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羅湖排隊過關爭執 內地女博士生 涉椒霧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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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本 報訊】內地農村婦人多年來努力不懈,終成為內地大學博士生。但她於年初在羅湖離境大堂排隊過關時,疑與另外兩名市民起爭執,激動下竟向兩人施放胡椒噴霧, 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等罪名,出庭應訊後獲准保釋候訊,但不得離港。案件昨再提堂,婦人表示欲返回內地提交博士論文,要求取消不得離港限制,但申請最終被拒 絕。
記者:林綺琪

持雙程證來港的女被告李霞(36歲)報稱家庭主婦、已婚並育有一女。昨日有一名男子帶同女嬰陪同被告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被告在離庭時不時逗女嬰玩耍,神情十分輕鬆。


被控管有槍械及發射兩罪


被告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及一項發射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他人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11日,在羅湖邊界管制站近離境大堂e道無牌管有一支胡椒噴霧,並於同日發射該支胡椒噴霧。她昨日毋須答辯。

據 了解,被告當日在e道排隊等候過關時,與兩名市民爭執,其間被告疑取出胡椒噴霧,噴向兩名市民。案件在上月14日提訊,辯方當時表示被告願意遵守不准離境 的保釋條件。辯方昨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表示,由於上次出庭日時間匆忙,加上被告未完全理解所有保釋條件,才未有異議,她現欲改變主意,向法庭申請取 消不准離境這一項規定。

辯方透露被告憑不斷努力,由一名農村婦女變為大學生。現時在深圳大學修讀課程的她,原本早於兩年前需提交博士論文,但當時她以懷孕為由,將呈交論文的限期延後,故此今次不能再延期,希望能於候審期間離港返回內地交論文。辯方更形容論文是被告人生中最大成就之一。

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涉嫌以胡椒噴霧噴向兩名市民,案情非常嚴重,若罪成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最終拒絕更改保釋條件,被告須繼續留港候審。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被告獲准5萬元現金保釋。
案件編號:FLCC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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