警隊蒙羞,向警隊及家人致歉。被告同學的求情信則指他為人內向害羞,與陌生女子接觸時會感緊張。辯方指被告沒固定女友,或許感寂寞及一時衝動而犯案。

裁判官指被告原有大好前程,為他遭定罪感到可惜,將他還柙至本月20日判刑。

資料顯示,上一宗警員在警署性侵犯女性的案件要數2008年11月,探員梁禮仲於旺角警署內非禮及強姦4名女報案人或女疑犯,事主年僅14至24歲,梁承認5項控罪,翌年被判監12年。
案件編號:ESCC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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